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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道德经 深度解析《老子不读》之不居第廿四

 鹿文康金 2016-05-14

不居第廿四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视者“不”,章。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今译】

跷脚企立者秉持“不”,能够立得住;迈步行远者秉持“不”,能够行得远;固执己见者秉持“不”,能够明睿;自我审视者秉持“不”,能够得到彰显。自我批判者,站在整体全息之“无”角度出发才能成功剖析自己。自夸骄矜者以“不”平衡调节自己的骄矜,才能得到不断成长完善。从道的角度看,人无视“不”的做法比之于道的理想范式,只能说是剩饭赘瘤,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即便是欲望深重的人也不愿这样。

【解析】

还是强调“不”对事物发展的平衡调节和推动作用。德本身,是顺道而行的,与道和谐共振,“不”是判断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有德之人,也就是德者,也是以是否持用“不”为判断标准的。


翘脚站立时必定不稳,只有处于振动状态的摇摆调节才能够立得住;前行者一足在后,身体才可前行而致远徙,这也是处于振动状态。在修行者自我完善方面,敢于正视自己之缺点不足,勇于克服自己之缺点不足,这些都是主动用“不”平衡调节的表现。正视自己的缺点,就是“容非”,是自身进步之起点。可以说只有正视了“非”,“不”这个调节平衡的游砝才能被重视并使用,从而找到“中”。也就是说只有重视“非”才可能去“适可”,“容非适可”的过程就是用“不”调适找到“中”的过程,找到“中”才算完成,这就是“适可而止”,止于围绕“中”的平衡振动。

不立、不行、不明、不章、不长,一切的一切都体现了宇宙大道无处不在的“不”在发挥作用,“不”所体现的振动性推动事物不断发展进化而达成立、行、明、章、长。人类对真理的探索和发明创造无不如此。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老子将所有外在事物都看成负赘。对于人来说,人本来就是大道自然所生,本身就具备大道自然本质的所有属性,即“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人之本原存在本身就是与大道自然和谐共振的,一切外来的东西都是对人的先天自然澄明本质的濡染,都是负赘。所以儒家心学中重视“格物”,“格”乃格除之义,“物”乃蒙蔽负赘之义。格物,就是格除心之蒙尘负赘而明心见性达至澄怀观道。格物,是内求虚心澄明,非外究实物之理。意在恢复人之先天澄明本性,以期恢复人与大道自然和谐共振而和谐共存。

作者:李怀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华传统国学 微信平台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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