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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书”之争,争无可争

 伯乐书香小屋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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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口口声声在讨伐“丑书”,实际上,“丑书”并不存在。这是批评者强行扣上


的一个帽子。对于“丑书”如何界定,并不明确,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一厢情愿,只是列举出十个人。不要说这十个人是否会自认为“丑书”,支持他们的拥趸能够否接受,批评的观点也未必站得住。严格地来说,自古以来,并没有“丑书”一类。这是今人不断解释出来的结果,自一开始就存在“过度诠释”。


有关书法之“丑”,可以从宋代米芾和清代傅山的言论中找到相关依据。米芾《宝晋英光集》中写道:“颜柳挑踢,乃后世丑怪恶札之祖”,《海岳名言》中有言:“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需要指出,这里重点强调的是“恶札”,特点是“丑怪”,而非明确的“丑书”。应该说,“丑”是一种评价标准,“丑书”则是一个群类,两者之间有联系,但不完全对应。从取法上来说,米芾得力于颜鲁公,却又批评颜“行字可教,真便入俗品”,看似矛盾,实际上说明米芾具有清醒的理性。米芾提出了“丑怪恶札”,实质是个人的批判意识。现在的“丑书”一说,很大程度上以傅山的“四宁四毋”为理论基础,即“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傅山这句话所强调的本质是“作字贵在天倪,无布置等当之意,信手行去,一派天机”,书写要自然而出,反对“状若算子”的人工安排,才能抒发真情实感,体现生命的意志,直探本质。再者,“宁…毋…”的表述上来说,是一种优先选择关系,如果要媚俗,不如丑一点,绝不是非此即彼,更绝非刻意故作丑态。对照傅山的书法,有龙腾虎跃、振衣千仞的气势,时有放浪形骸的气质,本身并不丑。将 “四宁四毋”演绎为“丑书”的立论依据,实际上对傅山之本意多有曲解。


黄庭坚《教审帖》


毫无疑问,对“丑书”存在过度诠释,直接表现在现今很多人将当下书坛一些被指认为“丑书”的作品与古代的苏轼、黄庭坚、徐渭、金农、郑板桥,直至近代的谢无量、徐生翁的作品对接起来,这是极不严肃的,不能以此作为论据,因为书法是内化的,必须从具体的每个人出发。苏轼和黄庭坚曾相互讥评。苏轼曾经说黄的字是“死蛇挂树”,黄庭坚说苏轼的字是“石压蛤蟆”。这是一种艺术风格评价,并没有上升到“丑书”的层面。徐渭是一个疯子,个人境遇极度压抑,使其变得歇斯底里,书法乃“非常之态”,不是一个“丑”字所能衡量的。金农和郑板桥同属“扬州八怪”,“求怪”乃是求变突破的一种手段,同时也符合当时盐商卖家猎奇的心理。近世谢无量、徐生翁,宗法北碑,奇拙无比,与当时所处的环境分不开,尤其是徐生翁,个人几乎深陷“生活窘境”,揭不开锅,只能“闭门造车”,反而成全了自己,书风奇拙,迥出时流,自成一格。

谢无量《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概括为一句话,古人是“自然丑”,有各自的社会环境和个人经历等原因,今人是“故作丑”,是不是从书法本体出发,尚待观察,不可定论。不能说这些“写丑书者具有传统学术功底”而论证丑书存在的合理性,因为有些被批评的“丑书”看不出“传统功力”,毕竟处于探索期。


古今“丑书”不是一回事,不能随便混同。即使就今人而言,“丑书”目前成为一个焦点,实际上存在一个很长的发展变化过程,而且作为一个归类,其中各色人等,水平参差,不能整齐划一。从多数所涉及的人物来看,自最初的“现代书法”到后来的“流行书风”,再到如今的“丑书”,有一定的渊源。创作时通常借鉴西方水墨手法,强调字形夸张,尝试赋予一定的视觉冲击力等等。客观地讲,这当中有一部分勇敢的尝试者和探索者,有思想、有勇气,但结果能否尽如人意,甚至得到历史承认则是另外一回事。


徐生翁《行书立轴》


这其中的差别在于,主导者、领头者也许具有先锋意识,有过人之处,但跟风者则未必。所以,最终难免会变得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需要指出的是,现今一些批评“丑书”者,没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别有用心地将一些“江湖书法”和“老干部体”的作品也混入其中,企图来一个“一勺烩”,将“丑书”打翻在地。这种偷梁换柱的伎俩为人所不齿,丧失了必须的学术立场和公正立场。


综合衡量,在对“什么是丑”,“什么是丑书”等无法严格界定时,再多的争论也是枉然、徒劳。书法的优劣,能否成为传世经典,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大多数作品还没有等到检验,就已经自动销声匿迹。判断书法的好坏不能以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标准,不能以自己看得懂或能接受为出发点。书法之美是多元的,而不仅仅是外观漂亮美观与否,最终取决于意境。意境所呈现出的美,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则是“反常合道”,视具体个案而定。


言及至此,不禁要问,“丑书”为什么会出现?



徐渭《墓表赋》


任何壹種藝術現象的產生,都可以找到相應的根源,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就像明清時期“館閣體”的出現和消失,都不會平白無故。該出現時壹定會出現,該消失時壹定會消失,因為社會環境和生活於其中的人不斷發生變化。有鑒於此,可以從當下社會環境、書法本體和書法主體等三個角度出發來進行分析,這三大因素彼此之間也是互動的。


當下時代的轉型超過歷史中以往任何壹個時期,古今、中西、新舊等因素,相互對立、碰撞,轉型的劇烈程度毋庸贅述。在這樣壹個巨變時期,必定有很多不可思議的文化現象出現,無需大驚小怪。


眼下不但處於壹個轉型期,也是壹個全面商業化的時代,即便出現畸形怪事,都不足為奇。商業時代中壹切皆有可能。為了商業利益目的,炒作手段會無所不用。從這壹點來講,像“江湖書法”等各種所謂的“流派”出現,出發點是共同的——無利不起早。目前被指認為“醜書”的創作者中,有的是積極探索、勇於探索,有些則是不明就裏,生吞活剝,炒作謀利。


網絡等各種電子媒體有解構作用,推波助瀾,致使爭論不斷升級。就審美理解而言,過去常常定於壹尊,現今則是眾聲喧嘩,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進入新媒體時代,益加去中心化。對書法審美的理解多元,是壹件好事,但接近於泛濫,就應該反思。有關藝術之美中,對於“醜”的理解,實質上有多層含義,包括奇、拙、樸、野、怪等因素,有時有所側重,有時相互交叉。在書法審美中,美不等於漂亮、好看,漂亮也未必就是好。書法很多時候恰恰忌諱過於整齊美觀。如果去掉“醜”的標簽,從這些方面來理解“醜書”,在心理上會緩和壹些,傾向於支離、率真。這與傅山等人當時所倡導的碑學氣質相對應,也就是說,“四寧四毋”的提出有針對性,不能斷章取義。後來劉熙載《藝概》強調:“醜到極處便是美到極處,壹醜字中丘壑未易盡言”。在說這句話之前,還曾有言:“學書者始由不工求工,繼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極也。”說出這樣壹段話,與當時的文化背景同樣分不開。有人據此將“醜書”和“醜石”、“醜角”等結合起來對比,從審美上來講,有相通的部分,“以醜為美”,但不能混為壹談。因為書法不僅僅是形,不僅僅是技藝,而是壹個綜合體,需要全局判斷,不能單獨就某壹方面而論,否則會支離瑣碎。與此同時,也要結合書家自身的藝術實踐來看。因為各種原因,會口是心非。內藤湖南針對金農和阮元的書法,就有過壹針見血的評述,金農是“學而不倡”,阮元是“倡而不染”。意思是說,金農取法碑學卻很少大聲宣傳,只說“眾能不如獨詣”,阮元倡導碑學卻自己不學,因為身份不允許。作為士林領袖,壹生宗法二王帖學。像這樣言不由衷,言行不壹的情況,書法史中多見。從以上分析來看,很多言語觀點需要設身處地來看。如果說,就像壹些人所宣傳的那樣,“醜書”是站在反對媚俗、甜俗的立場來看,具有積極價值,但是,隨意解構、任筆為體,不值得提倡。“俗書”無疑也是書法的壹大痼疾,需要足夠的警惕,卻常常被理解為整潔、美觀,有功力,從而誤人深重,而且還不易察覺。總之,如果不能掌握好“度”,只會適得其反。雖然書法審美理解可以多元,卻有共同的底線。這是必須堅守的。


不難看出,“書法的純藝術化”也是從事“醜書”創作的借口之壹。這壹觀點站不住腳。從“純藝術化”出發,書法由此被界定為“視覺藝術”,直接導致更多爭議。盡管書法的實用性有減退趨勢,但並非壹直完全進化下去。篆書早已無實用性,依然生命力旺盛,就是明證。電腦等各類電子技術無疑會影響到書寫。其實如果深入思考,可以發現,電腦只能影響到硬筆書法。只要書法存在,就會與漢字有天然關系,與詩文書畫就有密切聯系,必然對於書寫內容有壹定的要求,包含壹定的技法功力和文化修養要求,而非絕對的形式、單純的形式。純粹以“視覺形式”來評判書法,最終只會走入誤區,走入極端。如前所述,書法強調技巧功力,有壹定的形式要求,更需要意境之美。意境之美取決於技法功力而不唯技法功力。


俗話說,爭論不如反思,誇誇其談不如放手實踐。目前關於“醜書”的爭論,已經預置了前提,很難回到學術規範的軌道上來,更遑論有某種學術成果。從美醜之爭到利益之爭,再到權位之爭,極大地扭曲變味。相應的,扣帽子、抓辮子和打棍子等做派也冒出來了,最終演變成人事糾紛,更覺無聊。


需要指出,雖然現今習慣上將書法歸類為藝術,實際上,書法不僅僅是藝術,因為涉及到書寫文字。漢字是中國文化的載體,甚至就是我們自己,需要壹種敬畏心態。這是必須共同遵守的律令。書法不能將審美標準強制統壹,但必須有共同的底線。壹旦突破底線,就是偽書法、反書法和非書法,出現盜用書法名義踐踏書法之舉。


不同的時代環境,會對書法產生影響,書法也會記錄每個不同時代中各自的特征。必須強調壹點,書風個性必須在書家人性的基礎上自然成長起來,否則只是花樣,而不是風格。要站在各自的歷史場景中去審視壹切。前文已有論及,有關“醜書”,古今不同,不可等量齊觀。最大的差別是古人已有定論,即使現在看起來狂怪若斯、古拙奇逸者,亦是不可動搖的經典。今人尚沒有明確定論。更重要的壹點是,古人“醜書”雖醜而不惡,可以從中發現別具壹格的美,可以親近,如果今人的壹些“醜書”,既醜且惡,則另當別論。


有關“醜書”的爭論,其實爭無可爭,審美差異已是其次,摻雜了很多利益因素。不過,退壹步來講,只要沒有違背法律,沒有違背社會公德,沒有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在壹定的範圍內嘗試寫“醜書”,也未嘗不可。壹如自然界中的物種,書法需要多樣性。


郑燮《草书司空曙七绝》

如果整个世界整齐划一,就会变得无趣,最终只会消亡。人生需要有趣,书法也需要有趣,才能持之以恒。古语有云:“君子如水,小人如油”。无用与无用的简单相加,负负得正,历史洪流之下常常有一群不甘寂寞之徒,倒海翻江,也会增添某种趣味。对这些不堪之事,可以视而不见,少一些看客的心理,力戒浮躁,腾出时间和精力专注自身的创作和研究。其实古人也有炒作,名利很难摆脱。比如唐代草书大家张旭,曾经以长发濡墨。将长头发浸透墨液写字,一点也不比现代人落伍,在当时更是惊世骇俗。但这一路最终没有能够留下来,证明类似的尝试行不通。书法传统是一根链条,如果想进入书法史,必须进入这根链条,从来没有孤立存在的个案。书法史是千百万人智慧的结晶,少数人即使很聪明,也无法与之相抗衡。尽管这个时代的书法,存在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不仅仅是“丑书”,巧立名目者不计其数,不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最终将会被淘汰。书法优胜劣汰的规律永远不会改变。当然,这当中可能有偶然性——写得好未必能传世,写的不好肯定不会传世。既要反对类似馆阁的展览体、俗体,也要反对借书法名义而故作高深的卖弄,刻意标新立异,畸形炒作的各种主张。“江湖书法”和“老干部体”等对比现在所谓的“丑书”更危险、更恶心。


对于书法家来说,做好各自的分内事是最主要的,既要反对别人试图对自己指手画脚,也不要试图处处充当审判官角色。书法家靠作品说话,其余的交给历史。历史最终会在合适的时间成为澄清池,做出公正的裁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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