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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话创作经验(六之六) /管家琪

 江山携手 2016-05-17

   ◎童话的主题

 

   在童话创作的过程里,还有一件事恐怕也是必须面对的,那就是主题。

   我之所以在这六篇童话创作经验谈中最后一篇才谈到主题,是因为我个人向来不会太重视所谓的主题。

   每个童话作家都会有自己的一套童话观,甚至是一套有如宗教般坚定的信念。我的童话观是什么呢?我翻阅自己在诸多作品集子里写过的「自序」或是「后记」,抄录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如下:

   *「我写童话本是基于一种游戏般的心情。和所有母亲一样,我也在当了妈妈以后,从孩子身上领会了太多的美和纯真,于是试着把一些想法写下来,和大家分享。」(《口水龙》后记/台湾民生报/1991.7月)

   *「我写童话从来没有什么伟大的社教目的,或这方面的企图心,始终只是单纯的把自己定位成是一个『说故事的人』而已。尽管有些朋友会很好心地找出我某些作品中有哪些教育意义,其实那都不是我的本意。我的本意,只是希望能说一个个好听、精彩的故事。」(《捉拿古奇台风》后记/台湾民生报/1993.5月)

   *「写作对我来讲是一件很自闭的事,至少在写的时候,我完全是封闭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捉拿古奇台风》后记)

   *「我希望自己能永远是一个『童话人』,永远都保有这种『用童话视角来看待生活』的本能,永远都是一个『好玩的大人』,当然,也永远和孩子们在一起。」(《恶魔和傻大个儿》自序/台湾幼狮/2004.3月)

   不过,所谓「和孩子们在一起」并不是说要刻意迎合孩子;如果一味迎合孩子很可能就没有文学了,这跟过份强调文学性结果却让孩子难以亲近一样,同样都是一种极端。

   我翻遍自己所写过的谈及童话观的文字,就是没有一篇是强调主题的。

   (但是台湾儿童文学界前辈、虽然已年逾八十但至今仍创作勤奋的林良先生在为台湾幼狮公司今年一月份刚刚出版的我的《冬天的童话》、《种下一棵吉祥树》、《龙的选择》、《寻找独角兽》等四本图文书的推荐序中,说「趣味」是我永恒的主题,我觉得林先生真厉害!)(这套图文书一共十本,简体字版由海燕出版社所出版。)

   每次在担任儿童文学奖的评审时,若要讨论一篇优秀的童话到底应该有哪些标准?我心目中的标准总是这三个:1.原创性强;2.童话味浓;3.结构好,也就是作者有能力驾驭自己的思路,能够把一个故事讲得精彩。在我的标准里,也没有「主题」这一项。

   可是,如前所述,「主题」在童话写作其实应该说是儿童文学写作中又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呢?我认为归根截底是还是因为儿童文学实在是一个尴尬的文学。

   虽然大家都说优秀的儿童文学是老少咸宜的,可是儿童文学主要诉求的读者对象毕竟还是孩子,然而,写书的、编书的、评书的、给奖的、卖书的、买书的一个个都是大人!每一个大人差不多都自认为很懂孩子,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而这个标准和另外一个大人往往就不见得兼容,这就注定一定会发生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比方说,曾经有一位编辑告诉我,六岁的孩子不会明白我所用到的一个其实并不算太冷僻的词,编辑态度之强硬,就好像她认识天底下所有六岁的小孩,已经做过精确无比的调查和统计,就算你想用「我的小孩就是六岁,他就是这么说话的」来抗辩也没用,编辑会说「那是妳的小孩,不算」。

   奇怪的是,如果你说「我的故事在发表之前都有先让我的孩子看过,请他们批评指教,结果他们一致叫好」云云,编辑们很可能又会认为你很敬业,夸奖你在作品出手之前都有认真做好品管工作。

   其实,我认为只要不是过份冷僻的字或词,就算小读者之前不认识不明白又怎么样?这会危害小朋友吗?只要他问了查了不就认识了明白了吗?事实上,只要是喜欢阅读的小朋友、语文程度比较好的小朋友,总是会读很多在大人眼里可能是「超龄」的书,就算是读得似懂非懂他也要读、也喜欢读,而他们就是透过这样大量的课外阅读来一步步丰富自己的词汇量,增强自己的语文能力。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你说一个孩子当他在九岁和十岁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大的差别吗?把所有九岁的孩子和所有十岁的孩子相比,又会有多少明显的不同?所谓的「适读年龄」之说根本就是胡扯。

   我觉得在童话写作里如果刻意强调所谓的「主题」也满胡扯的。其实,只要是「没有不健康的意识」就行了,哪里还有必要做那么多精细的划分?除非你是要参加征文比赛。如果是要参加征文,太多的结果告诉我们,写一些具有明显主题的作品,让评审们很容易归类或者以此来大做文章,通常确实是比较讨好。

   标举作品的主题,特别是强调教育性,其实是一种市场营销的手段,就是一群卖书的大人想要说服一群有买书能力的大人,放心吧,这本书或这套书很好很健康很有教育意义,孩子们在读了以后一定会受益良多等等。

   形势如此,身为作家,该如何因应?我的因应之道是,平常就要更勤快更主动地从生活里去捕捉一些吉光片羽。最重要的是,当脑海里灵光乍现的时候,要赶快不嫌麻烦的随手记下来,记下来之后就有机会把这个点子留存在脑海里,并且交由潜意识去慢慢酝酿。我随身都会有几枝笔,再加上一本薄薄的、便于携带的小本子,这个小本子就是我的「灵感簿」,一本小小的「灵感簿」往往可以用上一两年(开玩笑,灵感哪有这么听话,能够经常来报到的啊?),然后每当编辑的约稿来了,要求我「命题作文」了,我就从我的「灵感簿」里去找出适合的点子。这么一来,我一方面能够符合编辑的要求,一方面也还是可以很单纯的写我的故事。

   作家和出版社是「生命共同体」,只要书卖好了,就会有下一波的约稿,而对一个作家来说,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一直都还有写的机会、并且一直都还写得出来还要更重要的了,毕竟作家是要靠着作品而存在,光是自己觉得自己很棒,或是搞小圈圈,在小圈圈里你捧捧我、我夸夸你,大家一起陶醉,大家都是知名作家,那是没有什麽太大的意义的。再说,「寓教于乐」也是儿童文学中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站在儿童文学作家的角度,也没有必要太过排斥「教育性」,只是所谓的「教育性」绝不是非要把小读者训来训去,以「倒尽小朋友的阅读胃口」为己任,而是要相信一定会有比较高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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