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教育部指导下,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具体要求,2016年北京大学决定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探索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具有北京大学特色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符合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6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50名,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四、报名方式 2016年5月18日至5月23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注册报名,在线提供个人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2、已报名北京大学2016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的浙江考生视为同时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无需重复报名。
(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6月20日前,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候选人进行公示,同时将面试成绩提交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录取标准 1、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1门科目,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8分折算。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The End 来源:北京大学招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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