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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几个人防工程电气设计易错问题解析

 theola 2016-05-19

问题1:战时一级、二级负荷的划分不当 

解析: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以下简称《人防规范》)7.2.4条,对于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为车库),其通信设备、音响报警接收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应急照明,为一级负荷;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正常照明、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区域水源的用电设备、电动防护密闭门、电动密闭门和电动密闭阀门, 为二级负荷。

      设计常见问题是:将“通信设备、音响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等”定为二级负荷,按二级负荷的要求配电;将“正常照明、电动门等” 定为三级负荷,按三级负荷的要求配电。这是不对的,要对照《人防规范》予以更正。

问题2:战时一级、二级负荷的电源引接不符合要求

解析:根据《人防规范》7.2.15条,防空地下室战时各级负荷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2.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

      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二个独立的电源供电,且必须要有一路内部电源(内部柴油电站或EPS、UPS蓄电池组)供电,因为外部电力系统电源战时失电的可能性极大,不能保证用电的可靠性。一级负荷容量较小时,以设置EPS、UPS蓄电池组电源为宜。

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站电源,或周围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站电源。无法引接时,也应如同一级负荷一样,由EPS、UPS蓄电池组供电。

      设计常见错误是:战时一级负荷的电源,一路引接电力系统、一路引接区域电站,没有设置内部柴油电站或EPS、UPS蓄电池组;对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没有设置EPS、UPS蓄电池组。这样做,无法保证战时一级、二级负荷用电的可靠性,设计时必须按照《人防规范》的上述要求执行。

问题3:每个防护单元的配电系统未能自成体系 

解析: 根据《人防规范》7.2.14“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人防电源配电柜(箱),自成配电系统”、7.4.9“从低压配电室、电站控制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回路应各自独立”。

      电力系统电源进入防空地下室的低压配电室内,由它配至各个防护单元的配电回路应独立,同样电站控制室至各个防护单元的配电回路也应独立,即均应以放射式配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每个防护单元在战时电源的独立性,自成系统,互不影响,当相邻防护单元被破坏时,本防护单元仍能独立工作。

      设计易犯错误是:各防护单元人防配电箱电源,采用树干式或链式串接供电,而没有从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的馈电屏起独立放射式供电,影响了各防护单元战时电源的独立性、可靠性。

问题4: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设置嵌墙暗装的箱体

解析:根据《人防规范》7.3.4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强条)

      设计常见问题是:在上述墙体设置嵌墙暗装的配电箱,直接违反本强条。

      因为防空地下室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等,具有防护密闭功能,各类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嵌墙暗装时,使这些墙体厚度减薄,会影响到防护密闭功能,故此类墙体上最好不要设置配电箱,如非设不可,则应采取挂墙明装,一般把配电箱设在其它的内墙上为好。

问题5: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音响装置及音响信号按钮的设置部位不当 

解析:根据《人防规范》7.3.7“1.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其三种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宜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灯光信号和音响应采用集中或自动控制;2.在战时进风机室、排风机室、防化通信值班室、值班室、柴油发电机房、电站控制室、人员出入口(包括连通口)最里一道密闭门内侧和其它需要设置的地方,应设置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和音响装置。”7.3.8 “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音响信号应设置在值班室或防化通信值班室内。

      设计时,显示三种通风方式的灯箱和音响装置的设置部位易出错,应是出入口、连通口最里一道密闭门内侧,既非最里一道密闭门外侧,亦非外面一道密闭门内、外侧,因为它是为了让掩蔽所内部人员,实时了解当前的通风方式是清洁式、滤毒式还是隔绝式。

      音响信号按钮应设在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而非其内侧,因为在滤毒式通风时,它是供外部人员进入防空地下室之前呼叫用,得到内部值班管理人员的允许后才能进入。

      通风信号箱控制电路图,详国标图集《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以下简称《人防安装图集》)07FD02-12~16。

问题6: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仅明敷管线做了防护密闭处理,而暗敷管线未做防护密闭处理 

解析:根据《人防规范》7.4.3 “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的各种电缆(包括动力、照明、通信、网络等)管线和预留备用管,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应选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5mm的热镀锌钢管。”7.4.4 “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同类多根弱电线路可合穿在一根保护管内,但应采用暗管加密闭盒的方式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保护管径不得大于25mm。”

      这说明: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无论明敷和暗敷电气管线均需要做防护密闭处理。

      然而许多设计常见问题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时,仅明敷管线做了防护密闭处理,而暗敷管线未做防护密闭处理。因为人防围护结构的防护、密闭相当重要,当管线穿越人防围护结构密封不严密时,会造成漏气、漏毒等现象,甚至滤毒通风时室内形不成超压,无法满足防空地下室防“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等要求。

      同类多根弱电线路合穿一根保护管时,因多根导线之间有空隙,不易作密闭封堵处理,故当其穿越围护隔墙时,距隔墙≤300 mm处应采用:热镀锌暗管(壁厚≥2.5mm)+密闭肋(镀锌钢板厚≥3mm)+密闭接线盒(镀锌钢盖板厚≥3mm)+盒内密闭填料的方式;为了保证密闭效果,又规定了管径不得超过25mm,目的是控制管内导线根数,如管内穿线过多,会影响密闭效果。

      电气线路明管、暗管敷设的防护密闭做法,详见《人防安装图集》07FD0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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