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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的最后一投,以“商业”之名

 砂锅馄饨 2016-05-19

乔丹的最后一投,以“商业”之名

原创 2015-10-24 张佳玮 iWeekly周末画报

1984年的几天,《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当时看来微不足道、如今读来却意味深长的体育报道,文章题为:《乔丹让人不禁想问:他是J博士再世吗?》(JORDAN MAKES PEOPLE WONDER:IS HE THE NEW DR. J)。尽管文章引述各方话语赞扬丹的身体素和他季前身中的良好表,但作者也表达了对这名公牛新人的疑——他Nike出的球鞋太挑事儿了!然而31年后的今天,位“球之神”开拓的商之路却早已改NBA,乃至整个人社会。



篮球之神的商业之路

撰文:张佳玮

编辑:罗子欣

图片:Getty




大多数NBA球员没被上帝眷顾,美妙体格外再配以精明头脑。合资开开餐厅、做做企业、投资基金,大多数球员也就这样过去了。如果你问他们为什么不买支球队,他们会摇头苦笑。但乔丹不同。1992年参加巴塞罗那奥运会时,他的场外收入就达到了NBA工资的十倍。依靠的不只是广告代言收入,还有各类入股、分红,包括自己的产业,终于到2010年成为了NBA史上第一位前球员老板。


1984年夏天踏入NBA之后,迈克尔·乔丹成了芝加哥上空飞翔的神话。芝加哥的孩子都相信,超人、蝙蝠侠、蜘蛛侠、闪电侠加起来,都不如迈克尔伟大。



助力乔丹起飞,他1984年到1999年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David Falk,如图),目前是雄鹿队球员格雷格·门罗(Greg Monroe)的经纪人。


也就是那年,乔丹的母亲决定请大卫·法尔克(David Falk)担当乔丹的经纪人:他关心乔丹的长期形象经营,而非急功近利为一两个短期合同斤斤计较;而且,有个黑人父母会着意关怀的细节:法尔克——一个白人——任用的助理是个黑人律师。


“嗯,很好,他不歧视黑人!”


法尔克不歧视乔丹。恰恰相反,他为签下乔丹欣喜若狂。他联系了耐克(Nike)——1972年成立于俄勒冈的一个品牌,当时并不如今天这样知名。然后,耐克请乔丹去俄勒冈的波特兰队,并和乔丹签约。最初乔丹并不太愿意:他对阿迪达斯(adidas)有好感。但是父母深明商业之道,劝他:“儿子,这很重要!”他去了,踏进耐克的会议室,看到所有的耐克老总们都在里面。当时的老大罗伯特·斯特拉塞建议:“每年25万美元,合同期5年!”



法尔克知道球鞋品牌都固执地相信,白人市场无法接纳黑人,他还是拼命说服耐克:把所有的资金押在乔丹身上。耐克认为太冒险了,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嗯,把资金分配一些给查尔斯·巴克利(Charles Barkley,同时代新星,司职前锋)和帕特里克·尤因(Patrick Ewing,中锋,日后成为NBA 50大巨星之一)如何?


不,不行。巴克利太胖了,尤因长了一张大猩猩被死神附体的脸。法尔克说服了所有人,耐克决定投资乔丹。


而乔丹怎么会接受耐克的呢?


法尔克给乔丹看了宣传的录像带。此前,乔丹只关心耐克会送他一辆什么新车,但在看到这组录像带时,他震惊了。他同年的好友弗雷德·惠特菲尔德后来说:“我想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感到震惊。”


Air Jordan: 乔丹和耐克的完美结合




法尔克认为,该给乔丹的鞋起这么个名字:Air Jordan—美丽动人的双关义,“气垫乔丹”或“飞人乔丹”。“乔丹可以飞”,这就是法尔克的概念。在那盘录像带里,乔丹的球场动作被剪辑了,特级效果被大量采用。在慢动作里,乔丹看去不再像是在打篮球。他在飞。


在此之前,他无数次看过自己那1982年著名的绝杀。那个23号主宰了大学篮球的命运,强大到难以置信。但这个广告里的23号是另一回事。他脱离了人间,他像神。他在飞翔。



1985年,乔丹与第一代AirJordan。耐克当年首创性地提出用球员名字命名品牌,得到了乔丹的认可,成就了Air Jordan的诞生。


于是第一代Air Jordan出产了。红色+黑色。地狱的颜色,邪恶而艳丽,张扬得几乎不该容身于NBA这个还古朴端庄的赛场。当时初履任的NBA总裁大卫·斯特恩很生气: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得震慑一下球员。他宣布:禁止球员穿彩色鞋子。乔丹在场上穿Air Jordan?不行!


如你所知,美国人统统一生不羁爱自由。现在放在他们面前的,是这么双鞋:代言的是个能飞的家伙,是个黑人;颜色艳丽而邪恶,仿佛地狱般危险;很昂贵;还被联盟禁掉了——太刺激了!一年后,乔丹被告知:耐克靠Air Jordan,一年达到了13亿美元的销量。



他的商业之路,开始了。


到了1987年夏天,乔丹在全世界的广告里神出鬼没。他穿耐克鞋。他大口吃麦当劳,就着可口可乐。他开着雪佛兰车,手里把玩着威尔胜(Wilson)篮球。他好像能把白宫搬到北卡,把帝国大厦举到芝加哥,然后满天乱飞……而真实的那个他在圣迭戈、匹兹堡、夏洛特到处溜达,耐克把他的每次出场都当成天神降临。当然,有人不乐意。


“得了吧,现实点。穿Air Jordan鞋的小孩可不会真的变成迈克尔·乔丹。”




“的确不会。”乔丹回答,“但他们会有优势。我告诉他们:别尝试着像我,要尝试比我好——那是他们的目标。”


这是第一次,球鞋的制作商们明白了:他们不只是要让明星穿他们的鞋子来引发效仿;他们可以把明星和球鞋塑造成一个梦,一个不朽的神话形象。孩子们在球鞋和广告里看见了自己的未来和梦想,然后奋发图强;而这一切相辅相成,终于让职业体育、球鞋、明星包装成为了当世最伟大的产业之一——而在一开始,在1984年,“乔丹可以飞”,这就是最初的神话典故。



美妙体格 + 精明头脑 = 年薪成收入零头


当然,乔丹并不满足于当一个偶像。




乔丹在北卡的前室友巴斯·皮特森曾说,乔丹十分节俭,“甚至在麦当劳吃完一顿饭,他还会琢磨找别人买单。”那时他当然不知道,这个小子怀着远大的理想。


众所周知:体育人是吃青春饭的,职业体育尤其残忍。2004年斯普雷维尔(Latrell Fontaine Sprewell)否决森林狼2700万美元三年合同时那句“我可要养家糊口”,引起举世嗤笑,被认为漫天开价,其实球员一把辛酸泪,谁解其中味:如今他确实也破产了。


大众想象百万富翁,总不免想象得金堂玉马,其实NBA有六成退役球员,退役五年后即宣布破产:球员们四肢发达,头脑未必了得,大多数球员退役时年方而立,一个交友不慎、处置不当,加上点声色犬马的毛病,半途折掉是理所当然。


20世纪90年代初,NBA球员的工资大致可以如下划分:


最低层次,在联盟里混个几年的底薪球员,能有数十万美元积蓄,买房,买车,然后就所剩无几。上一个层次,每年不到百万,可以成为商业合作人,退役之后可以过中产阶级以上的生活;当你成为明星时,有职业经济人负责打理,有商业界、媒体圈的朋友,可以买到诸如商品代理权之类,可以开自己的餐厅、小企业做做老板。


而最后一个境界,只有超级巨星,例如魔术师、乔丹这样的人物可以窥探:对他们来说,薪水只是零用钱。他们本身的名字就是传奇,足以点石成金。他们代言、投资,拥有个人传记、个人企业和国际声名。


大多数NBA球员没被上帝眷顾,美妙体格外再配以精明头脑。所以合资开开餐厅、做做企业、投资基金,大多数球员也就这样过去了。如果你去采访,问他们为什么不买支球队,他们会摇头苦笑。1991年,魔术师曾说他想买下一支球队。但是:


“我从湖人赚到的钱?远远不够!”1990年代初,魔术师每年从湖人那里拿240万美元,而他的商业年收入则千万开外。而拥有一支NBA球队需要多少钱?一亿,二亿?



黄蜂队加时赛两份险胜雄鹿,老板乔丹和队员击掌相庆。


而乔丹不同。


虽然他在NBA一共只挣了9023万美元年薪(其中有6300万集中在两个赛季),但他在其他领域有足够的收入。1992年参加巴塞罗那奥运会时,他的场外收入就达到了NBA工资的十倍。依靠的不只是广告代言收入,还有各类入股、分红,包括自己的产业。2010年,迈克尔·乔丹买下了山猫,花费1.75亿美元。他成为了NBA史上,第一位前球员的现役老板。


这是职业篮球本身的胜利:过去的60年,尤其是最近的20年,NBA作为职业篮球联盟的首席代表,一面为老板们增光添彩,一面将“篮球—巨星—商品”这一模式不断推向世界。NBA成为梦剧场,篮球巨星进入世界的公众偶像之列,而且爆发出了璀璨的商业价值。


最后,作为雇员本身的乔丹与姚明,在财富与商业价值上达到了大老板的境界。雇员们最后有资格踏上资本家的轮盘赌桌,开始资本运作的游戏。这是平民的胜利,类似于西庇阿进入元老院,成为罗马的象征——只是,以往支撑平民英雄的是公民的呼声,而这次让他们拾级而上的,则是人民支持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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