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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小故事(二)

 尤里蒙提 2016-05-22

第參篇   廉潔事蹟

一、收禮有道的孟子

    有人質疑孟子說,你以往在齊國時,曾經拒絕齊王所送的一百鎰黃金,後來宋國及薛地的君主,分別送你七十鎰及五十鎰黃金,你卻都收下來,是否有標準不一,不為人知的道理呢…?孟子說:「在宋國時,因為要離開繼續週遊他國,宋君於是送我旅費,以便我完成後續的工作,所以我收下來了;而在薛地時,因為有人將對我不利,於是薛君送我金錢,以便我購買防身武器,並預防其他不時之需,所以我也收下來了。至於在齊國時,因為彼此並沒有任何贈、受的理由,齊王送我錢,豈非要收買我,幫他歌功頌德,這不是君子所應為的…。」

    孟子的確是一位有智慧的人,真正把「禮」放在心裡,而不是拿在手上。所以說,只要名正言順、師出有名的餽贈,自然符合「禮節」,更不會有違法之虞。

二、嚴禁私下收、送禮的明成祖

     明朝是歷代懲罰貪官污吏最嚴厲的一個朝代,對官箴的要求非常嚴格,而對官吏的監督也是歷代之最。明成祖時,廣東布政使徐奇奉詔覲見皇上,帶了些嶺南的名產─藤蓆,準備餽贈給朝廷的官員。結果,半路被一巡邏官截獲送禮的名單,並交給皇上,明成祖爰交辦徹查。最後查證結果,徐奇準備送的人,都是以前曾經在他升遷時贈送過詩文給他的一些門生故吏,渠等私下並無不當收、送禮的情形。後來皇上也消除了疑慮,並將名單加以銷毀。

    說實在的,這個故事只是一件小事,但卻被當作重大的案件來處理,我想原因無他,應該是為了維護崇高的「官箴」和「紀律」的緣故罷。當然,只要情、理、法兼有的「禮」,自然能夠收得心安理得,不是嗎!

三、拒受不當餽贈的趙匡胤和曹彬

    五代十國時期,南唐李後主為抵抗強國後周,爰向後周世宗柴榮使用離間計,並派遣使者送給後周大將趙匡胤三千兩白銀,並附拉攏書信一封。孰知趙匡胤不為所動,將書信及白銀悉數上交後周世宗。同樣的,某次後周使者曹彬奉命給吳越國送些兵器,送完後曹彬即起程返國,為的是不願接受吳越國的招待餽贈,但是吳越國官員還是追上了曹彬,並給了他大批的金銀珠寶。曹彬說:「我如果堅決不接受,將可能被人誤解我是借吳越人之名來沽名釣譽,而且也會貶抑朝廷的器度…。」於是他全部收下,但嗣後也是全數上交朝廷,自己一點也沒留。

    記得數年前,新加坡官員到我國拜訪,期間球敘時,我國官員曾致贈其一件精美上衣,惟新加坡官員隨即問該件上衣市價,並稱該國法律規定公務員是不得收受餽贈的,但如果拒絕反不符社會或公務禮儀者,可依市價購買或將價金繳庫…。我想,上述的故事,其道理大概都是相同的吧,也就是一個國家的競爭力,絕對是和其官員的清廉度成正比的!

四、杜絕「後門」的費宏、高鍇和徐勉

    明朝正德年間,朝廷規定鑄印局設置正、副使各一名,以及辦差的文官數名。每當遇缺招考上述人員時,報名人員總是逾百上千,其中請託關說者逾半,弄得主事官員很難處理。當時費宏是禮部尚書,便公開決定招考補齊吃官糧的人員,同時錄取候缺及習字人員各數名,俟將來有出缺時再依序遞補。這個辦法不但可以維持人事安定外,也杜絕了所有的「後門」請託關說案件。

    同樣的例子,唐文宗時吏部侍郎高鍇,首次主持進士考試,官宦子弟斐思謙,透過當時權傾一時的宦官仇士良關係,竟被排在第一名。高鍇覺得厭惡,除了將他痛斥一頓外,還將他除名後攆出去。翌年,高鍇仍任主考官,他即特別警告家屬及從吏,絕對不可接受任何人的批條和請託關說。另外,梁武帝時吏部尚書徐勉,不但熟悉各個官員的狀況,在選用官員時也特別迴避任用親近的人。某次有一好友來拜訪他,向他提出求官之事,徐勉即嚴肅的道說:「今天只談風月之事,不可談論公事。」所以後來知道他的為人者,都不敢再向他提出請託關說了。

    人事的公開與安定,是機關行政效率與廉潔的關鍵;只要主事官員不為私利,並且用心解決、處理公事,自然就能獲致上級長官與民眾的肯定。

五、廉泉讓水的典故

    「廉泉讓水」是一句成語。在南北朝宋明帝時,梁州官吏叫做范柏年者,某次奉詔與皇帝商討國事,偶然談到在廣州有一「貪泉」,明帝一時興起,便問范柏年,那天下有無叫做「廉泉」的呢?范柏年答覆說:「在我的家鄉就有二條著名的河流,一曰『廉泉』,一曰『讓水』〈均在今陜西境內〉…。」范柏年講這段話,就是在強調其家鄉人民都是操守廉潔,懂得尊重禮讓的意思。後來的人,於是就用「廉泉讓水」這個成語典故,來比喻廉潔和禮讓的人。所以現在如果有官員升遷異動,就可以將「廉泉讓水」這句話鑲裱起來送給他,意喻其廉潔可風。

六、兩袖清風的于謙

    明朝中葉以後,官場風氣逐漸敗壞。凡是外官欲入京述職或朝覲者,均須準備地方土產或禮品給京中官員,以做為贄見之物。而這些餽贈之物,則多是向百姓派徵而來的,致使民眾不堪苦擾。但是明英宗時的于謙,則是一改這樣的作風,不帶任何物品,有的只是灌滿衣袖的清風而已。所以當時有彥云:「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閻閭說長短。」「兩袖清風」這句成語就是這樣而來的。

    講到于謙,他正是史上明英宗土木堡之變的功臣。後來因政治立場關係而遭到抄家,籍沒之時,卻是「家無餘貲」。足見他從未藉由權勢而圖利自己。

七、清廉的母親│有其母必有其子

    晉代大將軍陶侃,年輕時當過潯陽縣吏,負責監管捕魚的公務。某次陶侃拿了所管的醃魚回家,其母親湛氏,馬上叫他把魚退回去,並且責備他說:「你身為官吏,拿官家的東西回來,不但沒有好處,反而會增加我的精神負擔啊!。」

    同樣的例子,唐朝監察御史李畬,某次差手下把領得的俸祿、米,交給他的母親。他母親順手把米斗量了一下,發現多出了三石。於是問了差使答稱:「慣例給御史量米時,是不把冒尖的部分去平的,所以自然多了些。」母親又問:「那照理我應該付你多少運費〈腳錢〉呢?」差使答稱:「給御史送東西是不用給腳錢的。」母親聽了以後,非常生氣,硬是給了腳錢,並要差使把多餘的米送回去,同時為此責備了李畬。後來李畬將管米的倉官問罪,並要求悉依規定辦理;而其他御史知道這件事後,都感到非常的慚愧。

    所謂身教重於言教,這二位母親提供了兒子最佳的典範,也讓自己的兒子最終都成為賢臣良將,為國家做出了不凡的貢獻。

八、瓜田李下的由來暨做好「利益迴避」的幾個史例

    某次唐文宗問工部侍郎柳公權說,近來外界對朝廷的措施,有什麼不滿意或批評的地方?柳公權說:「朝廷派郭旼做昐寧的縣令,有些人認為有問題,並且講了閒話。」文宗很不悅的說:「郭旼是太皇太后的季父,品德清廉,也沒有過失,如今只放他去做一個小縣官,難道還有什麼問題嗎?」柳公權接著說:「以郭旼的才德和貢獻,確實足堪此任,但是議論的人說,郭旼曾經將二個女兒進獻給宮裡,並因而獲取官位的…。」文宗於是喟道:「他的女兒是來參見並侍候太后的,又不是來做我的妃子,你們何以大驚小怪…!」柳公權聽了以後卻說:「像這樣瓜田李下的嫌疑,哪是每個人都知道的啊!」

    柳公權說「瓜田李下」這句話,就是援引古樂府「君子行」中的這句詩─「君子防未然,不處瓜李嫌,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而來的,引申為君子應當有所「避嫌」之意。另一個例子,唐武后狄仁傑為相時,就曾向其姨媽盧氏表示,欲推薦表弟入朝為官,但卻被姨媽加以反對,並說:「我只有這麼一個兒子,我不願意讓他去服侍女皇上。」狄仁傑聽了以後感到非常慚愧。

    同樣的,朱元璋的元配馬皇后,其姪兒在家鄉生活難以為繼,朱元璋便向馬皇后提議要讓他出來做官。孰知馬皇后竟予反對,並說:「國家的官吏,應當選用賢能,我這姪兒,教書尚可,做官則不行。再者,前朝的外戚親屬,多驕奢腐敗,甚至造成國家傾覆,所以臣妾以為,對於國戚仍應從嚴對待才好…。」朱元璋聽完後感動的說:「歷代皇后,都不如我朝的馬皇后。」

    諸如上述史例,不勝枚舉,如宋真宗時的宰相王旦,一生即主張兒孫當自立,至死其兒子王素都還沒當過官呢!還有,漢明帝的皇后馬氏,因其舅馬防對明帝有參醫用藥之功,漢章帝特別想提拔他做官,卻遭馬氏反對說:「我就是擔心後世者的議論,會影響到先帝的聲譽,所以才不希望有外戚當官的啊!」我想,這些都是遵行「利益迴避」的最佳典範,尤其掌握國家大權者,能率先以身作則,更誠難能可貴。

九、監察御史的表率│鄭士元

    鄭士元是明太祖時的六品監察御史,為官剛正廉潔,一絲不茍,而明太祖就是最喜歡這樣的御史。鄭士元任期中,糾彈了不少貪官污吏,其中包括皇姪朱桓的重大集體貪污案件。由於朱桓的父親對朱元璋曾有救命之恩,所以朱元璋想免去他的死罪,但鄭士元據理力爭,並說:「朱桓已是累犯,如果這次仍不殺他,那乾脆訂一條皇親國戚犯法,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朱元璋一聽七竅生煙,爰治他違逆死罪,孰知鄭士元非但不怕,並準備昂首就義,連劊子手都為之動容。後來太子朱標特別援引唐太宗納魏徵諫,與曹操寬待陳琳的典故,來為鄭士元求情,朱元璋於是接受建議,並向鄭士元說:「治家守規,治國依法,都不得徇一時之意。你雖激言頂撞,但仔細思量,仍不失理,所以我已下令將朱桓處死,以儆效尤…。聽說你家境清寒,卻從不收賄賂;奸賊以死威脅,你卻毫不畏懼,你為何能清貧不移志,威武不能屈?」鄭士元答稱:「為官者,一言一行,都代表朝廷。官貪,百姓則罵國邪;官清,百姓則讚國正。官不敢鎮邪,民心則無國。故微臣不敢褻瀆職守,惟恐有負朝廷重託。」朱元璋一聽大悅,說:「凡為官者,須剛正廉潔。清貧,士之常也;惟儉養德,惟侈蕩心。侈則多欲,多欲則貪。違法枉道者,遲早要招禍殃身…。朕以為,見金動心者,不可為吏;見善不揚者,不可為官。鄭士元清廉正直,勇於諫言揚善,今調陞為湖廣按察使司僉事,正五品。」後來鄭士元一直忙於公務,其妻罹患重病來函,才得以回家探視,但家裡實在太窮,不但沒錢給妻治病,甚至於妻死後,也無錢為之安葬,他的五個兒子竟央求賣身葬母。最後還是同僚親友籌錢,才得以辦好後事。出殯時,民眾夾道送葬,那時正下大雨,民眾竟沒一人散去。

十、沒私心,公事公言的劉大夏和李沆

    明孝宗時,特別賞識有德有才的兵部尚書劉大夏。有一天,他告訴劉大夏,以後朝中大事,你認為該怎麼去做的,都可以用「揭帖」密陳,我都照你的意思去辦。劉大夏驟聞呼曰:「臣不敢!」孝宗問何故?劉大夏說:「下臣用揭帖向皇上進言,便是阻礙言路;如果用揭帖密進的方式,時間一久,將會產生前朝〈憲宗〉李孜省所為之營私舞弊、奸邪貪腐情事,其禍害將會影響深遠啊…。」孝宗聽了,久久以後才稱「好啊!很好啊!」

    另一個史例,某次宋真宗問宰相李沆:「別人都經常會向我密奏,為何你從來沒有這樣做呢?」李沆道:「臣以為才疏學淺,既當了宰相,公事在公開場合說則可,又哪須用得上密啟呢!身為人臣,對陛下密啟,不是想進讒言,就是要諂媚皇上,這是應該唾棄的,臣怎麼會仿傚他們呢!」

    試想,任何行政裁量或決定,如缺乏相互勾稽、合議的過程,則必將產生擅權或濫權情事。也許掌握權力的滋味是美妙的,但久而久之,必定會得意忘形,反遭其禍,故不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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