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多地警方工作中发现,近日一款名为“自动褪色魔术笔”的特制签名笔在网上热卖。该笔外形和书写字迹,与普通签字笔无异,只是笔迹会在30分钟至2日内自动消失,不留下任何痕迹。网上搜索发现,现已有不法分子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书写借条等,进行犯罪活动。 此笔极易引发的几类经济案件 一、是利用“自动褪色魔术笔”的特性,在民间个人借贷时,利用事主不会时刻查看借据的心理,从而在得到钱财后以没有签字借钱为由,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是不法分子通过“自动褪色魔术笔”书写合同、协议,骗取企业、个人钱财后逃逸,造成事主维权取证难。 三、是不法分子从银行处开立小额银行票据后用“自动褪色魔术笔”填写,购买货物实施诈骗。 公安经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借据书写、签订合同、票据结算等过程中,对于合同,尽可能使用电子打印文稿,需要签字和填写票据时,自带签字笔,必要时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附真实案例(参考): 2013年5月,张力向法院起诉要求孙锋偿还自己货款8万元及利息损失。张力称,2012年秋,应孙锋的要求,张力给孙锋送去价值8万元的货物,孙锋收货后提出自己妻子生病住院,暂时占用了资金,他愿意向张力出具欠条,待两个月后将货款汇给张力。孙锋当着张力的面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了欠条、签了姓名,撕下欠条交与张力。 两个月后张力打电话询问孙锋是否可以归还欠款,不料孙锋矢口否认曾向张力打过欠条,并称:“你随便去告我好了,我看你能告得赢?”就这样,张力持手中的欠条到法院起诉,法庭对该欠条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该欠条不是孙锋所写。因本案没有其他证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力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张力十分委屈地对法官说:“如果不是我相信孙锋、不是孙锋给我写了欠条,我何必大老远的从外地来打官司?我明明白白看到他写了欠条从笔记本上撕下给我的,怎么就能鉴定不是他所写的呢?” (源自: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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