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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

 科尔沁人 2016-05-23

地名是历史文化的化石,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是交通、旅游的向导。随着对外经贸活动和文化交流的不断增加,英文翻译的地名在各种志书、年鉴、对外宣传材料中大量出现。但由于缺乏规范和统一的翻译标准,少数民族地名的英译,出现标准各异、形式多样的局面。如以《内蒙古年鉴》英文目录为例,把蒙古语地名全部直接用汉语拼音写成。如“Bayannuoer(巴彦淖尔)、“Wulanchabu(乌兰察布)wulanhaote”(乌兰浩特)、“keerqin(科尔沁)、“xilinguole(锡林郭勒)、“E Er Duo Si”(鄂尔多斯)、“Xingan(兴安)、“Alshan”(阿拉善)、“Hulunbeir(呼伦贝尔)等等。

同时有的地名在不同的媒体中也出现不同的译文形式,例如:地名“呼和浩特”就有三种不同的译文;有的完全按汉语拼音拼写成“huhhote ”,有的通过音译加拼音的形式译成“hu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还有的直接从蒙古语读音中改接转写成“Ho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英文)。又如:地名“科尔沁”也有四种写法:“kerchin”、“Keerqin”、“Horqin”、“Horchin”。这种缺乏统一标准的翻译不仅不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也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文化的对外交流产生不良影响。如何让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翻译逐渐趋于标准和统一,从而使其在更大程度上既保留民族的语言文化特色,又能让国外接受者更好地辨认、理解和接受。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深刻了解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蒙古语言的表达特点,同时也要遵循国家相关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以及关于地名翻译的一些规定要求。

 

一、 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土地,延绵的边境线,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及古代文明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是蒙古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生产、生活、劳动、迁徙以及战争中形成的,有着浓厚的蒙古民族文化特征。作为一个北部边疆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和自然地理环境,有着特有的宗教文化和生活习惯,因此,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也有其独特的语言结构和特殊意义。这些地名大都与蒙古民族的历史背景、生产生活方式、自然地理条件及思维习惯有直接的联系。充满了蒙古族历史文化内涵和特点。

蒙古民族早期是生活在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来成吉思汗逐渐统一了蒙古各个部落,建立了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的大蒙古国,随后又灭夏伐金,南下中原,统一中国。所以说,早期蒙古民族的历史就是不断迁徙、统一和征战的历史。现有不少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与成吉思汗及其部落的名称有关。例如:“伊克昭”意思是'大庙’,因有成吉思汗陵而得名。另外,像“扎赉特”“土默特”“托克托”“苏尼特”等都是成吉思汗的部落名称,有的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名字,后形成部落名称。“克什克腾”也是成吉思汗所创立的近卫军的称号。清朝统一全国后,对蒙古实行了“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漠南蒙古设立了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伊克昭、乌兰察布等六个盟,并在盟下设四十九旗。这些盟旗有的至今保留着其地名,并成为一个行政区域。

(一)盟、旗、苏木的来历

1.盟,蒙古语为:“爱玛克”或“楚古拉干”。爱玛克蒙古语系指性质、形态相同或类似之物。在地域方面,过去多用于血缘集团的民族、部族、家庭或地缘集团组织的一个地方的称谓。

盟在清朝前并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被称作“大扎萨克”,只是协助清廷所派主持会盟官员召集会盟和处理政务。

会盟,是蒙古游牧政权传统的施政方式,蒙元时期称作“库里勒台”,明代称作“楚固拉干”。明末漠南蒙古归附后金之后,后金 (清朝)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沿袭蒙古原有的施政方式,通过会盟的形式来颁布法令和处理蒙古政务,并以此建立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内扎萨克六盟就是在漠南蒙古各部归附过程中先后建立和形成的。最初归附后金(清朝)的蒙古部落并不多,会盟的地点、时间、成员都未固定。随着蒙古各部归附日众,盟会数量和成员不断增加,最后形成内扎萨克六盟。其会盟的时间、地点、成员、名称也都逐渐固定下来,遂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的制度。

漠南蒙古十六部49旗会盟地点共6处。其中漠南东蒙古的三处为科尔沁6旗、扎赉特旗、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2旗,共10旗,会盟地点哲里木(当时又写作哲里穆,约今内蒙古科右中旗境);喀喇沁3旗、土默特2旗共5旗,会盟地点卓索图(约今辽宁北票县境内);敖汉旗、翁牛特2旗,奈曼旗,巴林2旗,扎鲁特2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喀尔喀左翼旗,共11旗,会盟地点昭乌达(约在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境内)。会盟分两班,其中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三处会盟为一班;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三处会盟为另一班,会盟原为每年一次,六月准备,七月正式会盟。乾隆五年(1740)以后,改为二三年会盟一次。

盟的建立,标志着蒙古地区独有的行政体系——盟旗制度最终形成。这一制度自清开始,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将自治区下设的派出机关——地级行政单位,沿用了“盟”这一习惯称谓。

2.旗,蒙古语原意泛指三角形的尖端而言,引申为先锋、前锋。元代蒙古大军戎马倥偬,各部民众随时随地都将编队为军,出征时队伍前有旗帜作先导。旗分蓝白两色,皆为三角形。旗手蒙古语称“胡硕其”。

清初,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把战场上的众多俘虏以及归顺的部落,先后编入自己的队伍中,创建了“八旗制度”。旗是满语“固山”的汉译,蒙古语为“胡硕”。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太祖将所聚之众,第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武皇帝实录》卷二)。并设置了蓝、黄、白、红四旗。牛录额真成为官名,至此也被肯定下来。这是努尔哈赤在统一过程中将牛录制推进到“固山”制的一个标志。到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随着队伍的扩大,当时的四旗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尔哈赤正式建立了八旗,即在原有的黄、蓝、白、红四旗之外,又增添了镶黄、镶蓝、镶白、镶红四旗,合称八旗制。八旗制度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设扎兰额真一人;五扎兰设固山额真一人;每固山设左右梅林额真二人;还规定了行军秩序和战术等基本原则。这时期所编的八旗主要成员是女真人,这个旗与盟旗制度下的旗是有所区别的。

皇太极即位后,清朝势力大盛,漠南蒙古“倾国举部来归”(《康熙会典》)。八旗不便容纳,令其各回原地游牧。在重新调整和分封牧地的基础上划分49个行政单位,根据蒙古地方居住分散的特点,就按原蒙古部落从役“胡硕其”先导,分路出征形式为基础,划分49个单位,分封土地,划定固定疆界,名称定为“胡硕”(汉译为旗)(《光绪大清会典则例·疆界》),各旗之间禁止越境放牧。旗受中央政权领导,是基本地方行政、军事单位。当然,清代重大的战争行动中,要承担从役出兵的义务。

在蒙古地区设置旗这一基层单位经历了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同蒙古各部归附清朝的过程是分不开的。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扎萨克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

清朝把整个蒙古划分为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两部分,外藩蒙古又有外扎萨克蒙古和内扎萨克蒙古之别,内蒙古49旗为内扎萨克蒙古,喀尔喀86旗、科布多19旗、伊犁将军管辖13旗、青海29旗、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为外扎萨克蒙古。

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盟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从天聪九年(1635)到崇德六年(1641)共设22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喀喇沁2旗、土默特3旗、科尔沁5旗、敖汉1旗、奈曼1旗、翁牛特2旗、阿鲁科尔沁1旗。

顺治年间共设27个扎萨克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科尔沁1旗、扎赉特1旗、杜尔伯特1旗、郭尔罗斯2旗、巴林2旗、克什克腾1旗。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境内蒙古族群众聚居的地区县级行政单位,即沿用“胡硕”这一习惯称谓。

3.苏木,蒙古语“箭”的意思。古代蒙古各部落,凡出师行猎,由家族、屯塞箭丁参加组编成的一种佩带箭枪的武装团体组织(即以“箭”的称谓),称:苏木。清代,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蒙古地方按满洲八旗之例,编设牛录时,即用蒙古人的习惯用语称“苏木”,汉译为“佐领”。首领称“苏木章京”。实施每一苏木章京管辖150丁制度。还分给一定数额的土地。逐渐成为军事、行政的基层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旗以下(乡级)基层行政单位称谓“苏木”即由此而来。

(二)与蒙古民族生产生活有关的地名

蒙古民族历史上一直是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草原游牧民族,马是蒙古民族用来放牧、打猎、出行、迁徙、战争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蒙古民族也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中很多与马或马具有关。例如:“哲里木”的意思是“马鞍吊带”;“阿拉善”是指“黑色的骏马”,而“阿拉坦额莫勒”指的是“金色的马鞍”。

(三)与自然地理特征有关的地名

蒙古高原地域辽阔,人烟稀少,古代人们借以识别的称谓某一地方或地物的语言代号——地名,无不多以山川草木或地形特征来命名。如“锡林郭勒”,高原上的河流;“霍林郭勒”:远方的河流;“巴彦淖尔”:富绕的湖泊;“乌兰哈达”:红色的山峰;“昭乌达”:盛产柳树;“伊和塔拉”:大草甸子等等。

 

二、蒙古语地名英译原则

2000, 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中国地名国际标准化(即用汉语拼音标注中国地名作为我国地名国际罗马化之标准) 的法律地位。于是, 我国各地地名普遍采用汉字和拼音两种标识;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双语地图也开始采用汉字和拼音标注地名。来源于蒙古语的地名,应按照蒙古语的发音译写,而不是汉语拼音。有些地名的英译名早已有之,并已经固定下来,译者照写即可。如:阿巴嘎(Abag)、苏尼特(Sonid)、额济纳(Ejin)、阿拉善(Alxa)乌兰察布(Ulanqab)、土默特(Tumd)、海拉尔(Hailar)、扎赉特(Jalaid)、扎鲁特(Jarud)、哲里木(Jirem)、乌兰浩特(Ulaanhot)等。

又如把“内蒙古自治区”译成“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把“鄂尔多斯市”译成“Ordos City”,把“二连浩特市”译成“Erenhot City”。这种方法既能保持原地名的语音、意义和民族文化内涵,又容易让外国人看懂和接受,因此被广泛采用。上面的这几个地名,无论是专名还是通名,如果完全按汉语拼音来标注,分别译成“ Neimenggu zizhi qu”、“ eerduosi shi”和“erlianhaote shi”, 国内人可能容易辨认,但国外人就很难看懂和接受,对国际交流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般来讲,任何一种形式的翻译都要有一定的翻译原则来规范指导,作为一种特殊的翻译形式,地名翻译标准一般遵循“音译为主,适当意译”和“名从主入,约定俗成”的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地名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的历史性与习惯性的特点, 并保持地名本身的指称意义和丰富的词源意义,地名大多都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承载着独特的自然和人文内涵,翻译时应按照中国地名词典标注的读音和书写形式来翻译。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与地名如何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的问题,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要求原则上按照国家测绘总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6 年修订的《少数民族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根据此方法, 少数民族地名的英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现行的规范汉字译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注。例如:“包头”直接按汉语拼音拼作“Baotou”“乌海”拼写为“ Wuhai”。另一种是用汉语拼音字母直接从民族语言文字的读音中拼写。例如:“呼和浩特”按蒙古语读音用汉语拼音拼写为“ Hohhot”而不是按着汉字注音的形式拼写成“Huhehaote”。“扎鲁特旗”按蒙古语音译为“Jarud Banner ,而不是“Zhalute Banner”;“扎赉特旗”译为“Jalaid Banner”而不是“Zhalaite Banner”;“阿拉善”应译为“Alxa”而不是“Alashan”。

内蒙古蒙古语地名反映着民族文化的内涵,其读音规则和书写形式也要遵循民族语言的规律,迎合民族文化的要求,翻译时根据不同类别地名和交际功能要求,一般采用蒙古语音转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而不能简单地按其汉语地名的拼音形式。至于“巴彦浩特”、“锡林浩特”、“敦达浩特”、“查干淖尔”等地名中的hot(表示“城镇”)和nur( 表示“湖泊”),是分写,还是合写,只要看一下英语地名中具有相同作用和意义的词语就可轻而易举地解决。英语地名中表示“郡”/县的shire是作为后缀使用的,如:英格兰的Buckinghamshire , Cheshire,  Lancashire , Leicestershire , Yorkshire:威尔士的 Brecknockshire , Caerna rvo ns hire , Card igansh ire , Mont gomer y shire ,苏格兰的Lanarksh ire, Morayshire, Nairnshire :表示乡村意思的ville,在Jacksonville, Nashville, Louisville 等中也是作为后缀使用的。据此,“查干淖尔” 应写成 Qagannur 而不是 Qagan Nur ,“巴彦淖尔” 应写成  Bayan nur ,而不是 Bayan Nur Bayannaoer ,锡林郭勒应写成 Xilingol ,而不是Xilin Gol

关于“盟”和“旗”的翻译问题:有些用拼音翻译,有些用英语词翻译 。盟的英语有时译为League ,有时译为 All iance。“旗”有时译成 Banner ,有时译成 Flag ,有时译成 County ,有时译成 Qi qi 。那么怎样规范统一呢?这就需要了解历史因素和民族特性。另外,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单位中,除了有地级市(prefecture-level cities )和县级行政单位(county level) 以外,还有相当于地级市的“盟”( League )和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的“旗” ( Banner )。 “盟”是由清朝时期的“会盟”(故此一般翻译为 “league”)一词而来。清政府为了加强统治,规定临近各旗定期举行一次会盟, 而指定的会盟地点就形成一个盟。

内蒙古的十二个地级盟市下又分为县级行政单位“旗”。这里的“ 旗”来源于旗帜(故此音译时一般为 banner )。旗源于努尔哈赤的狩猎时的一个行政单位和军工单位,每个单位各有其旗帜,“旗”这一行政单位也由此而得名。蒙古语原意泛指三角形的尖端而言,引伸为先锋、前锋。“旗”作为县级行政单位,也分为“ 左、右、中、前、后、东、四”方位。例如“新巴尔虎左旗(New Barag Left Banner ),新巴尔虎右旗(New Barag Right Banner),乌拉特后旗CUrad Rear Banner),乌拉特中旗(Urad Middle Banner),乌拉特前旗(Urad Front Banner ),东乌珠穆沁旗(Eest Ujimqin Banner ),西乌珠穆沁旗(West Ujimqin Banner)由于历史因素和民族特性等原因,内蒙古蒙语地名中表示行政区划的通名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内蒙古的行政区划(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 中,“自治区”相当于“省”(province),英文一般翻译为“Autonomous Region”, 其中,表示“自治”一词不用“Dominion”,因为“ dominion” ,传统上经常指英联邦自治领土(any of the countries of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that had their own government.),像The Dominion of New Zealand (英属新西兰),而自治区的“区”一词用 “district”也不够准确,“district”,一般表示大城市中的某个行政区(administrative), 例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Xincheng  District of Hohhot Municipality )。

关于旗和县的翻译问题:在《内蒙古年鉴》中,旗和县,一律译成“County,其实“旗”的行政地位虽然与县相同,但是还是有所区别的。旗是蒙古族聚居的地区县级行政单位;县,是汉族聚居的地区县级行政单位。因此,为反映地名历史文化渊源,应把“旗”译成“Banner”,与郡县(county)区别开来。

地名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缩影。在对外宣传中我们既要反映地区的历史文化特征,又要让外国人容易接纳和理解。因此,对不规范的地名有必要进行规范,使其更加完善,避免“望文生义”或者自作主张式的翻译。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推出规范的译法,统一地名翻译。

 

附:部分蒙古语地名英汉对照

鄂尔多斯市(Ordos City

阿拉善盟(Alxa League

阿巴嘎旗(Abag Banner

阿拉善左旗(Alxa Right Banner

阿拉善右旗(Alxa Left Banner)

阿鲁科尔沁旗(Ar Horqin Banner

阿荣旗(Arun Banner

巴林左旗(Bairin Right Banner

巴林右旗(Bairin Left Banner)

巴彦淖尔市(Bayannur City)

察哈尔右翼后旗(Chahar Right Back Banner

察哈尔右翼前旗(Chahar Right Front Banner

察哈尔右翼中旗(Chahar Right Middle Banner

陈巴尔虎旗(Old Brag Banner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Darhan Muminggan United Banner

达拉特旗(Dalad Banner

东乌珠穆沁旗(East Ujimqin Banner

额尔古纳市(Ergun City

额济纳旗(Ejin Banner

鄂尔多斯市(Ordos City

鄂伦春自治旗(Oroqen Autonomous Banner

鄂温克族自治旗(Evenk Autonomous Banner

鄂托克旗(Otog Banner

鄂托克前旗(Otog Front Banner

二连浩特市(Erenhot City

呼和浩特市(Hohhot City

呼伦贝尔市(Hulunbuir City

和林格尔县(Horinger County

海拉尔市(Hailar City

霍林郭勒市(Holin Gol City

喀喇沁旗(Harqin Banner

科尔沁区(Horqin district

科尔沁右翼前旗(Horqin Right Front Banner

科尔沁右翼中旗 (Horqin Right Middle Banner

科尔沁左翼中旗(Horqin Left Middle Banner

科尔沁左翼后旗(Horqin Left Back Banner

克什克腾旗(Hexigten Banner

库伦旗(Hure Banner

奈曼旗(Naiman Banner

苏尼特右旗(Sonid Right Banner

苏尼特左旗(Sonid Left Banner

太仆寺旗(Taibus Banner

土默特左旗(Tumd Left Banner

土默特右旗(Tumd Right Banner

托克托县(Togtoh County

翁牛特旗(Ongniod Banner

乌兰察布(Ulanqab City

乌拉特前旗(Urad Front Banner

乌拉特后旗(Urad Back Banner

乌拉特中旗(Urad Middle Banner

乌兰察布市(Ulanqab City

乌兰浩特市(Ulanhot City)

乌审旗(Uxin Banner

东乌珠穆沁旗(Eest Ujimqin Banner

西乌珠穆沁旗(West Ujimqin Banner)

锡林浩特市(Xilinhot City

镶黄旗(Bordered Yellow Banner

新巴尔虎左旗(New Barag Left Banner

新巴尔虎右旗(New Barag Right Banner

伊金霍洛旗(Ejin Horo Banner

扎赉特(Jalaid Banner

扎鲁特(Jarud Banner

正蓝旗(Plain Blue Banner

正镶白旗(Plain and Bordered White Banner

准格尔旗(Jungar Banner

兴安盟(Hinggan League

 

参考文献:

白常山、苗春:《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特征及其英译生策略》

刘忠:《内蒙古地名英译中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少数民族地名大全》

舍冷那木吉拉:《草原风情史话》

王文:《中国少数民族语地名文化》


                                                                                           《内蒙古方志》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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