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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对自尊的寻求和成人对孩子自尊的维护

 tuzididie 2016-05-23
儿童的过误有时不能不加以斥责,因而斥责不独应当出之于以严肃的、不任情的词句,并且应当背着别人私地里去执行;至于儿童应受赞扬的时候,则他们应当当着别人的面前去得到。儿童受到赞扬之后,经过大家一番传播,则奖励的意义就更大。而父母不宣扬子女的过错,则子女对于自己的名誉就愈看重,他们觉得自己是有名誉的人,因而更会小心地去维持别人对于自己的好评。若是你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使其无地自容,他们便会失望,而制裁他们的工具也就没有了,他们愈是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了打击,则他们设法维持别人的好评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 

                        洛克《教育漫话》 

孩子寻求自尊的表现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很想有较高的自尊,也想感受一下自己的价值是否在成人心目中的地位。以下表现,往往就是孩子寻求自尊的表现。如果家长能够稍加留意,并给孩子以必要的支持,就会维护和培养了孩子的自尊心,增强孩子的主动感。 

希望得到成人的关注。幼儿是在与外界环境的互动中成长的,成人的关注是他们的生理需要,他们需要吸引成人的关注来确认自己的存在。一岁以前,他们借助微笑、哭闹等手段吸引成人的注意。长大后,他们首先会采用积极的办法引起父母关注,如让父母看自己搭的积木、画的画,或者要求父母帮自己数跳绳、拍球的次数,在成人的关注下获得自信和自尊。当这些办法无效时,孩子也会用一些消极的办法引起注意,如在客人来访时大声吵闹,反复说自己“肚子痛”等等。他们想通过父母的关心来感受自己的重要和自尊。这种情况下,父母无论工作多忙,都应该给予积极的反应,而不能忽视和厌倦。 

希望获得成人的肯定和赞扬。“孩子都爱听好话”,“哄小孩”,这些言语都反映了幼儿喜欢被人赞扬和认可的普遍倾向。由于幼儿的这种需要,他们不仅希望父母对他们的“本事”、“杰作”给予关注,还迫切希望得到成人的夸奖和赞赏。一个肯定的微笑,一句“你真行”的赞扬,都会使他们喜悦的心情持续很久,并充满信心地去做其它的事情。 

有意识地坚持自己的主张。整个幼儿时期,孩子是以服从为主调。随着能力的增长,幼儿希望表现出自主性――自己做出判断和主张,如看哪本小画书、做哪个游戏、穿哪件衣服、是否外出等等。在成人看来,孩子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但他们却尽力坚持自己的主张。一旦如愿,就非常兴奋和得意。这时,如果家长一丝不让,孩子也会收敛,但他们的自主性却不会消失,有可能在更不合理的地方爆发出来。其实,父母完全可以欣喜地欣赏孩子的坚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让孩子自作主张,让孩子在选择中体会尊严。
要求负责,体现自己的价值。要求负责,是幼儿自主性行为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孩子不再满足于成人的包办代替,而是要求“自己来”,自己吃饭、穿衣。成人做饭、扫地时,他们都要插一手,即使被成人称为“帮倒忙”也乐此不疲。除非被强令禁止、训斥,赶到一边,都不会放手。限于发展水平和社会经验,幼儿能“负责”的行为毕竟有限,但他们却从有限的行为中看到了自己的力量和价值,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操纵和控制,体验到了自己的成就和自尊。 

希望有自己的空间和隐私。幼儿的行为控制能力很弱,但他们仍然渴望拥有自己的一块空间。在哪里,自己可以随意摆放物品和玩具,给玩具分配角色,依次讲述自己的故事,倾泄自己的情感。在心理上,他们也有一些小秘密,不希望被成人发现。在父母看来,孩子的小心计一目了然,但绝不可轻易点破,因为一旦孩子发觉自己的秘密都在成人的控制之中,就会滋生出弱小、无能、自卑的感觉,失去基本的自信和自尊。 

我们还必须知道,一个人拥有个人秘密并能恰当处置这些秘密,是儿童走向独立的要素。因为对于个人来说,秘密是与责任相联系的,拥有秘密会使孩子形成独立见解和责任意识,是孩子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开始。 

父母如果无端地宣扬孩子的隐私,会失去孩子的信任。拿让孩子尴尬的事取笑,会让孩子觉得成人冷酷无情。 

当然,父母需要更多地了解孩子,但父母不能通过简单的、粗暴的办法去获得孩子内心深处的东西,而必须做孩子的朋友,用自己的坦诚,获得孩子的信任,让孩子有保留的袒露心扉。在此基础上,给孩子以实际的指导。 



对儿童自尊的维护 

家长和教师都知道儿童自尊的意义,因此,我们要充分理解幼儿的自尊需要,尽力通过表扬和肯定去维护儿童的自尊,而不要去损伤他们的自尊。 

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数落孩子的短处。 

学者曾对孩子“怕”什么做过调查。调查表明,孩子最怕的是父母当着别人的面数落自己,怕父母拿自己的短处与别的孩子的长处相比。 

孩子的自尊心是与生俱来的,是成长的动力,人格的内核。但有的家长不懂得孩子的自尊心有多强,认为小子没有什么自尊不自尊,肆意加以践踏和蹂躏。这时的孩子,由于自己的幼小和无助,似乎难以做出与父母相抗衡的行为,但他内心深处会产生不平衡的感觉,或者完全屈从于父母而毫无主见,或者产生抗拒情绪。

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去幼儿园,为了让老师好好教育孩子,就当着孩子的面说起他的不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说话没礼貌,不听话……,母亲只管顺着自己的心思发泄着不满,孩子却“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像这样一个孩子,怎么可能在幼儿园充满自信、热情,去渡过他的主动感心理危机? 

孩子当然需要批评和指导,但必须顾忌他们的“面子”。在公众场合,父母要学会用“体态语言”对孩子的行为表示赞同、否定及指导。 

如孩子想吃什么东西,父母可以用微笑着点点头表示同意,摇头表示制止;当孩子出于好奇而翻别人的提包或抽屉,父母可以轻轻地碰他一下,当孩子回头时,你再给他以制止的眼神,或微微地摇摇头,一般他会悄悄地停止自己的行为;当他的吃相不佳时,你可以皱皱眉,表示提醒;当孩子表现很好、做了值得肯定的事情,你应当拍拍他的肩膀,表示鼓励和赞赏。当孩子大声喧哗时,父母可以将食指放在唇边,轻轻地“嘘”一声,表示不要出声,切不可用比孩子更响的声音喊,“别吵了!” 

不要经常拿孩子与别人比较,特别是用别人的长处比孩子的短处,这会导致孩子的自卑或反抗。一个小学生曾苦恼地说,爸爸总是讲某某考了95分,你怎么就考不过他?某某天天受表扬,你怎么就不能?孩子最后说,“我什么都不好,你给他去当爸爸吧”。可见,缺乏具体指导和帮助的比较,只会挫伤孩子的自尊心,而不会取得好的效果。 



确立“人格”平等的基本理念。父母忽视或践踏孩子自尊的行为,往往与父母的观念相联系。有的父母,或者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顾及是否会取得好的效果;或者认为与孩子的关系,自己具有居高临下的优势,可以一览无余和挑剔指责;更有甚者,则是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所有物、附庸品,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 

而实际上,我们成人尽管承担了哺育和抚养的辛劳,也行使了帮助、指导和教育孩子的义务,但我们必须知道,孩子与父母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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