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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开办“小饭桌”太原日报网

 小宝杂货铺 2016-05-24

    很快就要开学了,冯女士想开办“小饭桌”,为小学生提供午餐,她想了解如何申请开办。

    据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只有具备三个条件才能提出开办“小饭桌”申请,办理餐饮安全备案登记。一是有固定场所,距离旱厕、固定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经营面积与服务学生数量相适应,不得开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二是食品处理区地面要使用耐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洁的材料铺设,配置相应清洗、冷藏、消毒和保洁等设施,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工用具、容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在经营过程中,“小饭桌”负责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加工安全制度。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饭桌登记表、设施设备登记表等。据介绍,“小饭桌”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小饭桌”安全管理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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