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X请看图: 对于红车来说,兰车是右方道路来的车(从驾驶人右手边来);对于兰车来说,红车是左方道路来的车(从驾驶人左手边来)。 那么,当红兰两辆车在路口相遇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红车要让兰车先行。如果两车发生事故,红车应该负主责或全责。 我认为该条款不妥。 本来不想在博客中讨论这么高深的问题,但是,考虑到大连天健车版的网友素质非常高,理解和思考能力超乎想象,特别是网友fcyd001在我的“右转弯,你会吗?——看朱警官的博客”一帖中161楼的留言,很有思考力,大家可以看一下。只是不好意思哈,我在164楼给出的评语是:“你用正确的推理,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呵呵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3.gif) 。 本文讨论的这条规定,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有一定的相通性。正是看到网友们的思考能力,才让我下定决心,写这篇文章。首先需要声明的是,即使您看完本文后,认为我说的有道理,法律的规定是有点欠妥,但是,在法律未修改之前,还是要以法律为准,特此强调。 为什么欠妥?我从三个方面来讲。 方面一 问题:发生碰撞后,谁的伤害更大? 如果红兰两车躲闪不及,在路口相撞,根据碰撞位置不同结果是复杂的。我们只说两种最简单的碰撞,红车头撞兰车左前 门,或是兰车头撞红车右前门。 那么,显然,兰车驾驶人的处境更为危险,因为红车是直接撞击在他这一侧的车门,红车驾驶人的情况则好得多,因为兰车是撞击在他的右侧车门。 分析: 注意,我跟网友fcyd001的分歧在此将出现。网友fcyd001认为,受到危害大的一方,应该优先,另一方应该让他。(网友fcyd001的分析方法跟我相同,在是左转弯车跟右转弯车相撞中,右转车的驾驶人直接遭到撞击,受到的生命威胁更大。) 那么是这样吗?受威胁大的一方,就应该被优先?呵呵,是不是很多人都认同此观点?认同的请举手。呵呵,举手的同学,手放下,都是错的!为什么?!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是愿意将自己的生命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还是让别人来把握?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吧,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生命交由他人来把握。 回到这个路口,兰车驾驶人受到的是生命威胁。如果左侧的红车按照法律规定让你了,你的生命保留了,如果左侧红车没有依法让你,你的生命将面临一劫!也就是说,按此法律规定,如果红车犯了错误、违了法,买单的却是兰车驾驶人的生命,合理吗。兰车驾驶人的生命,已经交给了红车来把握,是不是?!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4.gif) 相反,如果法律的规定是,右侧兰车让左侧的红车先行,那么,兰车驾驶人的生命就把握在自己的手中,你依法让了左车,你安全,你违法不让,那是你自己不珍惜生命。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5.gif) 我说的有没有道理?网友fcyd001,你觉得呢?你愿意为他人的过失买单吗?(所以我说网友fcyd001用正确的推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在两个对向车转弯的时候,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是合理的。) 方面二 问题:大家再看一下图,红兰两车同时逼近路口时,谁的视线更好? 首先,红车离路沿近,视角小;兰车离路沿远,视角大。其次,红车驾驶人的视线需要穿越副驾驶和(距离远、显得相对小的)右车窗来看右侧,兰车驾驶人的视线,直接穿越(距离近、显得相对大的)左车窗来看左侧。还有,还应考虑上红车驾驶人的右侧副驾驶座位可能有乘客、视线右前方有A柱遮挡等原因。 分析: 显然兰车视线更好,也就是说,兰车观察到红车比较容易,而红车观察到兰车则困难得多。因此,让兰车承担更多的观察和让行责任,是应该的吧?现在的法规,将这个责任放在视线不佳的红车驾驶人,是不是不很合理? 方面三 问题:在路口中间画一个小圆圈,会出现什么奇迹?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6) 如图,老张开着红车上路口,不小心,撞了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7.gif) 。按照法律,红车全责,没让右边来的车。 但是,如果我们在路口中间画一个小小的圆圈,并假设这是一个花坛(其实就是一花盆儿),这个路口就变成了一个小环岛,是吧?那么,奇迹出现了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8.gif) 。 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之规定,如果在环岛发生碰撞,进环道的右侧的车要负全部责任,不论是谁撞谁。看一下我们的花盆环岛,显然,右侧车兰车是进环岛的车,左侧红车是已经在环岛里的车。 所以,应该是右侧兰车让左侧的红车。 奇怪,仅仅在路口中间画了一个小小的圆圈,怎么就使两条法律规定矛盾了呢,为什么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9.gif) ?环岛规则没问题,看来还是让右侧车先行这款不合理,是吧? 还是把花盆搬走吧,下次再聊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 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合理吗?](http://image97.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5/2419/72508194_10.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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