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层堆垛储物仓库,耐火等级为二级,占地面积为2500㎡,储存物质为成品罐装饮料,储物高度为3m,其可燃包装质量超过物品本身质量的1/4。仓库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 请分析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哪一类? (2)该仓库防火分区划分是否恰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时,应按丙类确定,所以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2)该仓库防火分区划分恰当。该仓库为二级耐火等级的丙类2项单层仓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3000㎡。因此,可以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 考点延伸 1.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2.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增加1.0倍。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3.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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