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活动的分类,较难区分的是文化活动。文化活动的概念可能会涉及很多活动(或概念),比如艺术展览、节庆、户外活动、体育活动、文体活动、文艺活动、演艺活动、娱乐活动、文娱活动等。这些概念要么相互包含,要么相互交叉,很难掰扯清楚。如果我们能认定文化活动属于文化产业,那么我们可以看一看联合国怎么说。 关于文化产业的统计标准,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版本是《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The 2009 UNESCO Framework For Cultural Statistics, FCS)。在这个标准中,在第2章第5节列出了一个文化统计领域框架(Framework forcultural statistics domains),如下图所示:
在这个框架中,文化领域包括: 六个基本领域:A)文化和自然遗产;B)表演和庆祝;C)视觉艺术和手工艺;D)图书和出版;E)视听与互动传媒;F)设计与创意服务 两个相关领域:G)旅游;H)体育和休闲娱乐 四个横向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培训、归档和保存、设备及辅助材料
从这个框架中来看,与特殊活动最相关的是:B)表演和庆祝;H)体育和休闲娱乐 B. 表演和庆祝活动 表演和庆祝活动包含所有形式的现场文化活动。 艺术表演既包括专业的活动,又包括业余的活动,如戏剧、舞蹈、歌剧和木偶戏等。它还包括节日(festivals)、斋日(feasts)和庙会(fairs)等地区性或非正式性的文化庆祝活动。 所有形式的音乐都属于音乐这一领域。因此,它包括现场的或者是录制的音乐演出、音乐创作、音乐录制、数字音乐(包括下载和上传活动)和乐器。
H.体育和娱乐 体育文化统计框架对体育的定义比较宽泛,它既包括有组织的和/或竞技体育,又包括健身和体育娱乐活动。在文化统计框架中,专业和业余运动都得到了反映。 对有的国家来说,某些特定的运动跟它们的文化身份认同紧密相关,因为体育同社会结构和传统是相互联系的。日本的相扑运动也许就是一例。在另外一些国家,体育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消遣,或者主要是身体锻炼。此外,同样的运动在不同国家的情况可能有天壤之别。在有的分类系统里(EuropeanCommission, 2002),观众在现场或通过电视机观看体育赛事被看作是文化活动,而专业运动就不一定被看作是文化活动。由于这些方法上的巨大的差异,以及由于大家普遍认为体育活动的“参与”价值,而非作为“产品”或“部门”的价值,才属于“文化”,我们只将体育看作一项与文化相关的活动。 娱乐 娱乐也被归入文化相关领域,它被定义为一项为了获得快乐或放松从而使人得到消遣、乐趣或刺激而从事的活动。它包括博彩、游乐园和主题公园、以及其它休闲活动。体育娱乐活动已经被归入体育领域,因此不包括在娱乐中。 博彩:博彩业由一些主要从事博彩服务的单位组成,比如赌场、赛场博彩设施、宾果游戏厅、电子游戏终端、彩票站和非法博彩机构(ABS,2001)。 在有些国家,如英国,彩票博彩是文化基金的主要来源。这也是博彩被纳入了文化统计框架之中,却又被划入了文化相关领域的原因。 游乐园和主题公园:娱乐活动包括游乐园、主题公园,以及类似的娱乐场所。
存档和保护(横向领域) 存档表现为为了世代传承、展览和再使用而收藏并存放的各种文化形式(可移动对象和非物质对象)的活动(比如,保护历史遗迹和建筑物、音像资料和图片收藏)。因此,可以认为艺术展览(注意艺术展览与商业展览会之间的区别)也是文化产业中的特殊活动。 如果把演唱会和艺术展览看成是一种艺术表现,下图可反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FCS中对关于文化产业中特殊活动的分类: 微信名:活动策划家 微信ID:eventplanners致力于推动中国活动产业的形成与发展致力于传播活动科学管理的理念与经验致力于引导活动管理教育的方向与未来请您加入! 我们共同缔造活动的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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