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集中突破: 1、(多选题)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81题卷三 AD项:诉讼权利能力,也被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或者当事人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当事人能力是由法律设定的。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在具体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格。当事人是否适格,是每一具体个案都要面对的问题,不能由法律进行统一设定。故A项正确,D项错误。 BC项: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而适格当事人则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诉讼权利能力与具体案件无关,而适格当事人则须在具体案件中才能得以判断,也就是说当事人适格与否是针对具体诉讼而言的,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无直接关系。可见,当事人必须首先具备当事人能力进入民事诉讼,才能考虑是否适格的问题,当事人能力是当事人适格的前提,但具备当事人能力的主体在某一个案中未必适格。故C项正确,B项错误。 综上所述,故本题答案为AC项。 2、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44题卷三 A项:《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何某的起诉行为导致其诉讼时效中断,所以A项正确。 B项:《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据此,被告田某的答辩期间应当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起诉当天起算。所以B项错误。 C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受理后提出管辖异议,受理法院并不当然意味着取得排他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 D项: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法院裁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也正因为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才有必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项。 3、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事人 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不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38题卷三 AB项: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法院裁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化解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也正因为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才有必要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C项: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可以亲自实施诉讼行为,并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诉讼法上的资格。在民诉中,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有诉讼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上述规定,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C错误。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有清算组织并未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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