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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2金鹰股份

 黑白马2010 2016-05-25
      主导事件一:
       
              2015年12月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自筹资金与湖南瑞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金鹰瑞翔材料有限公司,从事三元锂电池 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合资公司总投资5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股比例60%。合资公司拟建设年产1万吨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预计年销售额15亿元。根据合资协议,湖南瑞翔保证合资公司建成投产后2年内顺利实现销售盈利,并且能够实现在两家以上主流电池厂商电池材料定型、定点销售。公司表示,新能源汽车 市场迎来快速增长,此次投资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符合公司转型 方向和长远发展利益。
       事件二:
              我们了解一下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只有深入了解公司方知公司的势力和背景:
              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专门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开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14550万元,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六项,实用型发明专利一项,是湖南省首批七十余家通过国家四部委按新标准联合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国家“863”计划项目的参与者。
       瑞翔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集上游原材料冶炼加工到下游产品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从铜钴合金的分离到四氧化三钴的制作,再到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的生产,公司在各个环节都拥有独特的专业技术和国家发明专利,并产业化批量生产。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锰酸锂、镍锰钴锂氧( 三元材料) 、磷酸铁锂 。瑞翔公司依托国际化的专家队伍和中南大学在国内新材料领域的前瞻优势,在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领域锐意进取,与时俱进,通过品质管理、技术革新等手段,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核心优势。通过与三星 、3M、三洋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战略合作,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产品出口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还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大学、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等单位一道,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筹建先进储能 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经过九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已经成为国内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制造企业的领跑者。“瑞翔”、“reshine”等商标成为行业内高品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标志和著名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享有极佳声誉。
              关于瑞翔 About us
       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家专门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人才引进、自主研发、国家产业支持,通过与三星、3M、三洋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战略合作,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成为国内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出口量最大的企业。目前在全球同行排名前五,国内同行排名第一,已成为国内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企业的领跑者。
       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目前注册资本14550万元,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六项,实用型发明专利一项,是湖南省首批七十余家通过国家四部委按新标准联合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国家“863”计划项目的参与者。2009年12月,与科力远、中南大学、金川集团公司、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等单位一起被国家发改委授予组建“国家先进储能材料研究中心”。
       作为湖南省重点扶持民营 企业,公司先后获得湖南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湖南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长沙市“小巨人”计划企业、长沙市自主品牌出口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集上游原材料冶炼加工到下游产品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从铜钴合金的分离到四氧化三钴的制作,再到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公司在各个环节都拥有独特的专业技术和国家发明专利,并产业化批量生产。目前,公司已形成以钴酸锂为主导产品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群,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锰酸锂、锂镍锰钴氧( 三元材料)等,产品出口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依托国际化的专家队伍和中南大学在国内新材料领域的前瞻优势,在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领域锐意进取,通过品质管理、技术革新等手段,形成了自己的核心优势。还聘请了日本专家主持公司的科技创新 工作,日本专家在日本工厂所秉承的先进的过程控制理念提高了公司的技术开发管理水平,缩短了公司产品研发时间,并不断开发新产品。公司还专门成立了TFT研究小组并成立了子公司兴瑞研究院作为公司的研发机构,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发及现有产品升级提供了组织保障。
       经过10年的沉淀和积累,“瑞翔”、“reshine”等商标成为行业内高品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标志和著名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享有极佳声誉。公司将调整产品结构,通过技术改进和工艺革新,提高产品品质,节能降耗,从国内知名企业向国际知名企业的目标奋勇前进。
       随着锂电池在电动汽车 及蓄能材料领域的成熟商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瑞翔公司将继续践行“创造价值,成就自我”的核心价值观、“品质创新动力”的战略思维,以厚积薄发的姿态迎接行业的春天!
       事件三: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3
               日、5月16日、5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核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
               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3日、5月16日、5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用自筹资金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编号为2015-075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厂房图纸设计、人员招聘、设备订购等筹建工作,相关事项在推进中,除此之外,公司与合作方目前并未筹划、开展其他重大事项。
           (三)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经过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傅国定先生函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 、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涉及公司未披露信息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
           (五)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18日
       事件四: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8
               日、5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于2016年4月11日经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
            公司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子公司尚处于筹建阶
               段,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
            经公司核查并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
               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8日、5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傅国定先生函证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 、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涉及公司未披露信息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
           (四)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拟进入新能源汽车 动力配套领域;2016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在考虑综合风险因素并审慎分析后,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该事项已终止,除此之外,公司未筹划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了对外投资公告,用自筹资金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编号为2015-075的公告。
           该子公司主要开展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子公司的设立尚处于筹建阶段,且建成后需经调试生产并检测产品质量达标后正式进入投产阶段,因此在短期内不能为公司带来效益增长。三元电池正极材料所属行业为新兴产业,技术壁垒较高,公司筹建的生产线能否顺利规模化量产、产品质量能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合作方未筹划、开展重大事项。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麻、绢、丝、毛成套纺机装备塑料 、机械装备研发、制造以及亚麻 、绢丝纺织 、染整、服装生产、销售,截止目前,公司市盈率为160.21倍,远高于纺织行业平均市盈率37.28倍。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请以此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事件五:
       公司点评:金鹰股份(600232)纺机龙头拓展新能源汽车 新产业
         纺机龙头跨行业发展进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
         公司是麻、绢等成套纺机装备龙头,市占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虽然近年整体业绩平稳,但国内人力和原料成本不断提高,行业增速放缓已成为趋势,因此公司在2015 年启动非公开发性股票等事宜,跨行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领域,展望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和动力总成项目
         发行价格6.33 元/股,募集资金16 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项目总投资10 亿元,技术来源于日本技术合作方,日本ENAX 公司的创始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项目总投资4.57 亿元,由阿尔特公司提供动力总成产品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服务。非公开发行目前正在办理环评等手续,今年落地概率较大,根据可研报告,达产后销售收入46.15 亿,净利润2.91 亿。
         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湖南瑞翔是国内第一、国际前三的锂离子电池正级材料制造企业。未来双方将组建年产1 万吨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合资公司,另外公司还意向以现金方式以每股不超过人民币3.5 元认购湖南瑞翔增资发行3000 万股股份。打造涵盖从三元正极原材料到新能源汽车电池到动力总成完整产业链。
         15-17 年业绩分别为0.10 元/股、0.11 元/股、0.12 元/股(未考虑定增
         1)不考虑定增,目前股价对应17 年市盈率74 倍,2)考虑定增,假设年中完成,1 年建设期,17 年募投项目有望贡献1.46 亿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30 倍,接近锂电池行业平均水平,市值仅57 亿,且涵盖三元正极原材料到电池到动力总成完整产业链,竞争优势明显,首次给予"买入"评级。
             紧跟炒作题材热情,把握行情脉络,600232强势之强,不可阻挡。四版成妖后的调整带来我们继续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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