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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行贿从宽处理

 haw911 2016-05-26

山西日报记者左燕东报道:相对于“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罪”的打击力度一直比较小。现行法律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受贿、轻行贿”,惩治贿赂犯罪时“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近年来,丁书苗案等行贿案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暴露出行贿犯罪的“主动性”以及腐蚀公权力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舆论要求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呼声也越来越强。

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解释》分别从情节和数额两个方面体现对受贿与行贿打击并重,对行贿从宽情节给予严格限制的规定,这些都体现出中央遏制腐败源头,严厉惩治腐败的决心。就此话题,记者请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秦伟给出了详细解读。

厘清模糊地带 处理向从严转变

记者:相对于“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罪”的打击一直存在某种“模糊地带”,是不是检举揭发了受贿人,行贿人就可以免责呢?

秦伟:长期以来,在惩治腐败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问题。一些办案机关为了顺利查证受贿犯罪,通常与行贿人作“辩诉交易”,以对行贿犯罪网开一面或者大幅从宽处罚为交换条件,鼓励行贿人认罪和揭发受贿人犯罪,导致人民法院每年判处的行贿罪犯和受贿罪犯相差悬殊。还有一个立法上的原因,受贿罪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前提,而行贿罪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前提。而“不正当利益”并非严格的法律用语,司法实践中很难确认利益是否“正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后,对于处理行贿犯罪上有一个转变,原来考虑对行贿人严格追责,可能会促使行贿、受贿双方形成更加坚实的利益同盟,不利于打击受贿犯罪;现在更多考虑的是严格追究行贿人责任,有利于从行贿这个源头抓起,遏制受贿犯罪的发生。这种思路上的变化是对行贿犯罪的处理向从严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

设定严格条件 防止从宽无边无度

记者:过去有的地方出现过行贿几百万元、几千万元也没有被追责的情况,这种情形以后会如何处置?

秦伟:《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条件和幅度作了重要调整,对行贿罪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适用条件,明确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只有在“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便于司法机关正确掌握、严格适用,《解释》对“犯罪较轻”“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以及“重大案件”等规定的具体理解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明确只有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才属于较轻犯罪,已经或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省级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才属于重大案件。对是否属于“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也进行了详细列举,这些都是为了解决过去对行贿人从宽处理存在的无边、无度问题。

记者:我注意到《解释》将行贿罪的起刑点从原来的1万元调整到3万元,这是不是意味着行贿不足3万元就不会被追责?

秦伟:《解释》是提高了认定行贿罪的有关数额标准,不仅将行贿罪起刑点由原先的1万元调整为3万元,同时上调了行贿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中的有关数额标准,从原来规定的“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100万元以上”调整到“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500万元以上”。但并不能绝对地认为行贿不足3万元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对行贿罪的入罪门槛还增设了“数额+情节”的追诉标准。对于行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同时具有以下从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这样的规定主要考虑是一些行贿行为虽然数额不大,但行贿范围广、向特定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买官卖官,或者造成损失大、影响坏的,有必要对这些行为予以刑事制裁。

适应新形势 行贿“身边人”同罪

记者:很多时候,行贿人将行贿目标锁定在了官员的妻子、儿女、秘书等“身边人”,对这样的行贿行为,该怎么认定?

秦伟:实践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身边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身边人行贿的现象客观存在,而且相当普遍、危害严重。将此类行为补充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对于严密刑事法网,彻底堵住行贿者的“生存、活动空间”,十分必要。《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一个罪名称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修正案(九)》则对应增加了“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这样一个新的罪名,你所列举的行贿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这个罪名。关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解释》还规定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与行贿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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