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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离婚协议书,离个婚竟然煽情浪漫到一塌糊涂……

 张远康律师 2016-05-26



《隋唐英雄传》中薛丁山亮出休书场景


现代剧中,离婚大多是不愉快的,有时候甚至要闹上法庭。可在唐朝,离婚却是浪漫而煽情的!看看离婚证书就知道了。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献,里边保存着不少唐人的'放妻书'(离婚证书),基本内容如下: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




这可是是模板啊!

有人分析,比起现在离婚的水火不相容,唐代《放妻书》可以说是语气温柔,遣词风雅,好聚好散。先是追述姻缘,怀想恩爱,然而“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只能离婚啦,离婚就离婚,没有你死我活的诅咒,反倒是祝愿妻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早日觅得富贵佳偶。离婚后男方还要再负担女方三年衣粮,而且一次付清!最后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是当时的一种程式语言,也让人感受到唐人的包容和释怀,温情和幽默。

从史实来看,唐朝妻子提出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女方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

唐人范摅在《云溪友议》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王氏便向他索要休书离婚。杨志坚无奈,赋《送妻》诗一首,王氏拿上这首诗,到官府请求离婚,州官颜真卿认为王氏嫌贫爱富乃“污辱乡闾,伤风败俗”,判处打二十板,准其改嫁,以示警戒。同时,赠杨志坚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并留任署中,还将此事公之于众。此后数十年间,江右之地不敢再有休夫的妻子了。

这么风雅温柔的文字竟然是离婚协议书……好吧,只能说唐朝人太浪漫,小编还是希望,这番浪漫还是多用在小两口的生活当中吧,或者可以少写几封这样的协议书了。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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