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业共用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其中有电梯,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路灯、楼道灯完好率,电气、燃气、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包括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的清洁 4.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其中有小区安保巡逻等。 5.物业管理服务固定资产折旧费。 6.和业主协商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原则如下: 1、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与住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住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住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住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5、公平有偿原则。具体体现在“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法律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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