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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 文明社会的一颗毒瘤

 万宝全书 2016-05-27

在韩剧里,有一种万能的生物,长得又帅,并且总会让人起死回生:

现实生活中,医生也会为了挽救病人而拼尽全力:

但医生终究不是神仙,也有无能为力之时,部分患者或患者家属会有看不好病,全是医生的错,甚至是出了人命,恨不得以命偿命的想法。

4月8日凌晨1点钟,杨女士夫妇带着发烧的小儿子(7个月大)来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其老公在孩子候诊期间,在急诊室与值班医生发生冲突,最终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刺向医生。其妻被误伤,当班医生何医生'飞快逃亡'躲过一劫。

5月5日,发生在广州省的暴力伤医事件更是在网络上牵起了轩然大波,行凶者因20年前做的烤瓷牙泛黄,索要赔偿无果,将自己的主治医生陈仲伟砍成重伤,陈医生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其中显示,59.8%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1%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仅有27.1%的医务人员从未遭遇过暴力事件。连续爆发的伤医事件,让人不寒而栗。尽管凶手最后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受到强烈的谴责,但是这些事件的发生让人们的心里都弥漫着一股戾气。特别是对于医生来说,如同一层厚重的浓雾,笼罩着他们的心。

尽管很多医闹甚至是暴力伤医事件被媒体多次报道,视频点击率也很高,但却并没有转化为对医患关系恶化足够的重视,让医生流泪又流血。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医生是悬壶济世的白衣天使,然而现实让他们在治病救人之前还要考虑自身安全问题,严重缺乏安全感。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伤医、杀医当然是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就是对暴力伤医给予的刑事处罚,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刑事保护。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意味着医闹不仅冲破了文明的底线,还踩着法律的底线,在医院聚众闹事,比如设置灵堂、打砸医院或以各种方式羞辱医务人员的行为将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不仅是对不法医闹的一种震慑,也是对合法合理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引导与指向。《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等,就是对暴力伤医及医闹给予的刑事处罚,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刑事保护。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对于当前暴力伤医和各种常见医闹行为均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及操作步骤,是效力性、可操作性很强的规范性文件。

人一出生,面前的第一个人是医生;人到生命最后一刻,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也是医生。医生的存在,代表着生命的希望,只要医生还在,生的希望就在。如果人们还有对生命的敬畏,那么医生就是值得尊重的。假设有一天你病重,医院关门了,医生不见了,你还会如此淡定吗?

不仅病痛需要医治“人心”更需要医治

文|sumer

排版|男同学

图|Internet

《第1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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