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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开庭未穿律师袍被处分,执业新风险

 昵称29807794 2016-05-27

 刑事法律圈/ID:zhxsb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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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就某律师庭审中未穿律师袍问题作出处分决定,给予该律师训诫处分。据小编在良心搜索平台——百度查找的结果,这是全国首例因未穿律师袍受到处分的案例。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依据的并非是最高人民法院前些时间发布的《庭审规则》,而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处分针对的时间也并非2016年5月1日之后,而是2016年1月11日。

据了解,早在2002年10月18日,司法部批准了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和《律师协会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为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对此,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刘凝说,律协作为行业协会,其制定的要求只是倡议性的,并非强制规定。采访中,多名律师也表示,尽管律协有此要求,但实际出庭时,穿律师袍的不多。

此后,2011年6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出台《律师庭审考核办法》,要求从次日起该区注册律师出庭统一穿律师袍。不过,律师着袍出庭的仍然极少。

2015年7月31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在试点法院推行律师参加法庭开庭审理统一着装的通知》(下称《通知》),自8月1日起,开始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东城区法院等法院开展北京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时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试点工作,试点为期半年。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庭着律师袍的 执业警示

2016年1月19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执业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近日收到多起针对律师出庭时着装不规范的投诉,为增加会员防范执业风险能力,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就律师出庭服装问题做出执业风险提示如下:

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是现行有效的针对律师出庭服装问题的行业规范,执业律师应自觉学习和遵守该规范

二、在参加法庭审理时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有助于提升律师职业形象,有助于审判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区别执业律师与非律师人员。

三、执业律师违反出庭着装规范的,有可能受到通报批评或训诫的纪律处分

请我市各执业律师恪尽执业操守,遵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维护深圳律师的整体形象。同时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督促。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

2016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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