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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生:语文教学内容的确定性及其面临的问题

 心上耕田 2016-05-28


语文教学内容的确定性及其面临的问题


一门具体的语文课程,教学内容应该有确定性;使用同一本教科书的不同班级,语文课的教学内容应该有较高的趋同性。这本来是常识,是学校教学的常态。但是,由于语文课程研制、语文教材编制和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常识”被蒙蔽,“常态”需复萌。


语文教学内容的确定性,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从课程的角度:具体的语文课程,课程形态已定,应该有其相应的课程内容。


语文课程形态具有多元性,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如果我们把语文课程目标比作“罗马”,而把语文课程形态比作“大路”的话。


“条条大路通罗马”,意思是说,有多种语文课程形态,在各自的条件下,都能帮助学生有效地达成语文课程目标。比如:以语文知识教学为主,或侧重学生在语文活动中自行发展;进行分别的技能训练,或谋求综合养成;以阅读为基点,或以写作为龙头等等。在适当的条件下,各种主张可能都有充分的理据,因而会形成不同的课程形态。不同的课程形态,其课程的结构方式、课程内容及组织,自然会有所差异。语文课程形态应该有多种选择的可能乃至必要。


然而,语文课程形态的多元性,不等于随意性。各种课程形态,各有其相对应的课程内容及组织。对一线语文教师来说,我们所面对的,主要不是几种课程形态如何选择的问题。我们所置身的语文课程,其课程形态很大程度上是已经被选定了的,尽管对这种课程形态的合宜性,对其课程内容及组织的合理性,有再审议的必要。


具体的语文课程形态,应该有其相应的语文课程内容。而在一部分语文教师眼里,语文教学似乎想怎么教,就可以怎么教,想教什么,就可以教什么,教这或教那,多教或少教,甚至教或不教,似乎都无所谓。


二、从教材的角度:具体的语文课程,使用指定的教科书,课程内容及组织应该是确定的。


语文课程内容及组织,由语文教材承载。语文教材应该多样化:包括基于不同课程形态的多样化,同一种课程形态使用不同的“课程资源”、采用不同的教材编撰策略而形成的多样化。然而,我们所置身的具体的语文课程,教科书是已经被指定了的。特定的语文教科书,应该有其确定的课程内容及组织。


语文课程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定篇”,即构成人文素养确切所指的文学文化经典作品以及对它们的阐释。二是“语文知识”,包括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三是“经历”,指某一学段学生必须经历的某项语文实践活动。语文课程内容的上述三个方面,应该具有确定性,这在原则上恐怕不会有不同的意见。按道理讲,一个单元、一篇课文的教学功能如何,课程内容是什么,语文教科书应该有明确的回答,而且要通过种种教学资源的调用和组织来具体呈现。


语文教师们的疑惑,主要因两方面而起:第一,语文课程研制的落后。有哪些“定篇”,教哪些“知识”,要哪些“经历”,目前尚不明了,尚未形成共识,尚在“重构”的过程中。第二,语文教材编制的不尽合理。目前占主流的语文教材,是文选型的,主体是一篇篇的选文。而一篇选文“教什么”,在教学功能未定的情况下,似乎有无限的可能性。落实到文选型的阅读教材,在以单篇课文教学为主导的现实条件下,语文课程内容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就是某篇课文“教什么”的问题。而“教什么”,目前的语文教材往往不作回答,或者只有笼统的回答。


这就导致了一种很不合理的现象:一方面,使用不同版本语文教科书的教师,上同一篇课文,核心的教学内容几乎没有差异。另一方面,使用同一本语文教科书的教师,上同一篇课文,具体的教学内容又千姿百态,乃至千奇百怪。


三、从教学的角度:具体的语文课程,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语文课,教学内容应该有较高的趋同性。


在语文教师中流行着一种观念,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所谓“过海”,就是语文教学,比如阅读教学、写作教学;所谓“各显”,就是教什么、怎么教,似乎可以依教师的个人所见、个人所长、个人所愿而为之。这种观念,是对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滥用,是对语文教学工作的歪曲。一方面,它把语文教学的立足点,从学生偏移到教师;另一方面,它又把“语文”这门国家课程,看成是教师个人的事情,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似乎可以随意进行。


语文教学内容,从教的角度看,也就是“教什么”。它既包括对现成教材内容的沿用,也包括教师对教材内容的“重构”——处理、加工、改编乃至增删、更换;既包括对课程内容的执行,也包括在课程实施中教师对课程内容的创生。


这里显然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受制约的一面。受课程目标的制约。如果课程研制得当、教科书编撰得法的话,则表现为受教科书的规限。课堂教学应该与使用的教科书有较高的相关性,使用同一本语文教科书的不同课堂,其教学内容应该有较高的趋同性。


第二,新创造的一面。或者由于课程研制不尽得当、教科书编撰不够得法,有必要修正;或者基于学生的具体学情,课程内容有改变的必要,比如增加、删减、扩展、简略等等。修正主要依据文本体式,可能会有几种方案,但不至于多到人言人殊。改变必须根据学情,学生的学情可能会出现种种模样,但也不至于变得漫无边际、不可捉摸。也就是说,在文本体式和学生学情的双重制约下,教学内容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确定的。因此,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语文课,不同教师所教的同一篇课文,其教学内容也应该会有较高的趋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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