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3)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ROM和BDROM)、一次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0)、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4)二甲醚。 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下列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五)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六)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从2012年7月1日起,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七)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八)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十)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十一)自2016年4月1日起,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税率和征收率 增值税税率: 一、11%税率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均属于销售服务大类,其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项下的租赁服务,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两类,不包括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大类。 二、17%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项下的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 产经营租赁服务两类。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可选择适用该税率。 三、6%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特别明确规定的应税行为,均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四、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税〔2016〕36号文的附件4明确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范围章。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 财税〔2016〕36号文的附件2明确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二)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的税率适用 油气田企业发生应税行为,适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不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规定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小规模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行为,详见第四节的简易计税方法部分。 三、征收率的特别规定:财税〔2016〕36号文的附件2和附件3对销售不动产、 不动产经营租赁特别规定了适用5%的增值税征收率的情形,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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