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参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相似,投资者若希望在新三板开户,也需要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由于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暂时还使用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设施,投资者若要新三板交易,仅需在其持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市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内添加相应交易权限即可。未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使用独立的账户体系,并在交易技术系统建设完成后适时进行切换。具体来说,投资者欲参与新三板交易,须经过适当性审查、风险测评、开立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开通挂牌证券交易权限等程序。 一、新三板开户条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公众市场,但由于大多数挂牌企业仍处于创业或快速成长阶段,投资风险相对较大。为防止风险外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只有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才被允许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机构投资者新三板开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参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是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是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二)个人投资者新三板开户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挂牌证券买卖: 一是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此外,对于参与挂牌企业定向发行的投资者,其范围还可包括以下机构或人员:挂牌企业股东、挂牌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等。不过,此类投资者若不符合前述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则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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