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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业务 整合资源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厅“一窗通办”模式

 江湖一飘168 2016-06-01
统一业务 整合资源
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厅“一窗通办”模式
李炜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就如何深化国地税合作,如何定位、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和业务,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功能定位,打造“一窗通办”新模式

    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的相关要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模式建成后,将逐步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从“人员互派”向“大厅共建”深化,从“一厅两家”向“一窗通办”深化,从“各自管理”向“统一标准”深化,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次”的问题。

    统一业务范围,建立“一窗通办”新规范

    建议将营改增后地税保留的九大类服务事项及简易处罚事项全部纳入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联合税务登记。建议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增加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房土两税税源登记信息变更,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出件,非正常户解除等业务。此类业务采取“一窗受理、并联处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方式。

    ——联合发票办理。联合开展“以票控税”,对税收遵从度低或者存在欠缴税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过联合办税服务厅,发起发票停限供等管控手段。建议窗口税务人员在代开增值税发票之前,将增值税税款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一并征收后,再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外,保留营业税行业的地税发票缴销业务,便于少数纳税人剩余地税发票的处理。

    ——联合申报纳税。国地税相互委托的相关业务全部纳入联合办税服务厅。同时,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年度申报、清算申报,个人所得税12万元自主申报,以及纳税人在地税风险应对中的自查补报、稽查检查补税申报、地税所有税种的上门申报和退税办理业务全部纳入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联合宣传咨询。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置宣传咨询区域,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热点问题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分类宣传。

    ——联合优惠办理。将个人所得税、房土两税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备案审批等地税所有优惠办理事项,纳入联合办税服务厅;将二手房交易和私房出租增值税的减免税审批,在窗口征收环节一并办理。

    ——联合证明办理。在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提供国地税所有税种的完税证明、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同时加盖国地税业务章。

    ——联合环境建设。规范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内外部标识、区域设置等环境建设,开发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机。

    ——联合简易处罚。建议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发生以下违法行为给予简易处罚的业务纳入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未按规定报备财务、会计制度和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未按规定报告全部银行账号,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纳税人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等。

    整合服务资源,探索“一窗通办”新机制

    建议从机构人员、信息系统、政策口径、业务要求等方面整合、规范、完善,具体做到“五通”,防止“一改了之、一合了之、一托了之”。

    ——办税功能贯通。建议制定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积极推进联合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实现国地税九大类服务事项和简易处罚等办税功能的贯通。前瞻性对接重大税制改革事项,及时明确相关税种申报征收的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充实完善新增办税功能。

    ——征管系统联通。整合国税局、地税局两套征管系统,搭建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在内的统一平台。依托该平台,实现税务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应用内容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所有税务机关,包含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管理分析、行政管理四类应用系统,保障联合办税业务顺利开展。

    ——政策执行互通。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政策执行和业务办理通报制度,共同协商政策执行范围、执行方式,避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式减免税收优惠、简易处罚(首违免罚)、非正常户处理等国地税共同业务政策及业务要求尺度不统一问题。建议由联合办税服务厅在房产交易环节,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房产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

    ——数据信息直通。依托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网络互联专网,建立数据联合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分析、精准处理机制,解决纳税人财务报表、基础信息、申报入库信息、税源登记信息“多头报”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修正国地税管户不对应、区域不对应、指标不对应、编码不对应等问题。同时,建议在联合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办税实名制,为地税个人所得税管理业务提供自然人信息支撑。整合国地税影印系统,及时将办税服务、注销核查、风险应对等业务资料数据化保存。

    ——业务技能融通。一方面,联合举办国地税业务培训,确保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过硬,能够适应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思想理念的教育引导,关注进驻联合办税服务厅的税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在岗位交流、职级提升、业务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合理满足需求,防止税务人员思想情绪有所波动。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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