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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增选制度有望再改

 haw911 2016-06-02

中青在线北京6月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邱晨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拥有我国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最高学术称号的群体,在又一个科学春天到来之际,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智库作用,成了两院院士大会期间一个热议的话题。

这其中,院士自身队伍的建设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而院士增选,则又是院士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根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的了解,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院士制度改革有望再往前迈出一步——院士增选时,院士候选人或从现有的“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两个渠道推荐,改为“院士”单一渠道推荐。

当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渠道为两个:院士提名和学术团体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表述为“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中国工程院章程》表述为“院士候选人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名:1、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2、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

这是2014年,也就是上一次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两院院士大会)分别讨论、修订后的说法。这也被看作是近些年来,两院在院士增选问题上一次“大刀阔斧”意义上的改革。

在那以前,两院院士增选渠道多达100多个,一些相关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均可按规定程序推荐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这就导致了一些候选人或其所在单位“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的现象,中国工程院院士、武汉大学原校长刘经南曾对此直斥,“部门利益、领导政绩观急于求成的表现”很大程度都归咎于此。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按照两院后来制定的改革总体方案,院士制度改革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

次年,两院院士大会分别通过章程修订,仅保留了“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两个推荐渠道。2015年,即章程修订后的第一个院士增选年,两院已分别按照新的推荐渠道进行了增选。

在今天的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第四次全体院士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长、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白春礼提到,去年(2015年)在广大院士的积极参与下,调整推荐渠道、优化公示对象、实行特别推荐机制以及全体院士终选等多项改革举措已经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放眼未来,这一增选渠道,有望再进一步“窄化”。

今天上午,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向与会院士印发了《中国科学院学部“十三五”工作规划纲要》(以下称规划纲要),其中在队伍建设部分提到,要加强对院士增选工作的统筹领导,保持院士队伍的适度规模,重视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不断优化院士队伍的学科和年龄结构;进一步完善院士候选人特别推荐机制。

白春礼说,这份规划纲在征求院士意见的过程中,有院士提出希望,在未来能够实现“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单一渠道推荐”,基本实现院士增选制度定型化。

这种声音并非首次出现。在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召开期间,与会院士讨论到“学术团体”这一推荐渠道时,就有人表示,这虽然从字面上“撇清了和行政部门的关系”,但要想真正让遴选工作回归学术本身,还要看学术团体的建设水平。根据一些院士的说法,按照国际一些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的做法,只包括院士本人的单一推荐渠道才是遴选渠道改革的大方向。

如今,这样的声音再次泛起。

白春礼说,该院主席团讨论认为:院士单一渠道推荐,是一个发展方向,应当逐步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动。

(教育科学部编辑)

责编: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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