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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新政来了!

 dongchang 2016-06-03

  校服的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校服的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这一期我们就来聊聊校服那些事儿。

  谈到校服,很多人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虽然校服承载了我们的青春

  也承载了我们那些“丑爆了”的岁月。


  校服虽然有酷炫蓝、摩登绿、激情红、优雅白........可款式永远几乎都是一样的运动风!



  为什么要穿校服呢?

  统一着装校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强化学校的整体形象,增强集体荣誉感。校服可以使学生在身份感上区别社会其他人,因而有了学生自身的约束力,有一种象征的意义。校服还可以产生一种平等感,对于避免攀比之风在校园里出现都有积极意义。

  不少网友吐槽说有一种美,

  叫别人家的校服。


  日本校服


  韩国校服


  泰国校服


  英国校服


  法国校服


  美国校服


  小编A

  看来只有高颜值才能拯救中国校服了!


  其实校服外观是次要的,关键是质量要好,穿得放心。要是有质量问题就真的不能忍了!



  小编B

  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直接关系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校服的第一要义就是要保障穿着的舒适度尤其是安全性。


  2013年初,上海多所学校涉及“问题校服”事件。共抽查了22批次学生服产品,覆盖上海市主要生产企业,有6批次被检测为不合格,合格率仅为73%,其中上海欧霞时装公司生产的一款冬季校服产品被检出致癌物质芳香胺。之后,“问题校服”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全社会对学生校服质量的关注,上海市中小学学生校服管理办法也应运而生。


  2015年6月30日,我国首个中小学生校服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开始正式实施,对校服的纤维成分含量、外观质量、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2015年底,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校服采购标准,即学校应按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开展校服采购、验收工作。

  近日,上海市质监局会同市教委召集市质检院、市服装鞋帽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校服企业就加强校服质量监督工作召开了专题协调会。

  针对校服生产成本的增长,上海市教委明确校服采购实施家委会协商制度,听取家委会意见明确校服的收费标准后报告区县主管部门,校服价格不再设定上限。为减轻校服企业的负担,上海市质检院将进一步优化校服报验推荐流程,即校服生产企业先报验易产生不符合的检测项目,从而减少因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检测费;上海市质检院还将制定相应检测收费优惠举措。

  上海校服管理制度


  1家委会协商制度

  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决定,并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做好校服的选用和采购工作,确定校服的供应商、校服款式、材质、颜色、价格等。明确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校方应制定校服采购、穿着制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

  2校服采购制度

  学校应按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开展校服采购、验收工作。

  学校应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采购程序,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价格合理的校服供应商,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需标明执行的国家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予以验收。

  3“双送检”制度

  要实行中小学校服“双送检”制度。学校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须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在把校服发放给学生前,应当按照规定的涉及健康安全的检验项目,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应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公示检验报告。

  4信息备案制度

  学校须及时将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合同报送区县教育部门备案。同时,鼓励学校将家委会意见、公示信息、检验报告、校服照片等采购环节的其它材料报教育部门备案。

  5问题校服退赔制度

  对于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及送检中发现的问题校服信息,学校需及时、妥善地做好自查和处理工作。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应及时配合做好退回、更换、赔偿等事宜,并向区县教育部门报告,同时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6沟通协商机制

  各区县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定期向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及本市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配合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校服质量检查。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市教委与市质量技监局也将适时开展校服工作的专项检查。

  校服上可能隐藏的风险

  1

  化纤成分过多


  提醒:夏季校服含棉量不应低于35%

  按照GB/T 31888-2015 《中小学生校服》,校服直接接触皮肤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学生校服的化学纤维不宜过多,因为部分化学纤维的透气性能较差,学生穿着可能会感到不适。相对来说,棉纤维的吸湿、透气性能都较好,更适合学生穿。可以查看校服的检验报告,或者查看校服上的产品标识了解校服的纤维成分含量。

  2涂层含“毒”


  提醒:尽量不穿有涂层的校服

  在安全性方面,GB/T 31888-2015 《中小学生校服》要求,校服中的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含量应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标要求校服产品需要满足B类要求,即“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这一类别在甲醛等物质含量的要求仅次于婴幼儿服装产品。从校服质量的检测结果来看,甲醛、重金属、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有毒物质主要可能存在于校服的涂层中。

  3绳带伤人


  提醒:头颈部绳带不应有自由端

  GB/T 31888-2015 《中小学生校服》对校服附件锐利性、绳带、残留金属针等安全要求也很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这些指标都必须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中小学生校服上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毫米的自由端。校服上固着在腰部的绳带,从固着点伸出的长度不应超过360毫米。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短袖袖子平摊至最大尺寸时,袖口处绳带的伸出长度不应超过140毫米。同时,按照校服国标要求,校服上不允许残留金属针等锐利物。缝制在校服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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