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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亲戚交恶残杀其孙子抛尸水井|孙子|亲戚|抛尸

 授人以渔奇文馆 2016-06-03

男子与亲戚交恶残杀其孙子抛尸水井


男子与亲戚交恶残杀其孙子抛尸水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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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男子与亲戚产生矛盾残杀其孙子 被判死刑

  楚天金报讯(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汪洋锋)枣阳男子付某在亲戚任某家住了几年,双方产生矛盾后,付某竟将任某9岁的孙子小明(化名)杀害,抛入水井。日前,此案在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付某是枣阳人,坐过牢,妻离子散后,就来到随州市随县吴山镇的外甥女婿任某家寄住。付某在外打工时,曾给任某寄过钱。后来,他打算在任某家养老,遭到拒绝。付某就向任某索要以前寄的钱,任某没有给,付某因此耿耿于怀。

  2015年7月22日早上,任某夫妇到地里做事,他们的孙子小明让付某打扫院子、喂猪,付某心生不满,竟抄起一根棍子击打孩子的头部。小明哭喊倒地后, 付某害怕被人听到,又按住孩子的头部、捂住其口鼻,导致小明窒息而死。随后,付某将小明抛入水井,自己则离开任某家,躲进山林。

  任某回 家后,发现孙子不见了,打电话给付某询问。付某支吾其词,一会儿说带小明买蚊香,一会儿又说带他去武汉、河南玩。任某感觉不对劲,报了警。两天后,小明的 尸体被找到。警方在周边多次搜寻,未发现付某踪迹,于是悬赏2万元征集线索。2015年8月20日凌晨,在山林中躲藏了数日的付某饥饿难忍,悄悄回到吴山 镇其姐姐家中躲藏。后来,在姐姐等亲属的劝说下,付某选择了自首。

  此案日前在随州市中院开审。法院认为,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予以严惩,不能从轻处罚。法院因此作出判决,判处付某死刑。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李天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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