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打过老虎不好意思见人
武松是《水浒传》中数一数二的大英雄,当代香港和大陆都拍摄过武松题材的很多影视作品,人们很喜爱武松这个人,虽然这个人基本上也可以肯定是一个没有历史原型的纯文学人物。人们喜欢他,因为他不仅武勇过人,而且义气深重,嫉恶如仇,个性犹如烈火,符合一般公众对中国情怀的武士的想象。
武松一生最有名的事是在景阳冈酒后徒手击杀一只猛虎。这件事一般读者只是惊讶于武松的武力与功夫。《水浒》一书对武松的武功传承没有交代,后来有好事者演义,说他是北宋末年另一位大半文学人物周侗的徒弟。此事的源头大约是《宋史·岳飞传》里的一句话:“射与周侗,尽其术,能左右射。侗死,朔望设祭于其冢。”(卷三百六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可以肯定,最起码据岳飞家人和其稍后时代人们的记忆,岳飞跟随这位周侗学习过骑射技术,这是没问题的;但好事演义者逐渐把这点线索敷衍开来,说《水浒》人物中,武松、卢俊义、林冲和孙立,乃至反派的栾廷玉和史文恭等,都是周侗不同时期的徒弟。这也是元明之际演义小说的固定套路,好本领必定有好师傅,姜子牙出自阐教教主,孙悟空出于斜月三星洞门下,所以,武松必定也有个特别厉害的师傅。这个师傅肯定本领非凡,因为除了武松,岳飞这样的大名鼎鼎的师兄可作为周门教学品质的绝对保证。
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武松自幼所接受的肯定是一种武士的和武学的训练,而不是科举的儒士教育。记得这一点,我们则可以理解作者为何会写他打虎的故事,以及这个情节对于塑造他的形象有何意义。
中国历史人物的传奇中很多武勇人物以打虎或与击杀老虎有关的经历而著名。上世纪30年代,洛阳金村曾出土一件战国铜镜(现存日本),其背面图案为一幅全身甲胄的骑士手持短剑在马上刺杀猛虎。儒家的人物中有子路打虎。西高穴曹操墓出土的有魏武王格虎大戟铭牌。历史记述中,包括汉文帝这样的君主都有在田猎活动中射虎或格虎的故事。自春秋战国起,打虎,格虎,射虎,刺虎,各种与老虎搏斗的事件已经成为一位优秀武士的基本课程与修养,也就是武勇绝伦的标志。
洛阳金村出土战国刺虎纹铜镜
司马迁作《史记》的初衷是“究天人之际”,也就是要继承孔子删定《春秋》的史学观念,借重构历史叙事来阐发人生与社会的终极真理,并表示其对当时现实政治与人物的价值评判,所以,他在叙事和结构上处处体现了隐含的用意。像萧何与曹参这样的开国元勋,以及很多类似的重要开国史人物,他都予以合传的处理,而平生战绩一般,终未实现封侯理想的李广,他却破例单独给予他特别的一章,单独成传,并附上了他的家族人物作为附传。汉代初中期社会普遍具有非军功不侯的观念,因此,李广军事能力因为没有封侯必然遭到质疑,所以要表彰这样一位失败的英雄,司马迁必须另辟蹊径,于是平明射虎,飞羽没石的惊人故事就被特别记述下来。这样的惊人武勇与其他人品人格的事迹结合,司马迁含蓄而又成功地把李广的事业失败归罪于政治上的不遇,即项羽所说的“非战之罪”。
汉代的画像砖现在出土已超过十万片,检查这些汉代的图像文本,人们会发现,在那样一个崇尚武功的社会里,上面我们说到的格虎、射虎与刺虎,乃至杀龙等搏杀猛兽的画面比比皆是,可见射虎在战国到秦汉社会,在贵族与武士的阶层中,几乎是武士修养与修为的合格证。朋友们见面,作为一个武士,你要是没杀过一头老虎,你肯定都不好意思。明了这样一个不符合现代动物保护观念的历史现象,则我们才能明白《水浒》作者为何要描写武松打虎的情节。
两汉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塑形期,两汉对西域和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曾有优异的战争成果。经学者研究,人们知道了《水浒》故事源于南宋的各种民间评书,而《水浒》成书的年代在元明之际,这中间可以说都是中原华夏国家倍受草原政权欺凌的时期。因此,《水浒》作者塑造武松这样一位饱含华夏辉煌军事历史记忆的人物,本身具有很强烈的现实意义,这也是当时读者能引起激烈感情共鸣的原因。在长期与胡族政权斗争的惨痛失败史压力下,华夏文化教养的社会从内心里和感情上重塑历史英勇的记忆,并借此呼唤一种可以克服失败与绝望的信念。这是武松这样的标准华夏武士和无敌英雄形象诞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作为这样的英雄,他当然要继承民族军事文化优秀传统,必须打死一头老虎。
当然,武松在当时山东的青河县山区打死一头老虎的描写也许折射了那时本地的生态环境。后来同为山东人的李逵在回故乡接母亲时也在沂蒙山区杀死老小四头老虎,可见最起码在《水浒》说唱者,听众与作者读者的经验中,那时候东亚地区与正龙拍虎时代的生态环境毕竟不同,各地山区还是真有老虎的。
两汉画像砖上的射虎与刺虎图案。
值得顺便一说的是,以击杀猛兽为武士武勇的最高标志,这在重视形象化思维和公众传播的时代里,并非东方独有。希腊神话中最受欢迎的英雄赫拉克勒斯(Heracles;在罗马神统中名赫克利斯,Hercules,意译大力神),就曾击杀一头猛狮。在后来的希腊文化与历史传承中,击杀狮子也成为很多以武力征服为志向的战士的自我意象,亚历山大大帝就曾多次模仿赫拉克勒斯,并以自己与前者的血缘谱系关系而自豪。至于赫拉克勒斯的屠狮形象与中国的文化历史之间的渊源,当代从事图像文本分析的历史学家,如张广达和刑义田等做过很深入和有趣的研究,有兴趣的读者自可自行去查阅。
古希腊神话中屠狮的英雄赫拉克勒斯的古代雕像
2.喝酒吃肉:好汉世界的现实与理想
《水浒》好汉下馆子,一般有两种基本点餐法。第一种是:“有上好的牛肉切二三斤来,好酒只管筛来。”第二种是:“打两角酒,有时鲜的果子拿几样来按酒。”很难设想,一个大好汉,进了饭店,低声对店家说,来两碗米饭,炒个下饭菜。如果你这么干,恐怕碰巧在店里的其他好汉就对你毫无兴趣了。好汉的点餐法在中国社会有广泛的影响,以至于一般人对《水浒》是好汉的基本生活风格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有时还加一句:“大秤分金银。”
《水浒》好汉爱喝酒,现实生活中,在各国,爱喝酒的人也很多。史学研究表明,中国在元代以前,由于蒸馏工艺没有传入,所以只有经过酒曲发酵的低度粮食酒。科学研究表明酒曲自然发酵的酒最高酒精含量不会高于18%,换言之,那些好汉一连十八碗的大酒,大约也就相当于现在七八瓶啤酒的酒量,就算碗大一点,那也不过一打多啤酒,相信各地饭店中这样的好汉遍地都是。
《水浒》好汉吃的肉往往不是指猪肉,而是牛肉,这是很清楚的。因此,喝酒和吃牛肉这两件事虽然好汉们视为最爱,但仔细琢磨却有些问题。中国古代中原政权统治的地区,主体部分无疑是农业社会地区,这是没有争议的,而农业社会中,牛是农耕的首要生产力要素,因此,古代皇朝经常下令禁止屠宰牛类牲畜。另外,从感情上讲,农业社会里的耕牛是人们最重要的生活与产业伙伴,吃牛肉在心理上是很难接受的。这与牧业民族对狗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东亚社会,日本在明治维新前没有吃牛肉的习惯,韩国的情形也差不多。从古代典籍中,我们倒可以找到很多以狗为肉食的例子:战国时著名刺客荆轲的好友兼音乐家高渐离是以屠狗为业的,西汉开国名将及汉高祖刘邦的连襟樊哙早年也是开狗肉铺的,东汉末刘备的大将燕人张翼德同样是屠狗为业的。这些随便的例举足以说明,在中国古代很多时间里,社会对狗肉的食用需求是普遍存在的。《水浒》中郑屠以及杨雄和石秀开的肉铺则是杀猪的,没有专门的牛肉铺主。此外,历史上也不乏禁酒令,以及对酒类生产和销售的各种限制与惩罚性税务措施,因为,酿酒需要粮食。
长沙马王堆出土的精美西汉漆器酒具
汉画像砖表现的典型农村产业图像:耕种收获农作物,农闲射猎和养鱼。
历史记载的与杀牛有关的事例多与造反有关,一群人椎杀耕牛,聚会发誓不做良民了,从此造反,或者,军中要决战,则杀牛会餐。很难设想这样很少的饮食经验会形成普遍的饮食习惯。更进一步说,从历史资料看,古代很多时间里的普通人民,不要说吃牛肉,就是普通肉食也是很难吃到的。汉砖上的绘画很多鱼猎图,与农耕收获的图片往往相连,可见古代普通人民对肉蛋白的补充主要还是靠养鱼和打猎,以及像兔子一类草食家畜的饲养,也包括鸡鸭鹅之类。即使在以统治阶级为教育对象的儒家各代学说中,爱饮酒,贪于口腹之欲,也是在生活伦理和政治伦理上双重错误的行为。末代帝王的奢华与堕落一般包括类似肉林酒池等指控。《孟子》在“寡人之于国”章中曾描述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王道政治,则可以实现人民“七十者可以食肉”的前景,前提时统治者不要以过分的劳役干扰人民饲养鸡豚狗彘的正常家庭生产。
从这些简单的叙述可以理解,武松及其好汉伙伴们的爱喝酒形象,这本身是一种生活理想的乌托邦,即造反当好汉可以过上现实中不可能的好生活,与相声中说的李自成做天子天天吃饺子类同。真实的好汉生活,一方面要提防内部的火并,同时还要应付官军的剿灭,没有正常的良好收入渠道,要过这样天天吃肉喝酒的生活大约是不太可能的,即使可能,那也是极个别头领们的特权,那个一棒锣响涌出来的五七百小啰咯大约是不太可能的。这一点从吴用去石碣村游说三阮入伙劫生辰纲的段子也可以看出来,就是阮小五说的:“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
至于《水浒》好汉们爱吃牛肉和爱喝酒的事,这还有一层历史的因由值得注意,那就是南北朝时代以后,华北人民种族与文化的融合,以及对中国社会与生活的重新塑造。无论史籍记载中的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河朔,还是小说中一百单八人的聚义梁山,《水浒》好汉的主要地域来源和活动地区,大约属于南宋后一般人笼统中所指的北方,这是没有问题的。以所谓五胡乱华著称的活动于华北的各种胡族人民逐渐与华夏人民混同,这一融合过程中,过去人们注意较多的是汉化,而较少留意的是这一融合是双向的,在汉化的同时,逐渐融合混同于中原人民的胡族也同时在在地生活中留下了浓重的胡化的痕迹,这个爱吃牛羊肉就是一个最明显的证据。书中大量爱吃牛肉和爱喝酒的习俗描写,最起码表明,到《水浒》故事开始流传的南宋时代,及成书的元明之际,经过数百年汉化和胡化并举的北方社会,饮食的一贯风尚已经很不同于战国秦汉。现在,各地都有很多北京涮羊肉和内蒙烤肉等店家,人们对这些地名的属性有基本的语义与文化共识,那就是正宗的北方饮食,这就像火锅店总要标明是四川的,或重庆的一个道理。有日常生活经验的读者可能会承认,即使今天,一般人还是认为中国北方的地区酒风远比所谓江南等南方地区要盛得多。
好汉聚义的主要生业活动是打家劫舍,即抢掠。当代历史人类学研究表明,这也是有浓厚游牧民族生产特征的行为。由于草原生产的季节性和不稳定性,到牲畜成熟的季节,秋高马肥,出外武装劫掠,被他们视为没有任何道德障碍的正常生产活动。因此,对忠义和义气,打不抱不平及锄强扶弱特别有偏好的《水浒》好汉,一点也不觉得转身去剽掠商旅行人,甚至因此造成杀伤有什么心理障碍。
至于中国传统生活因为胡汉人民的融合而产生的其他方面的变化,这个以后还要再说,先从略。
3.飞云浦到鸳鸯楼的正义路
《水浒》中最主要的英雄一般有杀人经历,区别在杀的多少而已。报仇杀人或义气杀人,不论怎样都道理,在现代人看来总是稍嫌血腥。尽管大部分人对武松这个人物特别偏爱,但每当读到他血溅鸳鸯楼,马夫,丫鬟,下人,遇到的一个不放过,还是心里不免替偶像嘀咕:这些小人物中若放过几个,英雄的形象就更完美了。事实上,武松只想这宣泄被诬陷的怨气,遇到即杀掉,这与李逵在江州劫法场时的板斧排头儿砍去,或其他杀人好汉,并无根本区别。
如前所说,武松虽然教育经历不清楚,但他是受过严格和良好的武士训练,这是肯定的。古代国家的官吏主要是文职和武职两种,普通人家的子弟要向上攀升,无外乎习武从文,正如宋江拒绝在宋家庄务农,选择做一个郓城县小吏,武松选择了学习军事课程。他因为打虎,受到青河县县官的赏识,被青河县聘用为步军都头,算是加入了国家武吏的最低行列。他之杀人是替兄长报仇,所以杀人后受到当地司法的很大同情。因为促成其嫂子潘金莲出轨和杀人的王婆,以及杀兄的潘金莲与西门庆并非无辜,因此,血亲报仇在当时司法中被认为是一种虽触犯王法却可以理解的事情,所以他受到的处罚相对较轻。
古代刑罚中最严重的是所谓大逆不道,这是罪在不赦的。大逆自然是谋反,而不道,按秦汉法律,就是指杀三无辜以上。可见中国古代虽然王法森严,但王法与人情依然有法理上的接口,那就是被杀者如果不是无辜,杀人者是血亲报仇,则这种行为并不被认为是不可赦免的罪行。杨志所杀的牛二被人们视为为民除害,宋江的杀掉的阎婆惜因是烟花女子,即某种道德上被认为低下的阶层,杨雄与石秀杀掉的潘巧云等等则是不贞洁,诸如此类,这些人被杀都被作者认为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可以接受的。武松从飞云浦到鸳鸯楼,一夜连杀十数人,也被认为是正当复仇的对象。
检视这些杀人事件,人们可以看到一个很简单的社会现实,即人们都不信司法制度和国家可以公正地主持正义。也就是说,人民对国家政治和司法完全没有信心,因此,他们认为一种自力和武力救助的私力正义是理所当然的选择。通读《水浒》,人们会发现,这种古老的野蛮的丛林正义观可以激发读者内心强烈的共鸣。历史上《水浒》曾成为皇家颁令的禁书,甚至有所谓“少不读《水浒》”的说法,意思是,《水浒》属于传统教育竭力排斥的诲淫诲盗中的诲盗。
杀人的正义与公义观念代有回响。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很重大的问题:在任何治理形式的人类社会中,个人的正义可以完全交由国家掌握吗?以《水浒》的案例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两个原因,其一是,正义触及的社会对象并不是任何抽象的人群,而总是具体的个人,撇开个人,撇开受害者无以取代的个人感受与感情,司法的正义和社会的公义将无法立足。其二是,在《水浒》式的社会中,代表国家法制的司法经常不是受司法正义或社会公义的精神指导,而是完全可以被各种利益操纵自如的机制。所以,作者读者都知道杀人是不对的,也不会轻易杀人,但太多的人们却一致对《水浒》世界中的好汉杀人抱赞赏的态度。
武松在快活林并没有杀死蒋门神,因为他们没有仇。激发飞云浦到鸳鸯楼的天杀凶心的是蒋门神,张都监等必欲致武松于死地的算计和安排。简单说,权势对社会的压迫,或处于被管制者阶级的最暴烈反抗,往往只发生在一种具体的条件之下,当权势者以人民的生命为索取对象,这时的社会对立就会瞬间脱落任何道德或道理的外衣,暴露出震撼与不可挽回的底色,那就是杀人的喋血正义。
有许多《水浒》的解读者把武松一类的梁山好汉与战国秦汉时代的古代侠客传统相联系,这是完全有道理的;因为侠客的世界正是一个私力正义的世界。《水浒》好汉除了个人生活中的爱吃牛肉和爱喝酒,在社会行动方面,除了仗义疏财,便是敢于杀人。这两种特征并非偶然,这与司马迁和班固笔下的古代侠客肯定有思想与观念上的承继关系,而此中则表明古代社会普通人民很现实的两种普遍困境:在经济上缺少体制和制度化的救济渠道,在正义上同样缺少这种救济渠道。仗义疏财的经济救助需要相当财力作支撑,因此是宋江或柴进类人物的主要特点,但杀人则需要高超的武艺,这一点上,武松,林冲和鲁智深之辈则可谓当仁不让的主角。所以,《水浒》的世界可以说是一个人们理想中经济上有保障和照顾,司法上有清晰的正义存在的世界。这也是梁山神话可以历数百年不曾湮灭,仍旧能激发人们巨大兴趣的原因。法治的美国西部片并未绝迹,中国人岂会不读《水浒》?
当然,这种“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好汉和侠客作风中,也颇有草原胡族的风气,或者说,符合南宋以后中国的普通人民对胡族风气的想象与记忆。可以说,这既是一种古老的华夏正义的记忆,也混合着后来的北方胡族的正义记忆,这些记忆本身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鲜活的记忆催生了一种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把乱世中煎熬的大众对正义的感知与个人结合起来。所谓诗可以怨,可以群,但正义的感知却绝对是个体的。离开自我的正义是难以设想的,那叫顾全大局。
4.分金银与拜把子
《水浒》的一种出自赛珍珠的英文译本书名叫“All Men Are Brothers”,直译回中文则是一句特别著名的话“四海之内皆兄弟”。英文中也有专门表示兄弟般感情的习语,如brotherhood,以及更著名的源于亨利五世在百年战争期间阿金库尔战役中名言的band of brothers。“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典故出自《论语·颜渊》,儒家的学说核心为其家庭伦理,强调兄弟的友爱和照顾。但《水浒》所代表的江湖世界显然没有儒家所讲的这种家庭或家族伦理含义,而是其很另类的引申。1930年代萨孟武先生写《水浒与中国社会》曾指出,古代穷苦的社会阶层,他说的所谓流民与流氓的阶层,因为没有父兄与家族的势力可以荫庇,因此特别重视与同伴间的关系,他将此称为所谓义气或义的伦理。
江湖世界是一个原子化的被迫个人主义的世界,因此,获得同伴的信赖与互助,这是生存的基本条件。萨先生的说明深有启发。然而,此事依然可以有其他方面的解释。武松在柴进庄上避祸,柴进并没有成为他特别倾心的兄弟,反而他因为遭到冷遇颇有怨言,他对宋江倒一见倾心,成为终身的兄弟。《水浒》中的一百单八好汉事实上也是各有派系和山头,直到最后的结局,甚至有直接远赴海外,脱离和终结梁山联系的。这表明,单纯的义气的伦理连接是不能说明江湖世界伦理的。
宋江在柴进庄上被招待时偶遇已被冷落的武松,此前他们并无交集,那时候武松也尚未有打虎这样的显赫事迹。打动武松的是,宋江立即对他表示特别的尊敬,并以自己的面子不顾柴进的顾虑,邀请武松参与酒席。其次,虽然宋江在逃亡中,他还是远送武松十几里,最后在村酒店再特意饮酒送别,并坚持给予武松一些银钱的资助,也就是实行了大秤分金。可见,义气不是抽象的好汉伦理,他最基本的两个元素是人格上的无保留尊重与经济上的无私分享。柴进虽然在自己的能力限度内非常容易做到照顾武松,在这两个最关键的表示义气深重的事情上却做得不够。
昭君博物院收藏的匈奴金牌
内蒙古杭锦旗阿鲁柴登匈奴墓出土的战国时期匈奴金冠,冠顶底座半球形,顶心立一金鹰,绿松石雕成鹰首,上嵌黄金双目。头和尾部是金丝穿缀,可灵活摆动。半球座上的纹饰为四只大角卷曲的羊在四只饿狼噬咬下挣扎。冠带两层箍体上装饰着老虎、大角羊、马等极具草原文化的粗旷图案。
武汉龟山的桃园三结义雕塑
个体人格上的尊重与对银钱的慷慨豁达,这两点都与中国传统儒家的教训颇不合拍。现代史学研究已经清楚,农业化社会对财富的主要衡量指标首先是粮食与金钱积蓄,以及土地和房产,乃至人力的占有。仍以挥洒金钱,对陌生个体给予高度的尊重,这大约不是很合于圣贤教训的做法。然而,如果我们将目光投向中古时期高度胡汉融合的北方社会,以及北方胡族人民的草原产业与生活起源,则这个问题将非常容易理解。游牧的胡族由于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原因,居无定所,对土地和房屋是缺少兴趣的,个人的财富无论来自生产,抢掠或贸易,更多的是以贵重金属或珍贵朱玉宝石的形式拥有,更夸张的,可以黄金雕鞍,宝刀镶嵌宝石之类。《居延汉简》等出土文献表明,在以铜币为主要流通货币的时期,边境地区的驻军和行政,经常使用金银等跨境硬通货,这样的风气逐步影响到中原皇室与贵族的生活风气。中国古代并没有丰富的金银采掘历史,炼金术的发达本身就表明整个社会金银资源的珍稀。
而在草原上的牧民,本来生活于一个没有科层制国家管制的社会,用王明珂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压迫过重,则把全副家当装在车上,赶上有四个脚的财产,脱离王公单于们的管辖了。同时,草原的生产方式受天气和疫情等影响极大,这与以海为生的渔民很相似,一位拥有万头羊群,千匹骏马的草原富豪,一场疫情,一场突然的大雪(很多读者应该记得龙梅和玉荣的草原英雄小姐妹故事),很可能立即就变回穷光棍;相反,可能因为一次偶然捡到的几块宝石,或一次抢掠,一个普通的牧民也立即变为大富豪。这种生业与生活的特点自然养成草原民族对金钱和财富会有较豁达的心态。这也使他们对于救助他人的危难更为自然和热心。
草原民族对兄弟和家庭的感知与过去的中原人民也有极大的差异。北宋的前朝后周有养子继位的往事。史载安禄山曾养八千胡儿为禁卫军,演义中,起自沙陀的李克用有所谓十三太保。在草原的胡族中,以拟血亲的关系来结成社会或政治的盟约是很常见的。因为草原胡族并无儒家的严格家庭与家族伦理的传统,而本身生活中个体的人格又较发达,在社会组织形式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结成父子或兄弟的拟血亲关系是很自然的选择。中国古典小说中那么多结义故事,包括当代的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郭靖和拖雷式的兄弟情,很可能都与中国中古以后的北方社会成分的变化有关,因为,在秦汉史籍中,并没有这种称兄道弟的传统。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得出武松或宋江是草原胡族血统的结论,但我们可以注意的是,根据现代中国历史研究的成果,我们可以看到,造成《水浒》人物各种行为方式与特点的文化源流与中国古代华北胡汉融合的大历史潮流有密切的关系,今天我们视为特别中国,理所当然最中国的事物,就其源流而论,从来不是什么纯而又纯,万古不变的东西;而就中国民族和文化的真实历史演变而言,我们和他们往往早已难以割舍地结合在一起。如此,则我们就不会被“XX之后无中国”之类耸人听闻的大话所蒙骗了。
武松(天伤星,第14位)是水浒一书着墨最多,是作者泼墨铺陈第一人,也是各种文艺形式传播最多的梁山英雄。
从民间话本到戏曲,从连环画到电视剧,从银幕到游戏,武松始终活在舞台上。电视剧《武松》一直广受好评,版本不止一个。民间衍生的武松戏曲,则数不胜数。杭州的武松墓,是仅知的梁山好汉墓。
当然,所谓树大招风。在所谓的周侗徒弟中,武松虽与岳飞、卢俊义、林冲等人为同门,但武松的地位似乎远没有松粉们期望的高;而在色情的金瓶梅及衍生品中,武松则沦为一个令人不齿之徒。
武松是棵难朽大树。也因此,武松也是水泊梁山中最难评论的人物之一。
何以言之?武松不是水浒中最先出现的热场型人物(比如史进),也不是阶段式人物(比如林冲、鲁智深),更不是领导人物(最高位置也就坐到二龙山三把手,步军第二头领)。但一部水浒,武松又是一个最有份量的英雄人物,丰采灼人,特立独行,目空一切,一出场就是十回,甚至于罕见的高寿(武松自此,只在六和寺中出家,后至八十善终,这是后话。--第119回),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
篇幅超长的武十回
武松亮相前,日后水泊梁山的重要人物,基本先后亮相了。
梁山的三代天王,王伦、晁盖、宋江都出场了;
梁山大智囊吴用、风水大仙公孙胜,也都上了梁山;
其他的,纹身少年史进,梁山第二智囊朱武、跳涧虎陈达、白花蛇杨春、花和尚鲁智深、小霸王周通、打虎将李忠、豹子头林冲、小旋风柴进、青面兽杨志、旱地忽律朱贵、摸着天杜迁、云里金刚宋万、赤发鬼刘唐、立地太岁阮小二、短命二郎阮小五、活阎罗阮小七、白日鼠白胜、美髯公朱仝与插翅虎雷横,等等。简单数来,在武松正式亮相前,至少有25个梁山的重要人物,已经先期亮相。如果加上九纹龙史进的恩师王进,这个英雄名单还要长些。
从书的进程看,武松出现之晚是难于想像的。
武松现身于第22回(有的版本是第23回)。如果按金圣叹腰斩过的70回书算,水浒此时已经到了三分之一处。按民间流传的100回本算,此时数五分之一处;而按更广泛的120回本算,书已经完成六分之一。换言之,不论从哪个版本看,武松都不应该是梁山超重量级人物。否则就不好理解。
从江湖地位看,武松始终都不是开山立派级别的人物。梁山的三个发展时期,都与武松没有一毛钱关系。王伦、晁盖时期武松都没有加入梁山,算不得梁山第一、第二时期的创业元老级人物。而武松个人在江湖上最风光的时候,当推二龙山时期,做的也只是三大王,位在鲁智深、杨志之后;后来梁山排大座次时,武松在第14位,步军二帅,称不上重量级人物。
这样的出场顺序,这样的江湖地位,其实是给作者出了天大的难题,是让武松做众多英雄的点缀?还是脱离主流,写一个特立独行的打虎英雄?
这就是施耐庵的高明处,或者其要显示自己的高明处,也是他的无所畏惧处。武松甫一露面,就是接连的十个章回(第22-31回),即著名的
水浒“武十回”。这在水浒传,确实是破天荒的。这个篇幅,几乎是对创立水浒梁山事业创下不世之功的盖世英雄林冲,特立独行的花和尚鲁智深
,武功不可一世的卢俊义的加总篇幅。可见在作者施耐庵心中,武二郎确实非为常人。
武松一出现,把前面所有人都比得暗然失色。鲁智深的倒拨垂杨柳,林冲的血浴山神庙,放在任何书里,都是绝唱一般的场面,但武松在景阳岗
一打虎,鲁林的英雄豪迈,就算没有逊色,至少也不比武松高出一分。
三次打虎的比较
老虎是中外民间崇拜的动物之一,中国人将龙虎并称,可见虎在人间的威摄力。这种对龙虎的崇拜,在梁山英雄的绰号中,可以寻找到很多答案。有接近一半的英雄绰号,非龙即虎。
在水浒一书中,写打虎的地方,先后有三处,但为天下传唱的,则只有武松在景阳岗打虎。黑旋风李逵杀过虎,而且是一连4只;两头蛇解珍、双尾蝎解宝兄弟,也杀过虎。不过,稍微比较就会发现,后三人打虎,几乎没有任何审美价值,也因之没有传诵下去。
武松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那大虫咆哮起来,把身底下爬起两堆黄泥做了一个土坑。武松把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更动弹不得,只剩口里兀自气喘。(第22回)
上面这段文字,说的是武松打虎。这段文字的核心是一个字:打,赤手空拳打。需要注意的是,这段描写,是水浒一书甚至是中国古典名著中,少有的写虎的凶猛文字。为什么要这样,是为了突出武松的能力,老虎写得越是凶残,与老虎肉搏之人胆量与功夫越是了得。对手的强大反衬自己的强大嘛。
接下来看李逵如何杀虎。
那母大虫到洞口,先把尾去窝里一剪,便把后半截身躯坐将入去。李逵在窝里看得仔细,把刀朝母大虫尾底下,尽平生气力,舍命一戮,正中那母大虫粪门。李逵使得力重,和那刀靶也直送入肚里去了。那母大虫吼了一声,就洞口,带着刀,跳过涧边去了。李逵拿了朴刀,就洞里赶将出来。那老虎负疼,直抢下山石下去了。 (第42回)
千里回家接老娘亲上梁山,原本是想尽孝道。没想到半路上老娘亲被老虎吃了,这不能不激起李逵的勃然怒火,杀性大起的李逵追到老虎洞里,把刀从老虎屁股插进去,虎疼
痛难忍并致死。
写是写得非常生动,但这也算杀虎?几乎没有任何章法,而且杀法极其不雅。看完这段,再看解珍、解宝药虎。
(解珍解宝)两个跳将起来,拿了钢叉,四下里看时,只见一个大虫中了药箭,在那地上滚。两个捻着钢叉向前来。那大虫见了人来,带着箭便走。两个追将向前去,不到半山里时,药力透来,那大虫当不住,吼了一声,骨碌碌滚将下山去了。解宝道:“好了!我认得这山是毛太公庄后园里,我和你下去他家取讨大虫。”(第48回)
相比之下,二解兄弟更是不堪,是巧设机关用药箭射到老虎,不是打的。千百年来,一说打虎,人们自然想到武松打虎,谁人记得黑李逵杀过老虎?谁又知道解珍解宝兄弟杀死过老虎?看了上面的两段引文,道理不难明白了。
醉打蒋门神与拳打镇关西的比较
拳打镇关西与醉打蒋门神,是水浒传中写得非常精彩的短打场面,民间流传很广,都曾经收入过中学课本。
水浒传英雄众多,但真正写对打的场面并不多,算一段,鲁达几乎不写人具体武功,但施耐庵在武松佯装醉打蒋门神这里,特别大笔一挥,写道:
蒋门神见了武松,心里先欺他醉,只顾赶将入来。说时迟,那时快;武松先把两个拳头去蒋门神脸上虚影一影,忽地转身便走。蒋门神大怒,抢将来,被武松一飞脚踢起,踢中蒋门神小腹上,双手按了,便蹲下去。武松一踅,踅将过来,那只右脚早踢起,直飞在蒋门神额角上,踢着正中,望后便倒。武松追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这醋钵儿大小拳头,望蒋门神头上便打。原来说过的打蒋门神扑手,先把拳头虚影一影便转身,却先飞起左脚;踢中了便转过身来,再飞起右脚。这一扑有名,唤做“玉环步,鸳鸯脚”。——这是武松平生的真才实学,非同小可!(第28回)
王环步,鸳鸯脚,这不仅是武松的真才实学,也是水浒一书中展露的真正武术。卢俊义号称枪棒天下第一,但施耐庵愣是没有写卢氏的真正武功,即便是其捉了史文恭,也没让我们见识其真本事。
如果将武松打蒋门神与鲁智深打镇关西比较,可能会别有发现。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倒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着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郑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郑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第2回)
鲁智深打郑屠户这段,曾经入过中学课本。能入课本,当然是因为写得好。确实,这段文字写得生龙活虎般,非常精彩。
但和武二郎那段比较,多了一个字:脏。
有意思的是,写武松时,施耐庵险些走神,以至不好收拾。试想,如果不是第二十回书中宋江在柴进庄上逢武松,第三十一回在孔家庄上又逢了宋江,武二郎与水浒有什么关联?
加入梁山以后,特立独行的武二郎渐失风采。只是在梁山大排名之后,与李逵一次发泄了一次对宋江大哥招安理想的不满。此后的重要露面,是征讨方腊时,被暗算失去一只胳膊。再之后,是独臂武松留存杭州六全寺,照顾并送走风瘫的林冲。再之后,是杭州留下一座清忠祖师武松的坟茔。
金圣叹评论武松是“天人”,是上上人。读懂水浒与未读懂水浒的,可能都喜欢这个评语。
武松是整部《水浒》中接触女人最多的一条好汉
血溅鸳鸯楼,武松身背十五条人命,可谓创下了梁山好汉一次性杀人最多的记录。李逵杀人也不少,不过施耐庵在李逵大规模杀人的事迹上描写过于笼统,不似武松鸳鸯楼杀人案这样惊心动魄,武松整个作案过程极其详尽,连被害人的身份、被害方式、遇害地点、遇刺部位等等都详详细细。可以说鸳鸯楼血案是《水浒》中单人创下的第一大案。 武松鸳鸯楼一案杀死男女一十五名,除蒋门神、张都监、张团练三人死有余辜外,其他十二条人命死得有些冤,武松确实杀人过头了,也可说是滥杀无辜。血溅鸳鸯楼一案是武松一生最不光彩的一页,报仇心切尚可理解,但白白结果十二条无辜人命,则不是一个真正好汉之所为。梁山好汉大都犯同一个毛病,那就是视杀人如儿戏,似乎只有杀人才能体现出好汉的风度,这方面表现最突出的就是武松和李逵。梁山一个“义”字,后面背负了多少条无辜人命! 武松先被圈套套住,吃了官司,后又在飞云浦遭暗算,若非武松机警早已丧命。此时的武松已彻底对官府、对朝廷失去信心,报仇雪恨的心理占据了整个大脑,武松一开始报复的目标无疑只是蒋门神、张都监、张团练三人,由于理智已被愤怒淹没,致使打击报复的一再扩大,之后武松杀人杀得刹不住车,报复演变成了一场屠杀。有人以武松身背十五条人命为据,断定武松无视法纪、没有法律意识。笔者以为此说法有些靠不住。从武松杀潘金莲为兄报仇一事来看,武松完全是个遵纪守法的人,并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大哥遇害,武松首先想到的就是告状,依法行事。当法律这条路走不通时他才选择了“私了”,即便是“私了”,武松也还是最大限度遵守了法律。一个土财主西门庆法律尚且奈何不了,何况是孟州高层干部张都监、张团练。武松跟他们打官司,打得通吗?此时武松别无选择,想报仇只能凭武力。 武松自出场到上二龙山,前后不过一年多一点时间,武都头共杀伤人命二十三条,平均每月两条。施耐庵笔下的武松,主要体现了三个字——杀,醉,打。这三样都是《水浒》中所谓好汉们最惯用和最崇拜的东西,武松在这三方面表现尤其突出,杀堪比李逵;醉胜似鲁智深;打更是独树一帜,一只老虎、一个门神都吃饱了武行者的拳头。 武松的一生是在打打杀杀中度过的,充满了血腥味道,不过,武松的经历中也夹杂着少许“浪漫”的东西,下面我们就说一个轻松点的话题:武松是整部《水浒》中接触女人最多的一条好汉(以书中明确描写为准)。笔者统计了一下,武松实际接触过的女人至少有如下几位—— 一:潘金莲。“(潘金莲)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可见武松与潘金莲之间既有心灵上的摩擦也有身体上的接触。 二:孙二娘。“武松就势抱住那妇人(孙二娘),把两只手一拘拘将拢来,当胸前搂住;却把两只腿望那妇人下半截只一挟,压在妇人身上……”瞧,武松对孙二娘使的什么功夫,身体上的接触自不必说,单那一套动作就能令人产生无限遐想。 三:蒋门神的小妾。“(武松)把双手按着桌子上,不转眼看那妇人……叫你柜上那妇人下来相伴我吃酒……被武松一手接住腰胯,一手把冠儿捏作粉碎,揪住云髻,隔柜身子提将出来望浑酒缸里只一丢……”武松对蒋门神的女人采取了先动眼,后动口,再动手的步骤,不仅有身体上的接触,而且还意淫了人家,尽管那是装出来的。 四:玉兰。张都监假意将侍女玉兰许配给武松(这是武松一生唯一的一门亲事),武松起身拜谢“量小人何者之人,怎敢望恩相宅眷为妻。”嘴上客气,动心没动心鬼才知道。“武松握着朴刀,向玉兰心窝里搠着。”武松与玉兰之间到底有了身体上的接触。 五:张太公女儿。大多数人可能没在意,这是武松接触的最后一个女人。时间是在血溅鸳鸯楼之后,地点在蜈蚣岭。此时武松对女人已彻底心冷,所以他对张太公女儿只有冷冰冰数句话,话语极其简洁,不拖泥带水,也没了对待先前几个年轻女人的那般“暧昧”。从此可看出武松对女人态度的转变。 除以上五个年轻女子之外,武松接触过的女人还有一个王婆,就是给潘金莲、西门庆搭桥的王婆。鉴于王婆的年龄,武松与这样的女人接触实在没什么看点,再多写,也只能倒大家胃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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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在水浒中的地位排名第十四,前四名为领导层核心人物,从五道九为马军高层,第十名因为梁山大多好汉都受过他的照顾和恩惠,到十二名都为马军头领,第十三为步军首领鲁智深,接着就是武松,那么为什么会排武松在步军第二名,因为他的年龄当时才28岁,还有就是他是投奔在鲁智深的山寨,从中足以看出武松在当时梁山中的地位之高,整部书光武松就占了十回,百分之十的分量,
关于水浒中的人物,人们最熟悉和津津乐道的就是武松打虎,花和尚鲁智深和林冲被逼上梁山,鲁智深和林冲的武功旗鼓相当,能让鲁智深看上眼的人,整部书里,只有林冲和武松,这可以看出他们三人在梁山中的霸主地位不可小视。
武松是一个极端自我的人,自我欣赏,自我肯定的人,又是极端傲慢的人,视天下为无物的自视心里,把面子视为性命还重要。好面子使他走上了打虎的不归路,硬着头皮向老虎被迫开战。这一战让他从浪迹江湖一跃成了都头,相对于现在的县刑警队长,
他做事情是很有规划的,每一件事都做的环环相扣,心中的杀气,在脸上表现出来的却是一团和气,这是梁山好汉没有一个能做到的,这说明他是最有心术的人,每一个结果都在他的预料之中,这样的人让我们敬佩也觉得可怕,可怕的就是他的微笑,你看他对谁都是抱拳一礼,说自己是个粗人,做事不周。然而在他心里隐藏的杀机几乎没人去猜测。
武松见到嫂嫂的第一面就跪倒在地,推金山,倒玉柱的拜了三拜,足见其人对家庭长幼之分的尊重,对人伦道德的遵守是多么的严格,对兄嫂的尊敬达到了长兄为父,长嫂如母的中国传统的极限。对于男女之情,他装傻的水平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功力,潘金莲撩拨他几乎一月有余,暧昧的语言一览无遗,他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所以,就是一味的装傻,一直装到潘金莲直言捅破这层纸,他对于兄长的情意能做到的是拂袖而去,远离这心情荡漾的艳妇。关于处理好这叔嫂的关系,武松用够了智谋,既要拒绝,也要保持家庭关系。
在他兴奋奋的回到家,突然呈现在眼前是他哥哥的灵位时,顿时惊呆了,抬眼就看出了嫂嫂在假惺惺哭,于是就问,我哥哥是几时死的,得的什么病,吃了什么药吃了谁的药,一连问出了三个问题,前两个问题是人之常情,然而第三个问题就不一般了,可以想想,他为什么要问吃的什么药,这个问题抓住了核心,这说明武松在遇到问题的瞬间,就调整好了心态,要解决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在看看潘金莲的回答,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一个女人的敏锐,你走了一二十天就病了,得了急心疼,什么药都吃了,病了八九天就死了,哈哈,等于什么都没说,全是模糊的概念。
武松的思想太敏感了,他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守在灵前念叨,哥哥灵魂不远,你要是喊冤屈死,被人害了,就托梦于我,兄弟为你报仇做主。这说明在一起突然死亡面前,他心里的疑虑已经开始。所以第二天就问嫂嫂,哥哥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死的。谁帮买的棺材,谁来验的尸,当得知是何九叔时,他就说我去上班了,以此来安抚潘金莲,然而他立刻到了何九叔家,把何九叔请到酒店里只是喝酒,什么话也不说,气氛非常的紧张,可以想象何九叔的压力有多大,这是武松在故意制造恐怖气氛,打垮何九叔的心里防线,因为他在武大郎的问难上思索了个月有余,知道该怎么回答武松,然而武松一个字也不说,这让才智双全的何九叔楞住了,何九叔最大的得益出是不贪,他老婆也不贪,这就是他得于活命的本钱。
在官府里告状时,县衙说这事不好做,因为证据不是太足,武松只时微微一笑,转身就走了,这一笑透露出了什么信息,这是很值得,很值得我们注意的,接下来做的事情,就是在他微笑的一瞬间产生的,这样心智的人,如果被谁碰到一定不会是好事情。在得不到公证解决的情况下,个人的复仇之路已经走上了不归路。
回家后他微笑着把邻居都请来了,他的言谈举止在梁山所有的好汉里,脸上的和气是谁也做不到的,在他的盛情下没有谁不来,也不敢不来,几个士兵把前后俩门都把持住,等邻居都吃完喝足,他才站起来说话,各位休走,谁要先走那就别怪我翻脸,一把尖刀直接指向了潘金莲和王婆,在这样的威严下,没有不招供的道理。死也就是注定的
对于王婆没有立刻杀她,因为武松知道等他报了仇,王婆进了县衙一定活不成,王婆为什么会死的那么惨,就是因为她贪图小利,为了几个小钱和几匹布,王婆在当地办事的能力相当的强,可惜没有用到正道,这也就是她必定要遭到的下场。这就是她不如何九叔,不如何九叔老婆的地方。
杀完潘金莲,武松的举动冷静让我们吃惊,他洒泪给哥哥告慰了一番,把头割下来用被包好,把刀擦拭干净,又洗洗手,就象没事人一样,又向众人抱拳施礼说,各位楼上稍等,我去去便来。
在看他接下来去杀西门庆的举动,到了他家是药铺,又是微笑施礼,高声喊着,大官人可在,你看这对西门庆是多么的尊敬,这哪里象是找仇家杀人,简直就是走亲访友,总管一看是武松也认识,就说大官人出去了,于是武松笑着说,可否借一步说话,总管就跟着去了,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突然翻脸,你是要死还是要活,总管只好说了实话,那么为什么要把总管骗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这在他的心里一瞬间产生的方案,让他没有时间给西门庆报信。西门庆非一般常人,但只是瞬间死了,细节不用说了,割下西门庆的人头,又回到楼上拾起潘金莲的头,不紧不慢的又回到家里,把两颗人头祭奠在哥哥的灵前。众邻居从楼上下来,只能呆呆的看着。
武松好色么,我们来回忆一下他在十字坡的一幕,调戏妇女是他的拿手好戏,在孙二娘去拉他的一瞬间,反身就把孙二娘压在了身下,微笑着一动不动,孙二娘只有求饶的份。醉打蒋门神那一场,刚一进门就手扶柜台,两眼盯住买酒的女人看个不停,怎么样是个调戏妇女的高手吧,简直眼光就把女人的衣服给扒光了
还有他找茬的本领也很在行,因为他一直生活在市井之中,生活在最底层的百姓之中,酒让他的头脑很活跃,叫来酒保就问,你家老板姓什么啊,酒保一说姓蒋,他就说怎么不姓李啊,大家看看,这还是人话么,连人家姓什么他都要怪罪,接着就说让那女人过来陪我吃酒,市井流氓的举止在他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只要想干的事,没有做不成的,这就是一个多面孔的武松,而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只会舞拳弄棒打老虎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