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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暖一圈,围起素锦流年

 十点ydyh 2016-06-04

原文刊于杂志《青春美文cute》2015年“若笙月”

/墨兰

 

岁月忽如纸,当你看到年年岁岁积攒的旧物件,是否,也曾深深地唏嘘。

我喜欢一切可围在脖子周围的东西,围巾、披肩、丝巾、围脖,我都愿意纳入我的冷暖岁月,围住那些细密琐碎又倏忽的温暖,还有、女子与生俱来的风情旖旎。

童年大半是在乡村度过,西北边陲的风,凛冽生猛。那些年,我只用过一条围巾,红黑白夹杂的条纹围巾。秋冬季节都会用它把自己扎实的裹起来,风掠过脸庞,脸蛋就有了高原红似的红血丝,两颊有干裂的皮肤脱落。那时还没有护肤的概念,只知道用围巾裹起来就会觉得有温暖可言。那围巾后来被洗得生硬,离开家时叠整齐锁在妈妈的陪嫁衣柜里,后来再也没用过。和它一起尘封的,还有安静得能听见风吹枝桠声音的童年。

中学时,喜欢逛各种饰品店,每到漂亮的围巾店里,就挪不动脚步。每一条都要用心地看,记在心里,似乎那美丽就成了自己的,想象自己拥有它们时该是多么与众不同、多么温暖惬意。秋冬季起大风时,总是需要几条围巾的。没有围巾的日子,总觉得那风淘气地从领口往里钻,彻骨冰寒。妈妈说,这里又不是老家,不那么冷,你存这么多围巾是要干嘛......那疑惑的眼神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不干嘛,我就是喜欢啊。

无力招架时,我就只有义正言辞的重复这个煞有介事的句子。可是,对啊,我喜欢啊,喜欢就够了。我又扬起眉梢眼角流连于围巾店,把攒的钱一点点全部变成围巾。一年一年不同的样式,不同的颜色,棉麻的、化纤的,我像珍爱生命一样珍爱着它们。

四年前朋友送过一条粉色方形丝巾,初时质地很好,拿在手里冰冰凉凉的,很有垂感。可惜我没有煞白的皮肤,无法匹配粉色的氤氲风情。大学于北方辗转,一路带着它。也曾把它当成枕巾,隔天那一头青丝就不会乱。现在它旧得颜色黯淡、也有了褶皱,依然舍不得扔。那上面,有我的故事,有我的体温,住着我一段光阴。我又、怎忍遗弃。

一直觉得,丝巾最是风情物。那是女子沉默的品味,是骨子里的温柔风情,在丝巾的映衬下,美人如花、隔云端。丝巾,是饰品,也是给予自己的礼物,更是漫长缱绻岁月的见证。

今冬,得了一条主体是米色的围巾,长而宽,可作披肩。两头带着随意的小穗,颤悠悠、年华就轻轻走。冬夜的寝室,我只穿棉布吊带小衫,外罩那条大围巾,两端轻搭在锁骨处,顿觉自己也是浪漫无限。只为着自己欢喜,就如同大雪中我喜欢着一袭毛呢长裙、简约的皮靴,走起路来,那裙摆摇曳生姿。再冷的天,心也是温热的,也是欢喜的。离开吉林时,我把它打开再对折,平摊于膝盖,斜依在铺上,有那么点寥落的孤独味道,有那么些沉沉的慵懒睡意。就这么到了哈尔滨。

到哈尔滨时,正值第30届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各国友人很多,到处热闹非凡。去冰雪大世界时,我把那条围巾展开对折,将自己扎扎实实裹起来,保暖之外,有亲切的稳妥感。看到镜子中只露出眼睛的自己,裹得厚实且笨拙。思绪就回到了多年前,寒风凛冽的大西北,我裹着红黑白的条纹围巾、脸上有皴裂的痕迹。我喜欢围巾披肩类物品,理由原是这么简单。

夜色倾城璀璨,冰雕灯光分外迷人。哈市中央大街的店铺里,我在寻找着让人欢喜的披肩,我一眼就看到那块酒红色夹杂米色的格子披肩。可是拿起来轻飘飘的,大有中看不中用的感觉。我想要的,是那种带点厚重感的,让我觉得亲切的。

一眼望去,色彩纷呈,宝蓝色、大红色披肩争相跃入眼帘,那是一种极致的风情,有烟火红尘迷醉眼眸的感觉。色彩晕染的体贴、不肯温柔婉约,只待哪位风情旖旎的女子某一天潇洒的披上它、衬出它一世的美丽。

喜欢一类物品,起初或许只因一个简单的缘由。后来,岁月长长,光阴便赋予它沉甸甸的意义,有我们的成长,有我们的故事。

脖颈围上一圈棉暖织物,记忆中的冰寒便隐遁无形。那一丝一圈的柔软质感,原始一段段素锦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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