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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建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zxc0458 2016-06-04

新版药品GMP 将于2011 3 1 日起施行。这是医药行业的一件大事,必将对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新版药品GMP 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 的一致性。

质量管理体系是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有效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而建立的,是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构成的完整系统。新版药品GMP 明确要求制药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的、系统的、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必须配置足够的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同时还强调了包括法人、企业负责人在内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这使得制药企业的质量管理更为全面、深入,体现了制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那么,制药企业如何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通过本专栏与业界共同探讨上述大家关注的问题,以期深化对新版药品GMP 的理解。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将于3 1 日起施行。

日前,就新版药品GMP 对药企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企业应如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主任张爱萍。

记者:作为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新版药品GMP 提出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那么,该如何理解新版药品GMP 和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

张爱萍:新版药品GMP 14 章、313 条,是在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基本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 的一致性。它强调了对企业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更加细化和具体,旨在引导、督促企业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全面保证生产全过程的符合性,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新版药品GMP 第二条与第三条分别要求:“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可以看出,药品GMP 与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即企业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应针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建立,包含药品的研制、生产、发运、不良反应监测、召回等全过程。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在早期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药品生产等环节运用药品GMP 的理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新版药品GMP 从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角度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一是强化了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全面强化了人员的素质特别是培训等方面的要求。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在质量管理中要引入风险管理,强调在实施药品GMP 中要以科学和风险为基础。

记者: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应贯穿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作为该体系的一部分,新版药品GMP如何体现整个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

张爱萍:经过20 多年的推行实施,“药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这一理念已深入人心。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等风险,不能简单按照质量标准通过检验来发现问题,必须通过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实现。所以,新版药品GMP 中增加了构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如: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变更控制、偏差管理、超标(OOS)调查、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分别从原辅料采购、各环节的变更管理、操作中的偏差调查和处理、上市后药品质量的持续监控等方面,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时发现影响药品质量的不安全因素,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以最大限度地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从以上也可以看出,虽然新版药品GMP 是对生产过程的具体要求,但它不是孤立地只管生产环节,而是围绕药品GMP 这一核心目标,给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预留了充分的接口,以便与其他环节的监管法规进行有机衔接,并在将来的认证检查中有所体现。比如变更控制强调生产要求与注册审批要求的一致性等。

在推进新版药品GMP 的实施中,企业应该认真消化、吸收构建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要素的内容,配备足够的资源。不要片面、孤立地认为实施GMP 是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的事情,必须全员参与。强调法人、企业负责人,包括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使得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更为全面深入。这是对“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制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记者:请问新版药品GMP 对药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哪些具体要求?

张爱萍:在新版药品GMP 中明确了质量受权人、质量风险管理、变更控制、偏差处理、供应商的审计和批准、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等概念,这些概念的引入和提出,从整体上完善了对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以下以质量风险管理、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来加以说明。

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很多行业已经有了广泛的应用,近些年逐渐被引入到制药行业之中,并且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版药品GMP 提出了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企业必须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并最终与保护患者的目标相关联。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企业执行的程度、方式应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企业应当科学的应用质量风险管理的工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回顾,来识别、控制并降低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关于其具体要求,今后将以指南及附录方式发布。

另外,新版药品GMP 基本要求中引入了“产品质量回顾审核”的概念,要求企业必须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生产的每一种或每一类产品进行质量回顾和分析,详细说明所有生产批次的质量情况、不合格产品的批次及其调查、变更和偏差情况等内容,这种新方法的引入可以有力地推动企业必须长期、时时重视产品质量,必须关注每一种产品的质量和变更情况,特别是与注册批准的内容或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并定期加以汇总和评估,这与实施新版药品GMP 的目的,即“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适用于预定用途、符合注册批准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药品”是一致的。

在国内,药品的稳定性考察通常主要是在研发阶段做的。新版药品GMP 引入了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旨在推动药品生产企业重视对上市后药品的质量监控,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新版药品GMP 明确规定了通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成品或中间产品的稳定性考察,稳定性考察方案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何根据稳定性考察结果分析和评估产品质量变化趋势,并对已上市产品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是强化药品上市后监督检查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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