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娟,民商法博士,检察官
小编按语: 这是本号作为一个纯刑法学公号发的第一篇民事案例。 为什么要发?因为作者是个美女博士检察官!更重要的是,小编看了这个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案例之后,居然不知道正确答案是什么! 车主委托朋友免费代驾,出了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当负民事赔偿责任?请看邓博士的精彩分析……
案情介绍 2013年8月的一个晚上,甲因与朋友聚会,喝了酒无法开车,便请朋友乙驾驶他的私家车送其回家。路上因与丙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丙受伤,经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55908元。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乙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以内支付了丙的医疗费1万元。对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丙诉至法院,要求乙予以赔偿,甲承担连带责任。
后记 因为工作的性质,一直只接触刑事犯罪案件。现在看来,民事的小案例也很有趣呢。如果大家喜欢,请多多留言,重重打赏。小编也会根据大家留言和打赏的程度,陆续推出邓博士的民法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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