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一节
法的术语和外部特征
一、法的语源和词意
法的语源,就是法的用语及其词义的来源。汉字
“
法
”
字古体为
“
灋
”
。据《说文解字》解
释:
“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
据说,廌是一种独角神
兽,也叫獬豸,这是古代
“
神兽裁判
”
思想。从词源看,汉语法确有
“
平
”
、
“
正
”
、
“
直
”
和
“
公正
裁判
”
的含义。
“
法
”
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与
“
法
”
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
“
律
”
。
据《说文解字》的解释,
“
律,均布也
”
。段玉裁注:
“
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故曰均布也。
”
所谓
“
均布
”
,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把律比作均布,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
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
把
“
法
”
和
“
律
”
连用,
就是说这种
“
律
”
是一种包含着国家确认的判断公、
正、
直的标准的
“
律
”
。
我们可以确切地说,
“
法律
”
是法的形式渊源,
是国家命令人人必须遵守的人间,
这种文件中
有国家确认的判断人们行为公正不公正的标准。
总之,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第一,
“
法
”
有平、正、直的含义,是个
多义词。
法学中讲的法是指国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的标准;
第二,
法律一般指体现国
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的标准的,
人人必须遵守的文件,
是国家的一种命令;
严格意义
上的法律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
“
法
”
与
“
法律
”
在中文多数情况下可以通
用,但含义不尽相同,在有的情况下应该严格区别,不应简单混同。
二、法的外部特征
(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三)
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
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
系。
(
四
)
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第二节
法的内容和社会阶级本质
一、法的内容
二、法的社会阶级本质
第一,
法体现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
第二,
法的各种规定都直接或
间接地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第三,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
三、法的本质的不同层次
法的第一级本质,
就是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的第二级本质,
也就是说统
治阶级的意志,
统治阶级确认人们某项行为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意志,
不是随意的。
法
的第三级本质是人们的自由和责任,
人们的直接社会权利和义务是人的社会属性,
是一定社
会关系的体现,特别是经济关系的需要。
第三节
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
一、法这种规范总是与一定阶级的意志、一定阶级的价值观分不开
二、法这种规范总是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系的
三、
法这种规范总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
义务来确认、
保护和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