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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方与医疗骗局

 我星寂寞 2016-06-10

秘方与医疗骗局常常有扯不清的关系,这是因为秘方许多空子可钻。

笔者之前已经撰文提到,秘方不被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所认同,是边缘化的东西。这个边缘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确,二是通常不受法律制约。

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在批露秘方信息的前提下进行科学检验。自称秘方持有者的一般不轻易暴露这些信息,相反,往往会从药物的炮制着手,让秘方的药物组成难以辨识,比如加以炒制,或制成丸剂、散剂、汤剂等等。于是,有些骗子就混水摸鱼,瞎整些植物,打着秘方的幌子骗取钱财。有些想欺骗的时间长些的,会在里边加进有明确疗效的化学药物,起到一定的症状缓解作用,让消费者继续花更多的钱购买药物。笔者听说过的一个例子是混进了磨成粉剂的处方镇痛剂,用于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在患者短期内疼痛得到缓解后症状又反复出现后,骗子以又需要长期服药为由继续诈骗。

如果患者觉得被骗,是可以找到科学的途径来为自己声张正义的,比如可以拿这些药物进行化验即可知道里边是否有有毒物质。一些骗子本着即使治不好,只要吃不坏也不会吃官司的侥幸心理,把平常的食材整在一起,谎称为秘方。如果这些骗子具备医学知识,也许会避开疾病的食物禁忌;更为不幸的情况是,患者吃了一些应该禁食食物加重病情。

说秘方不受法律制约倒不是说使用后出了问题以后不可以追究法律责任,而是说秘方持有者本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后进行大量生产,但秘方持有者可能自己觉得专利保护时间只有20年,不能够获取足够的利益或者自己对秘方有特殊的感情,不愿披露信息进行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法提倡“知识是公开的,权力是垄断的”,希望能让知识创造者更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与此相对的是传统的学徒制度,也就是知识、技术是口耳相传的,信息是持有者自己进行保密的、同时也不受法律保护。行骗者可以自称得到了口耳相传的秘方,甚至可能形成以讹会讹的恶性循环。

科学秉承的是一种求真的理性精神。真正的学术精神是“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真正的科学精神具有普遍性。

种种秘方医疗骗局,就像一个村姑养了几个傻儿子,不讲道理,不讲王法,只会打架,在农村,这些真傻子有时候是会占到一点便宜的,装傻的也不例外。对消费者来说,最强大的武器也是理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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