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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康:当我们保护非遗时,我们到底要保护什么?| 端午节

 森林木刘 20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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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保护非遗时,

我们到底要保护什么?

高小康 | 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导

原载于《探索与争鸣》杂志2008年第4期;

原标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再思考》


端午节,为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据《荆楚岁时记》记载,因仲夏登高,顺阳在上,五月是仲夏,它的第一个午日正是登高顺阳好天气之日,故五月初五亦称为“端阳节”。此外端午节还称“午日节、五月节、龙舟节、浴兰节”等。 端午节是流行于中国以及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


端午节与春节、清明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自古以来端午节便有划龙舟及食粽等节日活动。自2008年起,端午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06年5月,国务院将其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审议并批准中国端午节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中国首个入选世界非遗的节日。


值此佳节,编辑部祝大家端午快乐!同时,推出以下文章,希望读者在享受端午节的同时关注中国的非遗事业。


从2007年国家设立了“文化遗产日”以来,社会对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陡增。从学界、政府、媒体到民间,对这个含义尚未完全清楚的概念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说,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好事。人们对文化传统的兴趣是一种文化能够凝聚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  



如果更深入地探一下这种“非物质热”的意义竟有多大,还是存在疑问的。有人已经指出,对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物质和非物质遗产的热情如果缺少科学的、理性的认识和态度,过分地关注这些遗产的商业利益或政绩意义,那么保护就可能变成新的破坏。


其实还可以更进一步追问:即使是科学的、完善的保护工作,是否就是今天我们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目的?


一处古迹、一件古董的价值可以从历史的、技艺的、审美的等方面进行评价,从而确认保护它们的意义。这对于多数人来说是不难理解的。但对于非物质遗产来说,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一种民歌、一种表演、一种手艺、一种风俗,因为不断演变的关系,往往并不会像古迹和古董那样具有确切的考古学或史学价值。比如民歌,如果唱的是“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人们差不多都会认为它的确是文化遗产;但如果唱词中冒出“只生一个好”呢?恐怕很少有人认为这也算非物质文化遗产了一一这明明是当下政策的宣讲嘛。


然而事实上,民歌的对歌艺术从来都有即兴拈词的传统,时尚词语入歌也是这种民间文化的特色之一。另一方面,民间艺术因为程式性、即兴性和特定文化传统所赋予的指涉意义,因而容易给人产生老套、粗鄙、色情或文理不通之类的感觉,因而使得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也未必能够被普遍认同。


为了解决这种尴尬,过去人们采用的一种变通办法是把它们“雅化”,即按照主流文化的审美标准修改得完美、文雅、易于欣赏。但这样修改过的所谓“民间文艺”其实已失去了“民间”意味,不过涂上了一种当代艺术的风格而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了。




因为这些难题的存在,使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样的“遗产”如何确认它的价值?如果无法确认,那么保护它的意义何在?诸如此类的疑问即使在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热”的时候仍然存在于民众、官员甚至学者当中。人们除了常常搞不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的关系之外,更大的困惑就在于到底要保护什么东西,保护它到底有什么文化价值。


既然山歌、民间表演或民间技艺之类的东西多是即兴的活动,随着时间、地点和参与者的不同而一直在变化,我们如何确认和评价它们的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在评价体系不确定的情况下,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竟该做什么,也多少有些让人无所适从。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关注和热情越高,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越多,这种困惑就可能越大。随之而来的是由无所适从变成了随心所欲:人们忽然觉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好像是个可以信手拈来的东西,哪怕是早已消亡的活动、无可考稽的传说或名异实同的一般文化活动,只要有一个名目就可以凭着创意打造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来。


从文化活动的丰富化角度来看,这些想法和做法也没什么不好,但这种随心所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热”可能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价值的怀疑。这种虚“热”如果不加以引导,结果有可能走向反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一般文化遗产如古董、古迹等等的确有所不同,它的价值很难像后者那样用史学、科学和美学的标准判断。那么,它的价值到底何在?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正目的。


其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01年颁布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到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阐释得很清楚,关键就是“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即通过对各种文化传统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形成各个文化群体的自我认同,从而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和重建人类文化的良性生态环境。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传统发展观已经造成了人类生存的危机,即生态环境的恶化。人们开始用各种手段保护自然环境,以防止或延缓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但生态问题并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更是人与人、族群与族群、当代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即文化生态问题。


20世纪后期的“全球化”趋势在形成全球性经济格局的同时,在全球文化发展方面产生的重要影响就是不同民族、区域文化的同质化趋势:走遍世界,越来越多地看到同样的消费时尚、同样的娱乐活动、同样的思维方式、同样的生活理想……文化的多样性在消亡,也就意味着人类文明的丰富性在消亡。这就是文化生态危机。


文化生态的同质化危机深刻地影响到人类文明的质量和价值。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的独立、尊严和国力竞争包含了自身文化的独立、尊严和文化国力的竞争力。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就是保护每一种文化的独立、平等和尊严。


在国家内部,不同地域、族群、社区各自的文化传统以及建立在这种传统上的认同是文化凝聚力的基础。一个社区、一个城市的成员之间如果失去了共享的习俗、情趣和想象的空间,就失去了自己的文化特征和形象,也就失去了社区、城市的精神凝聚力。


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都在努力建设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神,但如果只有同质化的观念而没有自己的文化个性,没有社区成员对这种文化个性的认同和情感共鸣,城市形象和精神就可能流为空洞的宣传理念。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是在保护不同文化群落各自的传统所形成的精神个性。因此这不像保护古迹和古董那样专意于遗产的客观价值一一比如从考古的角度来看是否是真正原始的或“原生态”的,从科学或工艺的角度看是否有优越性,从艺术创造的角度来看是否具有创造性和合乎普遍的审美理想等等;而更应重视对于特定文化群落的意义:


一方面要看它是否为某个民族、地域、社区成员所认同,能够体现这个文化群落的精神传统;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如今是否还有传承人、有可传承的内容以及还能够被当今的相关文化群落成员所接受和认同。


简单地说,评价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最重要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是正宗的“原生态”的形态,而在于它的基本文化因子或核心要素是否一直在特定文化群落中延续,至今还“活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最主要任务是使它成为当代人文化生活的一个有机成分,从而让它在当代文化环境中继续传承、存活、发展下去,从而保护当代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当代文化生态的良性发展。


申报名录仅仅是这项文化建设事业的开端,真正重要的、艰难的工作是科学地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从保护文化多样性、建设良性文化生态的意义上寻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二  


近年来越来越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似乎显示出保护工作的发展,但这种“热”的动力其实更多地来自利益驱使,即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套路。我们去许多地方参加地方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讨,看到的经常是地方政府或某些商业机构关于商业性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种策划方案。


这种商业性的开发利用很容易变成对文化遗产的毁灭性破坏,这是许多学者和文化工作者注意到的问题,因而产生了对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质疑。但是抵制商业性开发利用的结果,可能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消极的、封闭性的保护中萎缩下去,最终失去生命力而变成死去的文化遗迹。这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破坏?要么消亡,要么变质一一我们面临的似乎是一个两难的困境。


实事求是地讲,商业性开发并不必然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许多民间艺术传统上就是具有商业性的,如手工艺、曲艺、说书等等,大都以商业活动的方式存在和发展。离开了传统的市场、货郎和勾栏瓦舍,也就没有了这些文化遗产。


当然,当今的商业性开发已与传统商业活动有了很大差别,但并非完全水火不相容。一个值得关注的例子是东北“二人转”。当今“二人转”之“火”是人所共知了,造成这种“火”法的原因毫无疑问和各种传播与商业开发手段分不开。尽管对于如今红红火火的“二人转”是否变味尚有种种争议,但它与东北乡土文化的传承关系仍然存在却也是事实。




但“二人转”能否作为一个典型范例来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商业性开发获得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呢?有许多民俗活动虽然对于特定文化群体而言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但从传统上看并不具有突出的实用性或娱乐性等商业性质。


但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仍然希望把这些东西“打造”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文化品牌”。比如在西南一些地区遗存的一些古老的傩祭,就文化价值而言的确是珍贵的遗产,但一连几个晚上的祭祀和表演活动在外人看来可能冗长乏味且不知所云。


当地政府为了开发利用而把它制作成商业演出的样式,节选成“串串烧”式的小品汇演。这样一来,傩祭的仪式性程序完全破坏,不但传统的文化意义荡然无存,而且在游客看来仍然没有什么可理解性和娱乐性。这种商业性开发的结果可能是鸡飞蛋打一一既毁了文化遗产又产生不了什么经济效益。


文化建设中商业性开发与公益性建设的关系问题,是近10多年来中国文化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下,文化事业因完全靠政府规划投入而形成了在发展速度、效益等方面的问题,即所谓“失血”现象。


为了解决“失血”问题,在1990年代后期的文化建设观念改革中,人们提出文化建设应当具有“自身造血”功能,发展文化产业、对文化产品进行商业性开发便成为文化建设“造血”的主要手段。


然而,商业性开发的热情却又可能导致文化建设因过度商业化而弱化,乃至陷入丧失社会效益和公共服务功能的危险,因此后来国家把文化建设问题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样一个整体性的思路中来。


显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中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因而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作为整个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便成为一个新的文化建设思路。因而便出现了教育部提出在全国中小学推广开京剧课的举措。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传承发展的,当然不能仅依靠养活几个传承人来解决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问题。让中小学生都能够学到传统文化,这意味着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纳入到整个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使文化传承成为公共文化知识传播、教育的一部分,这应当说是一种积极的文化保护和发展思路。


尽管如此,教育部的通知公布后却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批评意见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就学京剧本身而提的疑问;第二层次则是对所选的学习内容有不同看法。


人们并非对学传统戏曲提出质疑,而是对要求全国中小学统一学京剧表示不解:京剧只是中国的地方戏曲之一种,在许多地方并无传统,为什么要全国的中小学生都学这一种戏曲?教育部的思路可能是这样的:京剧在中国近代地方戏曲中属于流传和影响最广的剧种,又是来自首都北京,因而在国际交往中也被当作中国戏曲文化的代表,成了所谓“国剧”。它既然最能代表中国戏曲文化,那么学习京剧就是学习最优秀的传统戏曲,就是弘扬中国戏曲文化的最好选择。


这种逻辑上可以讲得通的观点背后,其实隐藏着文化建设理念的误区。误区之一是把中国文化传统同质化了。


地方戏曲本来是体现中华文明多样性的极具代表性的审美形态,全国学京剧恰恰是在消解这种多样性。无论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关于保护文化发展多样性的声明精神,还是国家关于建设和谐文化的要求而言,这种做法都缺乏合理性。对于保护文化多样性,“最优秀'“最典型'“最具代表性”这样的概念其实是不适合的。


误区之二是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所需要的最重要条件是文化群体的认同感。京剧无论流传范围多广,都离不开与它的发生与发展相关的京、昆、徽等剧种所依据的地域文化。如果让这些地域之外的人们,比如广东人或福建人,都来学京剧,即使能够学会甚至学好,都无助于增强他们对于自己与乡土文化传统的认同感。这种学习的效果可能类似于当年的普及样板戏,有悖于今天的文化传承理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念结合起来,但上面的例子表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传播和教育未必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值得重视的是,这项工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谈到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时,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等普适性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乐”与“教”二端。而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一部分,则意味着在我们所熟悉的这些要求之外,更要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民间认同和多样性发展的特质。


去年我去江苏靖江参加一个关于靖江宝卷的国际研讨会。靖江的讲经做会宣讲宝卷活动,按照专家们的研,是从与唐代敦煌变文相关的寺庙讲经到宋代以后的“说话”艺术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因此被称为中国口传文学的活化石。


去靖江之前,我和许多学者一样把这类“活化石”想象为苟延残喘中的传统文化遗迹,甚至可能是近年来为了“文化搭台”而新开发的伪民俗。然而去了以后才知道自己完全错了。靖江的讲经做会一直不绝如缕,至今仍受到当地中老年人的喜爱。在我们看来早已落后背时的艺术为什么仍然存在而且有人喜欢?只有读过宝卷、看过他们的讲经做会活动才会明白其中的奥秘。




靖江因为独特的人文地理条件而成为介于苏南和苏北之间的一个方言孤岛,方言是靖江人传承的一份特殊的地域文化遗产。靖江宝卷如果放在一般的文学史中,未见得有何特别的独创性或典型性,但它是靖江方言最精彩的审美表现形态。


尽管如今的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娱乐方式,但自己的文化传承所满足的认同感和心灵归属需要却是很难被代替的。因此只要有靖江方言在,宝卷就仍然可能有生命力。以此扩展开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问题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之中,意义就在于使公共文化服务从一般意义上的“乐”与“教”拓展到对当代人内心匮乏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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