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广西南宁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律师在法院被打”事件的调查结果,调查报告的部分内容再次引发了舆论的热议——调查组认定:法院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属实,但抢夺手机、将其放倒、脚踏胸口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以内,不属于殴打。
因为抢夺、放倒、脚踏等动作发生在一分钟以内,所以不属于殴打,这段论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有些奇葩(至少是不够严谨),引发如潮恶评纯属活该。从“休假式治疗”到“保护性拆除”再到“一分钟不殴”,这些年来,有关部门在为公权洗地的路上越走越远,公信力持续探底,下限不断刷新,这大约也是泱泱盛世的一大风景。
我们平素总是抱怨,这个社会充斥了太多的反常识和伪常识,其实,一手造成这种局面的正是任性的公权力。正因为公权力的任性作为不断挑战常识常情常理,不断刷新社会认知的下限,才导致了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官方公信力的基本破产。
你质疑一起事件中警方滥权执法吧,他们立刻回喷“都来挑刺,警察兄弟的工作还怎么干”;你呼吁有司调查惩处涉嫌违法的法警,他们立刻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怨“你让法院的工作还怎么干,你知道法官和法警的工作有多不容易吗?!”
我就奇了怪了,怎么就不能好好说话、就事论事,针对具体的个案讨论和解决问题呢?!
说实在的,有这种反应,站在正常人性的立场,似乎也无可厚非。但我真得更希望,公门内的朋友能少一点狭隘的认同,多一点同理心和就事论事的公共精神。出了问题就面对问题,就事论事地讨论和解决问题,不要一上来就急眼或者卖弄一份虚无的悲情,把本来可以平常心处理的个案问题搅弄的乌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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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昵称21189171 > 《微信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