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半层书店:塑造城市社会新共同体的微小实践

 sulsul 2016-06-11



 

消解身份的社会再凝聚

 

从乡村的熟人社会演进到大都市的陌生人社会,现代城市人的多重身份仍然在发生急剧的裂变。


一方面,城市中的基础性身份是陌生人,走在大街上,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陌生人,正如美国学者劳伦斯·M·弗里德曼(Lawrence M Friedmann)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那样:


“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1】


另一方面,基于城市中的新的生产关系,同时也建构起了一种与基于血缘和宗族关系的“乡村熟人”关系不同的“工作熟人关系”,这种熟人圈还会进一步在熟人之间延伸扩展,熟人的熟人,形成一个层层相交的熟人圈层结构。而基于消费和流动性基础的社会关系,则是一种“新型陌生人”关系,虽然人们在消费和流动过程中,相互是陌生的,几乎没有任何交往关系,但他们之间由于商品的关联,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消费者身份认同”,这种认同在日常生活空间中很难辨别,但在特定的情形下,会因为某些因素的激发而表现出来,甚至形成某种地下的亚文化圈层。

 

在上述两种身份之外,伴随当代身份消解运动的兴起,在大都市日益碎片化的时空氛围中,还出现了一种新的介于陌生人和熟人之间的“陌生熟人”身份,是指在某个特定的时空,因为特定的“机缘”凝聚在一起的人群,成为一个暂时的社会共同体,这种“新的社会共同体”内部有一种“积极的交往”行为存在(如讨论、自由发表意见、临时性协同工作等),因而超越了现有所有身份的边界,他们脱离掉原有的生产关系和消费关系,在短暂的相聚时空中,他们之间既非生产者身份又非消费者身份,既非陌生人身份也非熟人身份。


这种暂时性的“社会再凝聚现象”,有点类似于物理学中的玻色-爱因斯坦凝聚(BEC),在特定的条件下(超低温),原来不同状态的原子会突然凝聚到同一状态(一般是基态),就像让无数原子齐声歌唱,这时候,所有的原子就象一个原子一样,具有完全相同的物理性质。但这种再凝聚绝非“乌合之众”,而是在一种组织机制之上的自组织行为,因而也是一种有序和无序相互交织的特殊状态。

 

基于“陌生熟人”基础上的新社会共同体,创造了一种新型城市社会结构,有可能成为未来大都市社会体系中的基础构型之一。以半层书店为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构建这种新型社会关系:


一是创造非在场性的事件机缘,通过组织“半层读书会”,形成一个以半层为中心的自发的读者群,他们之间既可以与半层书店主人之间进行互动,也可以相互交流,成为“读友”,这种积极的“有组织的自发关系”,同普通意义的消费者群体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二是创造在场性的事件机缘,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主题活动,如半层阅城、半层迷影、半层淘书、半层艺境等,用开放讲座、互动沙龙、作者签售、现场演奏、微型展览等多种形式,创造消费者的直接见面机会,并且在这种在场性的活动中,组织者(一般是半层书店主人)积极牵线,像媒人一样将原来互不相识或互不交往的人群联系在一起,成为“听友”;


三是创造以创意文化消费品相连接的共同工作机缘,半层除了售书之外,还销售一些有特色的设计用品,如文具、茶具、明信片、笔记本等,书店采用“半层工作坊”形式,将设计师、建筑师、艺术家、手工艺人等组织起来(未来甚至可以由普通消费者直接报名参与),就某一产品进行现场工坊式的创作和制作,这一过程也促发了一种新型“工友”关系。

 

超空间社区的场所联接

 

伴随大都市的高度流动性和时空压缩状态,出现了“超空间”现象,即一种不依赖于地理关系的抽象的社区空间,可称为网络社区或微群社区。这些社区成员的紧密关系已经完全不是建立在传统意义的“地域”之上。正如社会学家威廉·弗拉纳根(William Flanagan)指出的:


“在过去20年里,研究者们已经承认了这一种观点,即社区并不是指某一地点,而是一套社会关系,这种超空间的现象不能与邻近地区的意思等同起来”【2】


而迈克尔·迪尔(Michael Dear)则更认为:


“电话和调制调解器使街道变得无足轻重起来,曾经一度固定的社会等级也开始不受空间的限制了”【3】

 

随之而来,一种观点认为,这种新的超空间社区的出现,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城市实体空间中的社区割裂甚至消亡现象,削弱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了各种各样的家庭化和与世隔绝状态的出现,以“宅”为核心的城市隐逸主义的盛行,也许将会彻底破坏公共空间的物质基础,将街道、广场、商店、剧院等变成一个又一个“无人之区”;


而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网络社会的崛起并非以实体社会的衰弱为前提,而是会形成一种新的相互“增益”关系,即实体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将会以一种新的“激活”方式,潜入到网络社会中,现实社会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身份关系,会在网络中发生裂变,催生出无限多的新的身份类型和品种,它们反过来也会投射到现实社会中,从而加强了现实社会结构的丰富性和多元化程度,这种“超空间”向“实空间”的转化和拼接,也许是未来城市新的社会共同体形成的关键性机制。

 

而书店,作为一个具有空间消费特质的复合体验地点,特别具有某种象征意味,如渡口、车站、廊桥、方所、驿亭、码头、洞穴、角落、边界等等这些暗含了多维空间链接含义的词语,也经常被用在独立书店的命名上,正说明了这种内在的一致性张力。就像哈利波特要前往霍格沃兹学校,必须在国王十字(King's Cross and Pancrass)火车站的9又3/4站台乘车一样,半层书店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奇妙象征性的站台。书店在“半层”之中,忽隐忽现,它联接了真实世界和魔法王国,联接了日常生活和图书仙域,联接了实体空间和虚拟网络,成为超空间和实空间之间的“虫洞”。


人们来到这里,也许就完成了一次奇妙的时空之旅,他与他的网下会面,发生在书店是再恰当不过的了,这也许正是诸多“网友”们非常喜爱半层的最佳理由吧。而半层书店的空间设计,也恰如其分地呼应了这一点。采用了钢、木和素混凝土这三种基本素材,形成相互穿插和交融的流动性文本,并不强制性地预设空间的主题和行为动线,因而可以为每一个人提供不同的空间阅读结果。并且,利用不同尺度的细节变换与收放自如的光线营造,塑造出了一个微小温馨、具有包裹感和家宅意向的“联接场所”。





当分享成为一种新权利

 

不管是作为一个社会再凝聚现象的发生地,还是作为超空间社区的联接场所,类似书店这样的既具有消费特性又具有公共特性的城市地点,将以其模糊的双重角色,开始成为未来大都市日常生活成分中的关键性元素。而隐藏在这种新型角色之下的空间权力,也需要我们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进行阐释。

 

首先,从产权角度进行解析,可以发现传统意义上的私有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划分已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一方面,私有空间(产权私有)开始越来越多地为公共或半公共功能服务,如餐厅、咖啡厅、购物中心、写字楼等具有私有产权的空间,实际上已经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公共性功能,比如集会、交往、休闲等;而另一方面,传统的公共空间(产权公有)如广场、博物馆、公园、展览馆、剧院、少年宫等却在不断经历着私有化或私营化过程,某些原本全开放的公共空间,通过消费区隔、行为管理等方式,几乎都已经被限制在特定的或同类的人群范围去使用它们。


在这种被约束的公共空间中,来客被无声无息地过滤了,不受欢迎的人群会被排除出去。这些具有“假公共空间”特质的美术馆、摩天大楼、购物中心、酒店中庭等,担负起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所称的“一种市中心的代用品”的全部功能:


“这种要求自主权的野心越大,它们就越能破坏市区,造成环境肮脏、秩序凌乱、人口密集和种族复杂”【4】

 

其次,从使用权角度进行分析,一种新的观点认为,目前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打破私有和公有之间的藩篱。判定城市空间状态合理性的最佳法则,应当是看城市空间能否转化为城市集体遗产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能够被所有人共享的“集体空间”。按照马拉勒斯(Manuel de Sola-Marales)的观点,集体空间(作为一种广义的公共财产)从严格意义上讲既大于公共空间又小于公共空间,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空间越来越显得既不公共化又不私人化,实际上同时兼有二者的特色,公共和私人的范畴已经消失,不再够用【5】


集体空间的概念反映了一个新的趋势,即城市空间的“公共资本累积”属性将逐渐超越于“私人资本累积”属性,而这种公共资本更多地反映在城市居民能否最大化地“集体使用”城市遗产,而非占有遗产,“共用”比“公有”也许更加能够体现城市未来公共性的本质。这种共用价值观的发展,可能与互联网所崇尚的分享(share)价值观以及平台思维密切相关,也与当代可持续发展理念所强调的资源共享、物尽其用的观念高度吻合。

 

分享的核心意义在于放弃独占、拥有和排他这一形态,从居住分享到汽车分享,从用品分享到作品分享,从设施分享到资源分享,无不预示了一个全新的“流量时代”即将来临。这种基于使用之上的流量式权力结构,将逐步替代或平行于传统的基于占有之上的产权式权力结构。至少存在三种分享模式:一是全免费的分享,如免费数据分享、免费阅读分享、免费空间分享等;二是搭便车式的分享,即部分人分享了另一些人的收费,如蹭网行为,就是一种典型的搭便车分享;三是收费的分享,主要是以租金或流量计费的方式,来进行分享,如居住分享、汽车分享、网络使用分享等。

 

对于城市空间而言,分享(或共享)既是固有的(如传统意义的公共空间,实际上也是一种空间分享形态),也是未来的。以半层书店为例,分析其中的分享形态,大致可以分为:


(1)非独占式分享,即将超出自己使用边界的“额外富余”的资源、设施、功能等,进行最大化的外化利用,如在书店中设置的两个公共区域(一楼和二楼的咖啡区),经常提供作为多种形式的公共或半公共使用(讲座、发布会、演奏会等)




(2)非拥有式分享,即将自己的主导功能或主要空间,以一种整体流量计费(计时收费)的方式,提供给其他人“全额使用”,如作为临时摄影场景、公司年会、临时展览等;




(3)非排他式分享,即书店的空间和功能不预设特定使用对象,并且采用一种积极的姿态主动吸纳多阶层、多身份的人群来使用,来消解排他性。




将书店从一个消费区隔之所转化为一个消费和谐之所,从一个精致小众的绅士化地点转化为一个朴实包容的邻里中心,主要通过招募大学生书店志愿者、“半层里弄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书店附近的兰葳里居民,来书店开展新书导读等活动)等方式来实现。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分享,半层书店找到了自己的新的定位和目标,逐渐化解掉隐藏空间消费背后的空间权力,并建构起一种新的空间权利,而把空间“还给”市民,还给城市,这实际上是一个从空间消费转向空间生产的过程,这种生产不是生产出能够被消费的商品和空间,而是生产出一种新的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眼中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6】

 

结语

 

半层书店的探索和实践,才刚刚开始,但却已经在城市中发出了自己的火花。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寻找凝聚城市社会新共同体的道路,把书店转变成为一个真正具有城市社会学意义的新空间。正如半层书店的格言:“我们的理想,是构建一处以日常生活美学和城市地域文化为主题的心灵栖息空间。在大都市的茫茫黑夜中,小小的半层书店,将努力成为一个刺破霾雾的闪亮灯塔。”

 

参考书目

1、劳伦斯·M·弗里德曼(Lawrence M.Friedman),《Law In America:A Short History》,Modern Library Paperback Edition,NewYork,2004

2、根特城市研究小组(荷兰),当代大都市的空间、社区和本质,敬东译,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3、迈克尔·迪尔(Michael Dear),Managinging Cities:The New Urban Context(London: Wiley),1995

4、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Delirious New York: A Retroactive Manifesto for Manhattan, Newedition, Rotterdam: 010 Publishers,1978

5、根特城市研究小组(荷兰),当代大都市的空间、社区和本质,敬东译,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6、韩晶,城市消费空间,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