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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资金银行托管,搞不好又是一个坑

 昵称29987688 2016-06-11

来源:虎嗅网

作者:从光头开始


前两天从新闻上看到民生银行P2P资金自托管系统搁浅消息,意料之中,银行想撇开合作伙伴独吞这块蛋糕,注定要走的磕磕碰碰。笔者此前曾分析过P2P用户资金由银行全托管、支付公司托管、银行联合支付公司四方存管这三种模式的可行性。可惜当时的行业舆论一边倒的要打倒支付公司,让银行进行全托管,我的观点赞同的人并不多。两年过去了,银行在P2P资金托管方案上并没有实质性进展,五大行真正实施托管系统的一家都没有,顶多开个发布会,媒体上放点风,反倒是城市商业银行上线的比较多。


今天想结合下别人观点和我这些年从业经验,给大家分析一下为何银行独自走这条路会磕磕碰碰。


先交代下P2P网贷涉及的四个概念:资金池模式、资金托管模式、三方托管、四方存管


网贷行业根据P2P平台用户资金流动方式分为两种模式:


一种是资金池模式,这种模式下投资人利用第三方支付通道或者线下汇款等方式,先把投资资金打款给平台或平台法人的银行账户,然后平台再从这个账户内把资金打款给借款人。这种模式下平台或法人的银行账户像池子一样汇集了所有投资人的资金,所以这个汇集资金的账户叫资金池账户,这种模式也叫资金池模式。这种模式在监管层发布的P2P行业指导意见稿中是明确禁止的,但意见稿并没正式实施,所以对平台来说并没有法律约束。


第二种是托管模式,这种模式下投资人、借款人都将资金托管在平台以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或者银行(支付公司托管可类比淘宝上的买卖双方将资金托管在支付宝的电子钱包内;银行托管可类比二手房买卖双方在过户前将资金托管在房产中介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托管模式又细分了三方托管和四方存管:


三方托管中的三方是指用户、平台和支付公司,平台上的投资人、借款人都在同一家支付公司开通两个独立的电子钱包,然后往这个电子钱包内充值,投资人投标过程等同于淘宝买家购物付款,将投资人电子钱包内资金直接转账给借款人的电子钱包,这样点对点的转账避免了P2P平台形成资金池接触用户资金。三方托管做的比较好的应该是双乾支付的乾多多、汇付天下的钱管家还有汇潮支付的一麻袋这三家支付公司。


三方托管模式一直运行了两年多,直到去年底国家在P2P网贷征求意见稿里规定了用户资金只能由银行存管,这时候才有人提出了四方存管的概念。具体方案是在原有三方托管基础上拉银行入伙,支付公司为投资人提供电子钱包,但资金存放在平台在银行的企业账户上,而这个账户内资金只有用户才能操作,支付公司和平台都无权划拨资金(三方托管下投资人资金存放在受人民银行监管的支付公司客户备付金账户内),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用户、平台、支付公司、银行这四方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资金存管方案。这套方案既解决了监管层要求银行存管的政策限制,又能保住支付公司既有的市场份额,两全其美,所以几乎每家支付公司都有联合银行开发各自的四方托管方案。



两年前介入P2P网贷资金托管的银行目前什么状态?


早在2014年P2P网贷进行如火如荼的时候,已经有两家嗅觉敏锐的银行尝试介入客户资金托管业务了,其中一家是平安银行,还有一家是民生银行.。银行对P2P资金托管兴趣非常大,主要原因还是看重平台的沉淀资金。后面也断断续续从网络上听到过平安银行的托管系统开发、测试和上线的消息,但到今天也没看到有平台使用他们的托管系统,估计平安内部这个项目不了了之了。


第二家是民生银行,因为双乾客户备付金放在民生银行,所以跟民生银行比较熟。民生银行看到支付公司的P2P蛋糕做的很大,于是有了想切入这块市场的想法。民生银行的决心大,执行力也比较高,用了大半年时间做了一套独立的P2P资金托管系统,联合几个知名的P2P平台开了几次发布会,最终还是虎头蛇尾,没能大范围在行业内开展起来。


后来得知民生银行的独立P2P托管系统主要由总行负责技术开发和市场推广,由于刚接触P2P这个行业,总行在运营经验、市场开发、产品研发、客服维护、人员配置多个方面都遇到了不少问题,所以进展一直不顺。于是我们就联合下面分行做了一个四方存管的方案提交到了总行,总行也比较赞同这套方案,打算双管齐下,总行负责民生银行的自托管系统,下面分行跟双乾合作开展四方托管方案。


双方推动下双乾和民生银行花了半年时间终于上线了四方托管方案,期间也开了产品发布会,邀请过几家平台进行过内测,但支付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四方存管后沉淀资金就不属于支付公司了,这样一来双乾要损失一笔不小的利息收入,再者沉淀资金没了,双乾在与银行协商支付通道手续费成本时话语权会减弱很多。


基于这两点四方存管上线后双乾对外一直不太愿意推荐这个方案,想在监管细则落地后再实施,把利息损失降到最低,这种策略也被汇潮支付等其他支付公司采用了。2015年下半年,汇潮支付也联合银行推出了自己的四方存管方案,对自己P2P商户也都一再推迟上线时间,个中原因应该也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吧。


城市商业银行的介入


支付公司在联合银行开发四方托管方案时,出于对大银行的担忧,比如报批手续繁琐、对风控过于担心、对舆论比较敏感、总行没有明确政策等等,会将首选合作对象放在一些话语权较弱的城市商业银行身上。


我们跟民生银行谈四方存管方案前就接触过山东德州银行,前后双方投入了近30人的项目团队,最后几番沟通,还是在技术和政策上遇到了很多无法调和的问题,最后无疾而终。双乾与德州银行合作消息传开后,很多城商行也都看到了这个机会,前后不下于10家城商行要求联合我们开发四方存管。其他支付公司情况跟双乾也差不多,城商行的橄榄枝纷纷递给了各家支付公司。


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托管概念炒作


城商行对支付公司寻求四方存管的同时,也学习了民生银行的策略将橄榄枝抛向了支付公司的商户:P2P网贷平台。不过大多数城商行没有民生银行那样的技术开发能力,无法独立开发一套银行自托管系统,只能变通一下,使用银行自身的直销银行,在直销银行系统上对接P2P平台系统。


但大多数城商行的直销银行系统也都是外包出去的,短期内难以联合P2P平台进行联调测试,而很多P2P平台又急于打着银行存管名号吸引投资人,所以就有大部分平台跟城商行草草签订了一个存管协议就开始对外宣传银行存管了,实际上根本没上线银行存管系统(最近爆雷的e速贷就是这样的例子,出事后粤商银行第一时间撇清了关系)。更有甚者,平台连协议都没签,只是双方人员坐在一起开个会议,确立合作意向,平台就敢对投资人宣传平台资金银行存管了。


此种P2P平台借用银行存管噱头进行炒作营销的案例,比比皆是。也有少部分投资人曾质疑过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行为,但平台客服大多扯东说西的搪塞过去,搪塞不过去的就说银行存管正在系统对接,大多数投资人在平台没风险的情况下很少较真,于是这种噱头营销在很多P2P平台身上屡试不爽,另外营销造假只是P2P网贷行业众多造假行为中的一种。


银行存管的表象下是参与各方的利益角逐问题,都有自己的算盘,目前看来只有投资人一厢情愿的看好银行托管。


投资人积极


银行托管投资人更多的是看重银行的公信力,虽说部分商业银行的公信力可能还不如支付公司。但普通投资人眼里城市商业银行就等同于中农工建招这些国有大银行,都是国有的、都是不会倒闭、倒闭也有国家兜底的。银行托管就相当于给平台信用做了背书,所以投资人就有了心里安慰,投资人从风险上分析是欢迎银行存管的。


再从成本上分析,银行存管因为多了一方,平台在成本支出上又要多花一笔,这笔成本要么摊在借款人头上、要么摊在投资人头上,要么平台自己吞掉,从目前P2P行业的竞争激烈度来看,这部分成本只能平台自己吞掉,所以投资人的成本和收益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所以成本上来看投资人也是欢迎银行存管的。


国有大银行不积极,城市商业银行能力不足


2016年初,多家有媒体影响力的P2P平台接连陷入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的漩涡中后,整个P2P行业名声跌到了低谷,出于名誉风险的考虑,大银行纷纷暂停或延迟了银行P2P自托管系统的开发和推广,这就是最近民生银行宣布与已合作平台将逐步解除合作关系的根本原因。


去年跟一家国有大行主管风控的领导私下沟通过,对这种名誉风险银行私下还有另一种解释:不是大银行不想做,而是不想第一批做,大家都明白即使银行托管投资人资金仍然会有平台出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哪家银行做出头鸟,作为银行托管下第一批投资人风险教育的舆论牺牲品。第二三批跟进的银行,才是真正吃肉喝汤的,大行有意识的将第一棒交让给城商行这类银行,让他们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教育。我听完有种阴谋论的感觉,但想想也蛮有道理的。


不过大银行的退出,的确给城商行提供了抢占市场的契机,城商行首要任务是拉存款,对名誉风险考虑相对较少,所以P2P平台和城商行手牵手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于是在2016年上半年,基于城商行资金托管概念的营销迎来了一个高潮,目前P2P平台进行资金托管的合作银行99%都是城市商业银行。


撇开噱头营销不谈,回到城商行的直销银行系统上。接触过多家直销银行系统,从系统架构和当初的设计用途来看,直销银行根本不适合进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改造。直销银行当初设计原则是类似于银行的掌上营业厅,可以理解成是银行APP,大多用于本行卡的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购买本行理财产品等只需进行内部交互简单的业务,不需要与外部系统进行多频次、复杂的数据交互,所以没有考虑到功能拓展和预留外部接口。


而直销银行进行托管化改造,多业务类型的外部接口数据交互是基本需求。由于架构不支持所以在直销银行系统在做接口功能改动,对直销银行系统的整体架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影响是巨大的(已上线城商行托管的P2P平台大多存在架构性隐患),如果是开发一套独立的托管系统,那么在人力、物力投入上也是一项挑战。


平台不积极


媒体和平台时不时发布一些银行存管的消息,但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平台都是资金池模式,好点的用三方托管模式。监管细则没落地前,资金池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违法,所以部分资金池平台心存侥幸,想等监管落地,再将运营模式切换到银行存管。因为提前一天上线银行存管对平台来说不仅损失了沉淀资金的利息或投资收益,还给平台操作客户资金带来难度;再者,平台一旦接入银行存管,平台的运营状况都会暴露在银行面前,对平台运营有一定的压力。


除此之外还有对技术标准的顾虑,P2P意见稿并未制定银行存管的模式、技术的标准(比如,没规定借款人付给平台的借款费用是从到手后资金里扣除还是到手前扣除),导致各家支付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解,每家支付公司的接口规范、业务模式都很不一样。平台和系统开发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接现有的四方托管方案,万一监管细则落地后,现有方案不符合监管细则,一切又要推倒重来,平台就要再次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种对行业规则不确定的忧虑也会影响P2P平台接入银行存管的速度。


还有一类平台对银行存管不是不积极而是排斥,这类平台比较危险,属于自融或者旁氏骗局。这类平台为了躲避监管一直在寻求正规化运营,如果监管落地前,正规化运营无望,这部分平台往往会选择清算和跑路,还有一部分根本没打算在监管后继续经营,只想在监控空白期能捞多少算多少。所以真正的淘汰期还没有完全到来,政策落地前后,清盘、跑路的P2P平台才会迎来最高峰。

支付公司不积极,但是必须面对现实。


从第三方支付公司角度分析,支付公司很不愿意联合银行搞四方存管,因为之前的三方托管模式下所有客户资金全部沉淀在支付公司自己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内,产生的利息全部归支付公司所有,另外支付公司还可以利用沉淀资金规模跟银行协商压低支付通道的成本。一旦进行四方存管后,这两点好处不复存在,唯一的好处就是符合监管的政策要求了,所以支付公司百般不愿意但也只能接受。


监管细则落地前的几点建议


监管层要想将监管落到实处,让P2P行业的模式从资金池模式平稳过度到资金存管模式需要提前做到以下四点 :


第一,提前做好银行存管模式的模式、技术标准制定,标准制定让平台能在模式创新上少走弯路,在软件开发上节省成本。


第二,对存管银行的技术维护、风险控制等方面做资质审核,减少银行的风险对P2P平台的传导。


第三,做好存管银行、支付公司、P2P平台的风险隔离和应急预案,不能让这三者间的风险相互串联。


第四,做好银行存管的退出机制,由于P2P平台的运营不善等客观原因会造成平台倒闭或清盘,这时银行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退出机制来指导用户、平台、支付公司、银行来处理账户资金,代收项目,账户销户,信息沟通等多种问题。


这只有这些工作提前做好后,细则落地后整个行业才能实现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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