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劳动纪律管理,通过对出勤情况的考查,为员工的工资发放、奖惩及福利等事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直销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天9点—16点,节日休息(或另行通知);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守则》处罚。员工出现旷工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生产综合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考勤簿,员工每天上班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代签、超前签、补签,生产综合部随时抽查,发现一次,绩效考核扣5分。 三、考勤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司设定的工时制度于每日上班后30分钟内完成;同时将考勤结果传递给分公司考勤管理人员,考勤管理人员对直销店考勤情况审核/汇总。 四、员工日常考勤设在销售点,月底将考勤表上交公司,汇总、存档备查。 五、调休。直销处每周六、日正常上班,在保证每天2人上班的基础上可进行调休。 六、休假审批流程 (一)病假。出具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书、医疗证、处方复印件和合法的医疗费收据。病假急诊在24小时内通报部门经理,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事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内)→主管副总审批(7天以内)→人力资源部审批(15天以内)→公司执行总经理(1个月以内);连续事假最长时间1个月,年累计最长时间2个月,超出时间不予批准,未经批准而延期休假视为旷工。 (三)带薪年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部门安排→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内)→主管副总审批(7天以内)→执行总经理(7天以上)→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丧假:正常丧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确认,即可休假。丧假在24小时内通报部门经理。 七、对待考勤管理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公司要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