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宿尼寺戒第十二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独宿尼寺,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释】 〔独宿尼寺〕: 「尼寺」是指唯有女众常住之寺庵。优婆塞不得前往独宿。「独宿」是指单独一人于尼寺住宿。 优婆塞因护持道场,如造殿、起塔、请像、放生、造经、供养等等因缘,常与比丘尼交往。若独宿尼寺,为他人所见,易惹讥讽、嘲笑、毁谤而造口业。设若因常交往而生感情,独宿尼寺易起淫心,或犯淫戒,故优婆塞不得独宿尼寺。反之,优婆夷以上述同样因由,亦不得独宿比丘寺院。 【旨意】 优婆塞独宿尼寺,易招他人物议而造口业,且易犯淫戒,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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