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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要义 二、四十三轻 22、懈慢不求禅法戒

 ldjsld111 2016-06-13
第五部分是关于是障碍禅定修行的内容,戒律共有三条。

  22、懈慢不求禅法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憍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
  作为菩萨,当然要修习禅定,如果恃才傲物,自以为是,不愿亲近善知识,也不愿在修行上有进一步提高,也属于有染违犯,因为骄慢是烦恼心所,而且是根本烦恼。
  如果因懒惰懈怠而不去请法的话,就是非染违犯。懒惰懈怠虽也是烦恼心所,但属于随烦恼,较之于根本烦恼而言,性质和程度都有所不同。“瑜伽菩萨戒”属于唯识的思想体系,非常重视对心理的分析,台湾惠明法师就写过一篇《瑜伽菩萨戒的心理学》。通过以上的学习,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所有的染违犯或非染违犯都是以心念来判摄的,而对心念的把握正是菩萨戒的重点,这在“瑜伽菩萨戒”中表现得尤为充分。
  还有一些情况属于无违犯:或者因为生病而无力前去受教;或者知道这个老师的指导方法不正确;或者自己已经有了智慧,懂得怎么修习禅定;或者已经得到过这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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