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更新的《真题回顾》中,很多考友留言不太明白疏散楼梯的最小总净宽度是如何计算的。真题如下:
某商业建筑,地上4层、地下2层、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为20.6m。地上各层为百货、小商品和餐饮,地下一层为超市,地下二层为汽车库,地下一层设计疏散人数为1500人,地上一至三层每层设计疏散人数为2000人,四层设计人数为1800人,地上一至三层疏散楼梯的最小总净宽度应是( )m。 A.13 B.15 C.20 D.18
当大家遇到该类型的题时,应当首先确定两个要素:建筑层数和耐火等级。 本题建筑层数为4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根据《建规》表5.5.21(该表必须熟记!),可以得知建筑层数为四层时,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为1.00m。 考友们最常犯的错误是将“建筑层数”理解成“楼层位置”。 原2006版《建规》中百人最小疏散净宽度是按“楼层位置”确定系数,在2014版《建规》中将“楼层位置”修订为“建筑层数”。即:当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为3层时,1-3层每百人最小疏散净宽度都按0.75计算;4层时,1-4层都应按1.0计算。 真题中,建筑层数为4层,耐火等级为一级,所以1-4层的每百人最小疏散净宽度为1.0,1-3层每层疏散人数为2000人,2000*(1.0/100)=2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规定: 5.5.21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表5.5.21-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2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计算。 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 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定值的30%确定。 表5.5.21-2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 楼层位置 | 地下第二层 | 地下第一层 | 地上第一、二层 | 地上第三层 | 地上第四层 及以上各层 | 人员密度 | 0.56 | 0.60 | 0.43~0.60 | 0.39~0.54 | 0.3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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