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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人员被甩出车外又被车撞伤,三责赔?车上人员赔?

 如日明月qoecoz 2016-06-14



2011年6月,郑宝乘坐一辆浙EB1662的大型汽车,途中车辆失控将其甩出车外,随后又被该车碾压致重伤,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杨某负全责,郑宝无责。该车购买了50万保额的三责险和不计免赔,每座5万元的车上人员险。

郑宝共住院63天,医疗费64990.91元、交通费1677元、伤残(左上肢截肢五级伤残、脾切除八级伤残、肝修补十级伤残、面部疤痕十级伤残)、假肢、误工费、费用等共计314716.64元。

保险公司认为郑宝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乘坐被保险车辆,认为郑宝应按照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郑宝起诉至法院。


分析


1.首先要搞清楚“第三者”与“车上人员”的区别


第三者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


所以判断是不是受害人属于“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要看发生事故时的那一特定的时间点,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


2.“被甩出”与“主动跳下车”对划分有影响吗


法院判决,不论郑宝在事故发生时是“甩出”,还是主动从该车上离开,都不能改变交通事故发生时郑宝已经不在被保险车辆上的事实,都不能影响第三者身份。

因此本次事故,保险公司需要给受害者郑宝全额赔偿。看完之后,大家都清楚什么是“第三者”什么是“车上人员”了吧!要想了解更多车险相关知识,就关注我们吧!“车险知识大全”,您身边的车险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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