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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院内私搭屋也属违建要拆除?

 丰少少爷 2016-06-14

时报讯(记者田敏)“虽然院子是买房时赠的,但也不能私搭乱建吧?”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报料称,小区很多一楼的住户在院子内搭违建,阳光房、乘凉亭、出租房应有尽有,完全不顾其他住户的居住环境和需求。随后记者对此事进行了了解。王先生是贻成豪庭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最近他发现小区很多一楼的住户开始私自搭违建,“有的私搭小亭,有的私建改造成临时房做生意,有的对外出租……”王先生说,原本干净整洁的小区道路已经全然不见,变成了各式各样的违建物。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孟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内确实存在院子内搭违建的情况,但即便院子是私人所有,搭建小屋或阳光房甚至将其对外出租都是不允许的,因为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权益。物业也曾多次对业主进行劝诫,但一直没起作用。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了新北街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联合小区物业对居民反映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他们已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对逾期未拆除的,大队将上报街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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