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发文件,安排201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文件中明确提出,自2016年起,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业务将进一步延伸扩大至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 也就是说—— 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 都可以在西安市各区县人社部门 办理报到手续 市人社局总体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 市人才服务中心: 各区县人社局: 各开发区人社部门: 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1)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上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2)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 (3)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户籍材料复印件;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1)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2)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 (3)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及户籍材料复印件; 第二步: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籍材料(居民户口薄/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级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1)登陆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上办理报到备案手续; (2)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 (3)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户籍材料复印件; 进入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回生源地毕业生,改派期限为3年;普通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2年。 (1)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重新签订到市本级、区县、开发区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的,持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资料,到档案托管地人才中心领取原《报到证》后,到西安市人才中心办理市内改派手续。 (2)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原接收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说明改派原因。 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毕业生解约函。 毕业生持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各级人才中心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3)西安市已接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持新单位接收函,向各区县人才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要办理西安户籍的,按照《西安市迁入市区户籍准入暂行规定》,须持相关资料在迁入区县公安部门办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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