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凡逾期不办理者,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二、毕业生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研究生为红色,本科生为蓝色)由各培养单位发给毕业生本人,白联(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归入本人档案。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表由就业中心负责装入本人档案。
四、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也需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9月份之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参加再就业培训,申请失业保证金。
五、毕业后短期内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可暂缓办理报到、组织关系迁转及落户手续,但应妥善保管各种材料。
六、到北京、上海、深圳等人口机械增长控制的城市就业毕业生,需凭市人社局(市教委)批准接收函报到。
七、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等证件,一旦丢失,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八、毕业生到单位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户口,将报到证交工作单位留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