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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清算市场大变局?银联“呵呵”笑了

 方珺逸 2016-06-15




作者 | 薛洪言

来源 | 苏宁金融研究院


人民银行6月7日正式发布了《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是对国务院于2015年4月出台的《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的细则解释。市场盼了很多年,银联在银行卡清算市场的“一家独霸”格局终究要被打破了。


《办法》出台后,市场上很快有人嚷嚷“清算市场要大变天了”,这样的话我们听了太多,真的要多一点理性。当初虚拟运营商来了,很多人说三大电信巨头要遭殃了;民营银行开闸后,很多人又说传统银行业要完蛋了。结果如何呢?对此事件的解读,苏宁金融研究院认为可以从以下5个问题中找到答案。

 

问题1:什么是银行卡清算业务?


进行理性的分析,首先自然是搞清楚概念,概念不清,扯什么都是错的。


关于银行卡清算业务,《决定》中明确提出:


“银行卡清算业务,是指通过制定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运营银行卡清算业务系统,授权发行和受理本银行卡清算机构品牌的银行卡,并为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其品牌银行卡的机构间交易处理服务,协助完成资金结算的活动。”


说点直白的话,清算机构先营销一批银行发行带有自身品牌的银行卡(如银联卡、VISA卡、万事达卡等),并为这些银行会员提供转账交易和资金结算服务。


问题2:为何要开放银行卡清算业务?


当前,国内仅有银联一家清算机构,垄断会带来低效率、高成本,也不利于风险的分散。还有一点,就是遵循WTO的市场开放承诺。


今年4月份,央行曾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就信用卡利率、违约金、期限、预借现金业务等方面做了优化和调整,据说费率调降的背后经过了很多的博弈。以后卡清算机构多了,这种看不见的博弈可以少一些了,市场博弈自然会把费率降下来。


至于安全性,不妨翻个黑账。2006年4月20日10时56分至17时30分,中国银联系统突发故障,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纷纷出现无法跨行取款、POS机无法消费等情况,导致全球至少34万家商户以及6万台ATM机受到影响,跨行业务、刷卡消费中断6小时左右。


至于市场的开放性。2010年,曾爆发过银联和VISA之争,VISA认为中国银行卡清算渠道并不开放,美国政府将这一争端诉诸了WTO。按照WTO的裁定,中国应该在2015年8月29日前开放人民币转接清算市场,即开放其他卡组织进入中国市场。去年4月《决定》和近日《办法》的出台某种意义上可算作是对WTO裁定的一种回应。

 

问题3:三方争霸,谁能拔得头筹?

 

关于发起人资格,《决定》明确指出:


“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等业务5年以上,连续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因此,第一批机构应该在第三方支付、银行和国外卡组织三类主体中产生,三方争霸,谁能拔得头筹?


基于经验判断第一批清算机构大概率应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国内银行,预计可能第三方支付和大型银行各产生几家,境外支付机构可能会在第二批甚至第三批进入。


从时间上看,《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了几个时间节点,人民银行自受理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筹备期1年,开业获批后6个月内正式开业。因此,最早2017年四季度左右有望出现第一家新设的清算机构。

 

问题4:为何要提出专营性要求?


专营性要求是为了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局面出现,可以确保清算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样的市场才是健康的。业务交叉必然会在清算费率上带来不公平竞争,容易成为引发行业性抵制现象,其清算业务必然难以开展。


按照专营性要求,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发起设立新的清算机构,即以持股的形式发起清算机构,不会出现第三方支付机构自身又是清算机构的局面。

 

问题5:行业究竟会不会变天?

 

中短期来看,这个政策对行业的影响不会太大,也很难产生所谓的大变天。


清算机构放开后,新进入者主要是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发起者金融机构会着力支持自己发起设立的清算机构,新设立的清算机构在接入的银行会员数量上有限,同时,新设立的清算机构可能在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公平性竞争等方面面临严格的监管,和银联的差距非短期内可以弥补。


其实,国内垄断领域的放开早有先例,运营商领域有虚拟运营商的开放,银行领域有民营银行的开放,中短期内都没有给行业带来大的影响。




编辑: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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