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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高考志愿时间安排

 ycyzpdc 2016-06-15


1.平行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第一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资格线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17:00。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如果同时获得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具体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17:00进行。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志愿填报。

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下同)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表,请详见考生准考证背面。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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