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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瓠哀辞》并序

 gutuchanyu 2016-06-16
【题解】  

从本哀辞的小序看,金瓠是曹植的长女,年寿极短,只活了一百九十天。金瓠死后,曹植心中无限悲痛,于是写了这篇哀辞来悼念心爱的女儿。  
根据《行女哀辞》中,“三年之中,二子频丧”一句,得知金瓠比行女早亡三年。而行女约死于建安二十二年四月(详见《行女哀辞》题解),由此上推三年,可得出金瓠夭亡的时间大约是建安二十年。  

【原文】   

序:金瓠,余之首女。虽未能言,固已授色知心⑴矣。生十九旬⑵而夭折,乃作此辞。辞曰:  

在襁褓⑶而抚育,尚孩笑⑷而未言。不终年⑸而夭绝,何见罚⑹于皇天?  
信吾罪之所招,悲弱子之无愆⑺。去父母之怀抱,灭微骸⑻于粪土。  
天长地久,人生几时?先后无觉,从尔有期⑼。  

【注释】  

⑴授色知心:察人脸色,识人情绪。  

⑵旬:十天为一旬,十九旬即一百九十天,六个多月。  

⑶襁褓:包裹婴孩的被子和带子。  

⑷孩笑:指小儿笑。  

⑸终年:一整年。  

⑹见罚:被罚,受罚。  

⑺愆:罪过。  

⑻骸:尸骨。  

⑼先后二句:这两句是说,人对死亡时间的先后虽然不能知晓,但死亡是有定期的。觉:知。从尔:随你而去,意指死亡。  


【译文】  

金瓠,是我的长女,她虽然还不会说话,但已能察觉大人的脸色,识别他们的情绪。她出生才一百九十天就夭折了,我心痛难当,于是写下了这篇哀辞。辞文如下:  

我可爱的孩子在襁褓中被细心抚育,她只会嬉笑耍闹,还不能言语。  
为什么她要受到上天残忍的责罚,她还不满一岁,却必须这样死去?  
一定是我的罪过所招致----有罪的是我,为什么给无辜的孩子报应?  
就这样永远的离开父母的怀抱,黄泉下她小小的身体,渐渐化成泥。  
无情的天地长久得没有极限,短暂人生又能蹉跎几个年头? 
死亡的先后人们无从知晓,心如死灰的我也快要随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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