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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之《河圖》《洛書》陰陽動靜說與“四四圖”﹝四階幻方﹞
2016-06-16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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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之《河圖》《洛書》陰陽動

靜說與?四四圖?﹝四階幻方﹞



上傳書齋:瀟湘館112

何世強

HoSaiKeung



提要:本文主要談及李光地之〈河圖〉〈洛書〉陰陽動靜說與﹡四四圖﹢

之形成法。﹡三三圖﹢乃﹡四四圖﹢之根,若懂﹡三三圖﹢之形成

法,即懂﹡四四圖﹢之形成法。﹡三三圖﹢乃〈洛書〉九數之圖,

唯﹡四四圖﹢與《易》之關係薄弱。

關鍵詞:〈河圖〉、〈洛書〉、李光地、三三圖、四四圖、陽動、陰靜、

陽靜、陰動。







第1節《啟蒙附論》之《河圖》陰陽動靜圖





清?李光地著《啟蒙附論》,其書附於《御纂周易折中》之後。《御纂周易

折中》乃康熙時由李光地統領編纂之《易》學名著,其中以朱熹之《周易本義》

及《易學啟蒙》為主,《御纂周易折中》卷二十一即為《啟蒙附論》。

編纂《御纂周易折中》時李光地為?總裁?,其官職為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

尚書。

李光地(公元1642年-1718年),字晉卿,號厚庵,又號榕村。祖籍福建

泉州安溪湖頭,閩南人。清聖祖康熙九年庚戌(1670年)登進士第五名,其後官

至直隸巡撫、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主要著作有《曆像要義》、《啟蒙附論》、

《四書解》、《性理精義》、《朱子全書》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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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周易折中康熙玄燁序曰:

《易》學之廣大悉備,秦漢而後無復得其精微矣。至有宋以來,周、邵、程、

張闡發其奧,唯朱子兼象數天理,違眾而定之,五百餘年無復同異。宋、元、

明至於我朝,因先儒已開之微旨,或有議論已見,漸至啟後人之疑。

朕自弱齡,留心經義,五十餘年未嘗少輟,但知諸書大全之駁雜,奈非專經

之純熟。深知大學士李光地素學有本,易理精詳,特命脩《周易折中》,上

律〈河〉、〈洛〉之本末,下及眾儒之考定,與通經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

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覽,片字一畫,斟酌無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傳

之天下後世,能以正學為事者,自有所見歟。

書序之日期為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乙未﹞春三月十八日。《御纂周易折

中》以朱熹之《周易本義》為主,《御纂周易折中》凡例曰:

今案《易》學當以朱子為主,故列《本義》於先,而經傳次第,則亦悉依《本

義》原本,庶學者由是以復見古經,不至習近而忘本也。

故清代《易》學以朱子之說為領風騷也。李光地《啟蒙附論》曰:

朱子之作《啟蒙》,蓋因以象數言《易》者,多穿穴而不根,支離而無據。…

今摭圖書卦畫蓍數之所包蘊,其錯綜變化之妙,足以發朱子未盡之意者凡數

端,各為圖表而繫之以說。

故李光地之作《啟蒙附論》目的為?發朱子未盡之意?,補《易學啟蒙》之

不足,其實其說多偏重數學,與《易》之聯繫較少,其《河圖》、《洛書》之陰

陽動靜說即為其一,其陰陽動靜說偏重數學上之幻方(magicsquare)。

《啟蒙附論》有〈河圖陽動陰靜圖〉,此圖分兩部分,下圖為其第一部分﹝圖

一﹞:

1,

2







8,9-----------------5,10-------------4,3







7,

6

-3-

注意上圖之數字排列。依李光地所云,此乃?《河圖》之初?。

《易》有?陰靜陽動?及?陽靜陰動?之說,此乃太極生兩儀之基礎。

朱熹對陰陽、動靜有頗詳盡之解說,但涉及太極與?理氣?,《朱子語類?

卷第一?理氣上?太極天地上》曰:

問理與氣。曰:﹡有是理便有是氣,但理是本,而今且從理上說氣。如云: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不成動已前便無靜。…﹢

﹟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見宋?周敦頤《太極圖說》,據宋?

朱震《漢上易傳卦圖?太極圖說》﹞曰: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極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

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

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

又《朱子語類?卷第一?理氣上?太極天地上》:

問:﹡太極解何以先動而後靜,先用而後體,先感而後寂?﹢曰:﹡在陰陽

言,則用在陽而體在陰,然動靜無端,陰陽無始,不可分先後。

太極靜極生動,動而生陽,在動而生陽之過程中,生陽之理便是?動?;又

在靜而生陰之過程中,生陰之理便是?靜?。引文之?用?為動,而?體?為靜,

而?用?為主而?體?為賓。感,動也;寂,靜也;太極靜極而感,感則動,動

則生陽;陽動極而寂,寂則靜,靜則生陰;陰靜極而感,感則動,動則生陽,循

環不息。端,事之始也;在陰陽而言,陰陽無始,若無始,則亦無終,方不可分

先後。若陰陽不分先後,則?用在陽而體在陰?之說亦可言?用在陰而體在

陽?,方不分軒輊。

《朱子語類?卷七十五》:

周子康節說太極,和陰陽滾說,易中便擡起說。周子言﹡太極動而生陽,靜

而生陰﹢。如言太極動是陽,動極而靜,靜便是陰;動時便是陽之太極,靜

時便是陰之太極,蓋太極即在陰陽裏。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則

先從實理處說。若論其生則俱生,太極依舊在陰陽裏。但言其次序,須有這

實理,方始有陰陽也。其理則一。雖然,自見在事物而觀之,則陰陽函太極;

推其本,則太極生陰陽。﹝學履﹞

?周子?指周敦頤,?康節?指邵康節,邵雍。?滾?,此處疑釋作?混?。

周敦頤與邵康節說太極,必混合陰陽而論之是為?和陰陽滾說?。?易中便擡起

說?意指在《易》中此說最為發揮。又《朱子語類?卷九十四?周子之書》又曰:

太極未動之前便是陰,陰靜之中,自有陽動之根;陽動之中,又有陰靜之根。

動之所以必靜者,根乎陰故也;靜之所以必動者,根乎陽故也。

又因陰靜之中有陽動之根,而陽動之中又有陰靜之根,故陰靜陽動,陽動陰

-4-

靜之變化循環不息也。

若依照太極生陽生陰之說,應先陰後陽,先靜而後動,不過朱熹一向強調陰、

陽與靜、動均無先後,《朱子語類?卷九十四?周子之書》曰:

問:﹡太極動然後生陽,則是以動為主?﹢曰:﹡纔動便生陽,不是動了而

後生。這箇只得且從動上說起,其實此之所以動,又生於靜;上面之靜,又

生於動。此理只循環生去,﹟動靜無端,陰陽無始。﹠﹢﹝賀孫﹞

‘動靜無端,陰陽無始’之說可參閱以上引文。?陽靜陰動?與?陰靜陽

動?主要談及陰陽二氣之動與靜,但李光地將其說推廣至〈河圖〉與〈洛書〉之

數目。依陽奇陰偶之定義,即陽為奇數而陰為偶數,故數目亦有動靜之變。又依

李光地之說,〈河圖〉在陽動陰靜之初,其十數排列法應如上圖,1、2在北,1

在上而2在下,3、4在西,3在右而4在左,5在中央,6與7在北,7在

上而6在下,8與9在東,9在右而8在左,10再歸中央。

《啟蒙附論》曰:

原〈河圖〉之初,則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便有四,至五而居中,有六

便有七,有八便有九,至十而又居中,順而布之,以成五位者也。

五位者,指四方與中央也。又曰:

若以陽動陰靜而論,則數起於上,故〈河圖〉之一、二本在上也,三、四本

在右也,六、七本在下也,八、九本在左也。

李光地之原〈河圖〉數亦有十,從〈河圖陽動陰靜圖〉可知各數之位置。

以奇數為陽數,陽數動則變,變則易位,於是1、7易位,3、9易位,易位後

即成傳統之河圖,如下圖所示﹝圖二﹞:

7,

2







8,3-----------------5,10-------------4,9







1,

6

-5-

原書原圖如下:



上圖反白之陽數目乃變動後之新位置。

《啟蒙附論》亦有〈河圖陽靜陰動圖〉,如下圖所示﹝圖三﹞:

7,

6







4,3-----------------5,10-------------8,9







1,

2

河圖在陽動陰靜之初,其十數排列法應如上圖,1、2在北,1在上而2在

下,3、4在西,3在右而4在左,5在中央,6與7在北,7在上而6在下,

8與9在東,9在右而8在左,10再歸中央。

《啟蒙附論》曰:

-6-

如以陽靜陰動而論,則數起於下,故〈河圖〉之一、二本在下也,三、四本

在左也,六、七本在上也,八、九本在右也。

以偶數為陰數,陰數動則變,變則易位,於是2、6易位,4、8易位,易位

後即成傳統之河圖,如下圖所示﹝圖四﹞:

7,

2







8,3-----------------5,10-------------4,9







1,

6

原圖如下:



上圖反白之陰數目乃變動後之新位置。

注意不論?陽動陰靜?或?陽靜陰動?,陽數或陰數經變動即得〈河圖〉數

之排列。

-7-

李光地之說其實欠連貫,為配合陰極陽動與陽極陰動之說,宜分成四階段: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第三階段第四階段

陰極陽動而趨盛陽盛而趨極陽極陰動而趨盛陰盛而趨極

圖一圖二圖三圖四

第四階段?陰盛而趨極?則可回復至第一階段之?陰極陽動而趨盛?,如此

方可循環不息。以下為《易學啟蒙》之〈河圖〉圖:



〈洛書〉亦有陽動陰靜及陽靜陰動圖,以下為〈洛書〉陽動陰靜圖:



-8-

《啟蒙附論》曰:

若以陽動陰靜而論,則數起於上,…〈洛書〉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

自上而下也,於是陽數動而交易,陰數靜而不遷,則成〈洛書〉之位矣。

以上之說法其實為3階幻方之作成法,將9個數目依以下左圖排列,即李

光地所云?自上而下?。於是陽數動而交易其位,即1、9﹝黃色﹞易位,3、7

﹝橙色﹞易位,5﹝紫色﹞易位後仍然在中﹝即不易位﹞。陰數﹝藍色﹞靜而不

動,奇數易位後,嵌於兩偶數方格之間,則成〈洛書〉九數之位﹝下右圖﹞。

此亦為現代數學之三階幻方之作成法。



1

42492

753357

86816

9



至於陽靜陰動之說,《啟蒙附論》曰:

若以陽靜陰動而論,則數起於下,…〈洛書〉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

自下而上也,於是陽數靜而不遷,陰數動而交易,則又成〈洛書〉之位矣。





-9-



下圖之奇數1、3、5、7、9不動,偶數動,動則變,變則作對角易位,即李

光地之所謂?交易?,最外之四奇數1、3、7、9,則嵌於兩偶數方格之間,亦

成〈洛書〉九數之位﹝下右圖﹞。



9

68492

357357

24816

1

故不論陽動陰靜及陽靜陰動,均可得〈洛書〉九數之九位排列法。以上之〈洛

書〉九數圖李光地稱之為?三三圖?,即今之所謂?三階幻方?(order3magic

square)。以下為〈洛書〉圖:



因有?三三圖?,故亦有?四四圖?,即所謂?四階幻方?(order4magic

square)。其《啟蒙附論》云:

而四四圖,又實以三三圖為根,故〈洛書〉為數之原,不易之論也。

又曰:

四者地數也,故其象方,如下1圖。居中居四隅與居四方者,或動或靜,亦

-10-

各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矣。

為方便說明,下圖之?四四圖?為居中、居四隅與居四方之位﹝加上下標以

作識別﹞:



隅3四方5四方6隅4

四方4中3中4四方7

四方3中2中1四方8

隅2四方2四方1隅1

《啟蒙附論》云:

此以十六數,自左而右,自上而下列之﹝第一圖﹞,其居中與四隅者不易,

而居四方者交易,則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第二圖﹞。

為作成一?四四圖?先列出1至16之數,從左至右,從上至下。居中四

數與四隅不易,居四方者交易,即四方1與四方5、四方2與四方6、四方3與四方7、

四方4與四方8互相易位。即下圖之淺藍色方格數不動,同色之方格數易位,於

是得右方之?四四圖?幻方,其縱橫斜之和皆為34。

此乃四階幻方作成法之一種。

第一圖第二圖

1234115144

567812679

9101112810115

13141516133216

下圖左方為四方不動﹝淺藍色方格數不動﹞,四隅與四中之數交易位,即

隅1與隅3易位、隅2與隅4易位;中1與中3易位、中2與中4易位,即得右圖。

《啟蒙附論》云:

若居四方者不易,而居中與居四隅者交易,亦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第三

圖﹞。

-11-

第一圖第三圖

1234162313

5678511108

910111297612

13141516414151

若十六數之排列作另一方式,如《啟蒙附論》云:

此以十六數,自右而左,自下而上列之﹝第四圖﹞,用前法變為兩圖﹝第五

圖﹞﹝第六圖﹞,並得縱橫皆三十四之數。

下圖之變換法與前圖相若,淺藍色方格數不動,同色之方格數易位。注意第

六圖與第二圖相同,第五圖與第三圖相同,但方格顏色不同。

第四圖第五圖

16151413162313

1211109511108

876597612

4321414151



第四圖第六圖

16151413115144

121110912679

8765810115

4321133216

以上之?四四圖?,即現代數學所謂?4M階幻方?,而M=1。以上之法

現代稱為?對調法?。

由幻方之旋轉,可得三種變化:(1)90o(2)180o(3)270o,連同本身未旋轉之

一種,共四種。亦可作鏡影投射之變化。

-12-

綜合而言,以下二圖為李光地之?四四圖?﹝右第三或第五圖為左第二或第

六圖旋轉180o而得,或左圖為右圖旋轉180o而得﹞:

162313115144

51110812679

97612810115

414151133216

依李光地?三三圖?之說,變動之只含陽數或陰數,但四階幻方數之易位同

時包括奇數與偶數,與?陽動陰靜及陽靜陰動?之說未盡配合,?四四圖?與

?三三圖?所配合者,其易位之方式耳。其實?四四圖?與《易》之關係薄弱。

四階幻方其實有多種組合方式,除旋轉外,亦可作列或欄之互換。今以李光

地之?四四圖?為本,其橫列之組合有4!種,即24種﹝包括原本之?四四

圖?﹞,但並非全數皆合?四四圖?之定義。

以下為原圖,從上至下之列以a、b、c、d表之:

第二或第六圖

a115144

b12679

c810115

d133216

以下為各種列組合,各圖之橫列排列依字母序,從上至下,以上圖字母序為

準。有陰影之?四四圖?對角線數之和非34,故非標準四階幻方。

以下為24種之組合圖:

(1)abcd(2)abdc(3)acbd

115144115144115144

1267912679810115

81011513321612679

133216810115133216

-13-



(4)acdb(5)adbc(6)adcb

115144115144115144

810115133216133216

13321612679810115

1267981011512679



(7)bacd(8)badc(9)bcad

126791267912679

115144115144810115

810115133216115144

133216810115133216



(10)bcda(11)bdca(12)bdac

126791267912679

810115133216133216

133216810115115144

115144115144810115



(13)cabd(14)cadb(15)cbad

810115810115810115

11514411514412679

12679133216115144

13321612679133216



-14-

(16)cbda(17)cdab(18)cdba

810115810115810115

12679133216133216

13321611514412679

11514412679115144



(19)dabc(20)dacb(21)dbac

133216133216133216

11514411514412679

12679810115115144

81011512679810115



(22)dbca(23)dcab(24)dcba

133216133216133216

12679810115810115

81011511514412679

11514412679115144

以上24圖只有八圖完全符合要求,但須連同本身之(1)圖﹝以後情況相

同﹞。

以下為第二圖之反對稱圖,即第三或第五圖﹝只列出無陰影之八圖﹞:

a162313

b511108

c97612

d414151

以上圖為標準。字母之排列與上頁八圖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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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bcd(3)acbd(8)badc

162313162313511108

51110897612162313

97612511108414151

41415141415197612



(12)bdac(14)cadb(17)cdab

5111089761297612

414151162313414151

162313414151162313

97612511108511108



(22)dbca(24)dcba

414151414151

51110897612

97612511108

162313162313

以上以橫列為組合,但亦可以以直欄為組合。今以第二圖為準,即下圖,其

第一欄為a,其他依次為b、c及d。

第二或第六圖

115144

12679

810115

133216

abCd

-16-

此圖亦有24種組合:

(1)abcd(2)abdc(3)acbd

115144115414114154

126791269712769

810115810511811105

133216133162132316



(4)acdb(5)adbc(6)adcb

114415141514141415

127961296712976

811510851011851110

132163131632131623



(7)bacd(8)badc(9)bcad

151144151414151414

612796129767129

108115108511101185

313216313162321316



(10)bcda(11)bdca(12)bdac

151441154141154114

679126971269127

101158105118105811

321613316213316132



-17-

(13)cabd(14)cadb(15)cbad

141154141415141514

712697129676129

118105118510111085

213316213163231316



(16)cbda(17)cdab(18)cdba

141541144115144151

769127912679612

111058115810115108

231613216133216313



(19)dabc(20)dacb(21)dbac

411514411415415114

912679127696127

581011581110510811

161332161323163132



(22)dbca(23)dcab(24)dcba

415141414115414151

967129712697612

510118511810511108

163213162133162313

以下為反對稱圖﹝亦只列出無陰影之四四圖﹞,共八圖:

-18-

第三或第五圖

162313

511108

97612

414151

abcd



(1)abcd(3)acbd(8)badc

162313163213216133

511108510118115810

976129671279126

414151415141144115



(12)bdac(14)cadb(17)cdab

213163316132313162

118510105811108511

712966912761297

141415154114151414



(22)dbca(24)dcba

132316133216

811105810115

1276912679

114154115144

-19-

部份圖屬李光地之?四四圖?原圖鏡影投射之變化。

從以上可知,李光地之?四四圖?與《易》之關係相距頗遠。





1原作?後?字,依本文文意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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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瀟湘館112首藏)